黑格尔逻辑学
1、黑格尔逻辑学一书摘要
(1)、我的好友,北京外国语大学博士赵为女士在本书的翻译过程中一直就各种问题向我提供帮助;我的同事,武汉纺织大学宋朝普博士帮我校对了本书第二部分,指出了我的几处翻译错误;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的杨宗元、吴冰华和张杰三位老师给予了我充分的时间并为本书的出版付出了辛苦;我的妻子,在我刚接手这本书的翻译时还是我的女朋友,陪伴我经历了这段时间,展现了她的耐心和特别的温柔。我对他们表示由衷的感谢。那些虽然没有具体地参与到本书的翻译之中,但为翻译提供了宝贵精神支持的我的伙伴,我也一样对他们表示由衷的感谢。
(2)、然后,我再采取我从前读《逻辑学》的方法,采用逐句来读。
(3)、Unmittelbarkeitistesnursichselbstgleichundauchnichtungleichgegen
(4)、所以,无论是抽象过程的“是”,还是否定过程的“不”,二者都是思维的一种运动。而所有的变,就是在这个运动中发生的。
(5)、“不,纯粹的不;它是与自身的单纯的同是完全的空,既无规定,也无内容,在它自身内没有区别。①—假如这里仍然要谈到直观或思维,那么得区别,到底有某东西还是没有任何东西可供直观或思考。②就此而言,对于不的直观或思考便有了意义;只要区别有某东西或是没有任何东西可供直观或思考,不就存在于我们的直观活动或思维活动之内;或更确切地说,不就是空洞的直观活动或思维活动本身,而那个空洞直观活动或思维活动就是纯粹是:—所以,“不”和“纯粹是”是同一的规定,或不如说,同—的无规定,因而一般说来,不和纯粹的是是同一个东西。③”
(6)、黑格尔的全新创造,在于让逻辑学与形而上学完全合为一体。当然,他并非一开始就明确地树立了这个目标。此前我们已经提到,黑格尔在耶拿时期仍然将“逻辑学”与“形而上学”分列并举,视二者为整个体系的基石。这本身仍然是一个很传统的观点,因为古代哲学基本上都是划分为形而上学、逻辑学、物理学(自然哲学)和伦理学四个模块,并且承认前面二者具有基础性的地位。但近代以来,经验科学和英国经验论哲学的兴起已经对日益空疏僵化的形而上学造成了严重冲击,康德虽然声称要重建“作为科学的形而上学”,但他打着“纯粹理性批判”的旗号,固然摧毁了沃尔夫的经院式形而上学,但也把哲学史上所有那些严肃思考的形而上学及其分支(本体论、灵魂论、宇宙论、神学)宣判为“先验幻相”,以至于到了黑格尔那个时代,“之前号称‘形而上学’的东西,可以说已经被斩草除根,从科学的行列里消失了。” 9在黑格尔看来,这是一个糟糕的结局,因为“一个有教养的民族竟然没有形而上学,正如一座在其他方面装饰得金碧辉煌的庙宇里,竟然没有至圣的神。” 10他想要挽救形而上学,却发现近代的演绎逻辑同样已经走到了山穷水尽的地步,沦为一种不能提供任何知识的空疏言谈,以至于培根要用归纳方法这种“新工具”将其取代。诚然,逻辑为了自救,求助于心理学、教育学、甚至生理学,甚至搞出“如果一个人视力不佳,那么就应当借助于眼镜”之类规则,但这些要么是“瞎扯”,要么是一种极为枯燥和平庸的东西终说来,相比形而上学,逻辑的处境虽然没有那么糟糕,之所以还能得到人们的容忍,只不过是因为人们误以为它还有一点用处,即可以“训练思维”或让人“学会思维”,而在黑格尔看来,这等于说人只有研究解剖学之后才学会消化,或只有研究生理学之后才学会运动。但是,如果逻辑连这点用处都没有,那么迟早等待着它的就是形而上学的命运。
(7)、剩下的事情,问题就来了,本人粗通英文,德文小白。
(8)、G.W.F.Hegel,EnzyklopädiederphilosophischenWissenschaftenI,FrankfurtamMain19 S.202-20
(9)、WalterJaeschke, HegelHandbuch.Leben-Werk-Wirkung.Stuttgart-Weimar2003,S.5
(10)、①黑格尔在讨论问题从来没有半句废话。正是因为没有废话,所以,这个开头,才是让人莫名其妙:
(11)、也就是说,那个批判仅仅把客观思维的各种形式从事物那里剥离出来,然后放在主体之内,仿佛这是一些碰巧找到的东西。而在这种情况下,那个批判就不是考察这些形式的自在且自为的样子,不是按照它们的特有内容来考察它们,而是以提纲挈领的方式从主观逻辑那里直接把它们接收下来;这样一来,它就没有谈到这些形式自己作出的推演,或它们(41)作为主观逻辑的形式的推演,更没有谈到对于这些形式的辩证考察。
(12)、这样的一个不能行使自己判断功能的“是”,其实就是对自己作为一个“是”的否定,也就是说,作为一个不能成为“是”的“是”,一个孤零零的是“是”本身,已经是这个“是”自己的“不”。
(13)、①因为,“纯粹的是”和“纯粹的不”,在思维中或者直观中具有同一性。所以:
(14)、而这样的一种运动,是发生在“思维”中的,也就是说,发生在思维的“抽象”中,在思维的抽象中,也就是在“是”的不断判断中,这个时候,作为“是”的判断。
(15)、从逻辑学上看,这种直接性,是作为一种“给予性”。也就是说《逻辑学》作为逻辑,是以“是”所带来的那种“直接性”为其前提的。在这种被给予中,也就是这个“是”中,已经蕴含了所有的“肯定”。所以从“是”出发的思维,就是“逻辑”的思维,而逻辑的思维就是“哲学本身”。而这样,哲学的内容,就是从这个“是”出发,是自己对自己的一种转变,一种对自己的一种抽象和抽象的消解。而这样的一种运动,就是走向事物“本身”,而不是对事物本身的一种远离。
(16)、近一直在读《逻辑学》本质篇,对于那个“否定”,“的否定性”,一个没有来由的否定的来历,自己一直没有一个彻底的答案。因为,按照黑格尔自己的逻辑,所有的概念都是应该予以澄清的。而这个“否定”和“反思”(我一般作为映射)二者之间的关系我也一直是没有完全想明白的。
(17)、黑格尔通过“存在”“定在”和“自为存在”三个三级层面的演进表明,这种做法会导致“此亦一是非,彼亦一是非”的相互掣肘且永远轮转不定的局面,因而无法达到将事物及其性质确定下来的目标。
(18)、《耶拿体系筹划》第二部已有中译本,即黑格尔《耶拿体系1804-1805:逻辑学和形而上学》,杨祖陶译,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
(19)、也就是说,如果说“是”是一个具有什么规定的是,例如“是的”,那么这个“是”就不会保持自己的这种纯粹的“无规定性”,而是说:有一个某物,或者某物是存在的,或者说,某个东西是被我们所感知的……等等。
(20)、比如杨一之在其《大逻辑》译本里,还有杨祖陶在其《精神哲学》译本里,就把频繁出现的“Idealität”这一概念通通译为“观念性”。与之相反,贺麟和梁志学在各自的《小逻辑》译本里虽然不是将其译为“理念性”,而是译为“理想性”,但这至少表明他们已经意识到了其中的关键区别。
2、黑格尔逻辑学英文版
(1)、对于知性形式的批判得出了上述结论,即这些形式不能应用到自在之物上面。——这句话只有一个意思,即这些形式本身是某种不真实的东西。问题在于,既然人们认为,这些形式对于主观理性和经验是有效的,那么,那个批判就不会对它们带来任何改变,而是只能让它们在同样的形态下,既对客体有效,也对主体有效。但是,如果它们不足以应付自在之物,那个统辖它们的知性就必然会对它们更不满意,随之更不会偏爱它们。它们既然不可能是自在之物的规定,就更不可能是知性的规定,因为人们至少应当承认,知性有资格成为一个自在之物。诸如“有限者”和“无限者”之类规定,无论是应用到时间和空间上面,还是应用到世界上面,或是作为精神内部的规定,都处于同样的冲突之中,——好比当黑色和白色融合在一起,无论是抹在一面墙上,还是抹在别的平面上,都会造成灰色。假若“无限者”和“有限者”之类规定应用到世界上面之后,会造成我们的世界观念的瓦解,那么精神本身就更是一个自行瓦解的东西,因为它在自身之内包含着二者,是一个自相矛盾的东西。——诚然,这些规定或许能够应用到质料或对象上面,或置身于其中,然而质料或对象的状况不可能造成一个区别;因为对象只有通过并且按照这些规定,才在自己身上具有了矛盾。
(2)、定量即为数,数在外部与内部均有限,但由于定量与定量之间具有或近或远的可通约性,各个有限数毕竟还是被一种可破除它们的有限性的无限性制约。在这里,量化有两条出路:一是“无限进展”式的假无限性(即实质上为有限的无限性),二是尊重事物本性的真无限性。
(3)、“德国古典哲学”系列课程:黑格尔《逻辑学》
(4)、——这个意义是什么呢?只要区别有某的东西或是“没有任何东西”可供直观或思考
(5)、alsunterschiedenvoneinemAnderengesetztwürde,würdeesnichtinseiner
(6)、正如之前所述,黑格尔《大逻辑》的核心精神和大创新是通过概念的自身运动来阐明“思维与存在的同一性”,进而将过去单独考察“思维”的逻辑学与单独考察“存在”的形而上学完全融为一体。在人类历史上,这是复兴形而上学的后一次伟大努力。黑格尔并非单纯地“复古”,而是立足于《大逻辑》充分阐明的“思维与存在的同一性”原则,扬弃现代精神的分裂性,重塑古代的“大全一体”(HenkaiPan)精神,进而建立了一个庞大的、将一切处于对立和矛盾中的自然现象和精神现象统摄进来的圆融体系。这个体系是如此之圆满,以至于针对新康德主义者文德尔班的那句名言“理解康德意味着超越康德”新黑格尔主义者克隆纳又补充了一句名言:“理解黑格尔意味着知道黑格尔是绝不可能再被超越的。”52
(7)、本书是二十一世纪解读黑格尔《逻辑学》的一部经典著作。作者斯蒂芬·霍尔盖特将《逻辑学》视为黑格尔哲学中为晦涩难懂的文本,称之为“一部牢牢封闭的书卷”。为了向读者打开这本书,作者从近代康德哲学的问题焦点入手,采取开放性的态度,对一个多世纪以来黑格尔研究、特别是《逻辑学》研究的各种进路、各家观点进行了彻底的批判,对《逻辑学》由以产生的各种语言的、历史的、宗教的“解释学的前提”做了充分的说明,并且准确地定位了黑格尔的“逻辑学”和其“现象学”之间的关系。作者认为,应当把《逻辑学》视为一种揭示了思想之基本范畴和存在之基本结构的“无前提的思维”,放置在西方哲学传统本体论问题发展的广阔脉络之中。为了引发对黑格尔《逻辑学》更广泛的关注和兴趣,作者还典范式地对该书的开篇章节——从“存在”到“无限性”范畴——做了鞭辟入里的文本评注和内容解读,其旁征博引、纵横捭阖丝毫不下于该书其他部分。
(8)、姜丕之编著的《《黑格尔〈逻辑学〉一书摘要》解说》,由上海人民出版社1982年出版。作者按照《摘要》和黑格尔《逻辑学》的篇章顺序,把列宁的摘记和评语分为若干小标题加以介绍和解说,后特编写一份黑格尔《逻辑学》梗概作为该书的附录。
(9)、而且王路教授认为“黑格尔本人确实是把它作为逻辑学著作来写的,而且他自认是在发展逻辑。……但是明确这一点,即黑格尔是把它作为逻辑学著作来写的,对于我们的理解和探讨是重要的。”
(10)、这样的事物美则美矣,却各自为“一”,既相互排斥又相互吸引。而排斥和吸引的局面发展到,便是事物之间相互关系压倒事物本身,成为重要的考虑,这种状态便达到“量”这个二级层面了。
(11)、Text-readingandDiscussion
(12)、而作为“概念”的就是关于“思维”本身的讨论,也就是说,思维作为二重性,一方面是肯定,一方面是否定。作为肯定的是“有”,作为否定的是“本质”,而思维作为二者的统一性,就是概念,就是思辨本身。这个思维本身,作为概念,就不单单是思维本身,而是这个思维的“是”所带来的那个“直接性”,也就是那个“直接性”的本身所具有的。而这样一来,概念的本身就是“理念”。而这个理念,就是黑格尔所认为的是蕴含上帝精神的“理念”。
(13)、围绕这个基本命题,黑格尔建立起令人叹为观止的客观唯心主义体系,主要讲述精神自我发展的三个阶段:逻辑学、自然哲学、精神哲学。黑格尔在论述每一个概念、事物和整个体系的发展中自始至终都贯彻了这种辩证法的原则--认为整个自然的、历史的和精神的世界是一个过程,是在不断地运动、变化和发展着的,而其内部矛盾乃是发展的源泉。这是人类思想史上惊人的大胆思考之也是黑格尔思想的精髓。
(14)、——而对这个“是”而言,因为“是”,所以它无论对内,还是对外
(15)、——纯粹的“是”和纯粹的“不”是同一的东西。
(16)、lingnanguannianlun@1com
(17)、译文怎么搞?我就用一个偷懒的办法,参照英文,把杨一之老先生的《逻辑学》和先刚先生的《逻辑学》进行对照。
(18)、事实上,人们早就感到有必要对逻辑进行彻底改造。大家看看逻辑在教科书里面的样子,可以说,无论是就形式还是就内容而言,这种逻辑都已经遭到蔑视。它之所以还没有被抛弃,主要是因为人们在情感上觉得它毕竟是一个不可或缺的东西,并且早就习惯了传统对于逻辑的重要性的吹嘘,而不是因为人们相信,那些司空见惯的内容和对那些空洞形式的研究有什么价值和用处。
(19)、而是那个已经进入了“不“中的那个“是”。因为这个时候,这个“是”,是一个对自己进行否定的一个“是”。而这个走入“不”的“是”,恰恰是抽象的思维本身。在这个走入的过程中,思维的抽象,把所有的内容都予以抽掉,只剩下这个孤零零的“是”,而这样的“是”呈现在思维的时候,正是思维对自己的终结。
(20)、而这个真理也是那个已经进入了“是”中的那个“不”。因为这个时候,这个“不”,是一个在思维中的“思维”。
3、黑格尔逻辑学哪个译本好
(1)、量变质变规律:任何事物的变化都是由量变到质变的过程,量变到一定程度引起质变,产生新质,然后,在新质的基础上又开始新的量变。
(2)、既然王路教授也认为那个“有”可以作为“是”,那个“无”作为“不”。那我索性就把黑格尔的译文给重新修改一下,看能不能弄清楚,说明白。
(3)、zudenken,oderesistebensonurdiesleereDenken.DasSein,das
(4)、(1)通过上面的解释,我们可以从“逻辑上”解释黑格尔《逻辑学》的源头。也就是说,作为《逻辑学》起点的“有”,是从“是”所转化而来的。也就是说,这个“有”,作为直接性,是一种纯粹逻辑学上的“是”,而不是什么所谓的“上帝的精神”或者“上帝的知识”。也许,在这个“是”中,是蕴含了这种“上帝的”东西。但是,作为《逻辑学》的起点,这种含义,只能是一种“反思”意义上的。而不是事实,而真正的事实是:《逻辑学》的起点就是“是”和“不”。
(5)、格奥尔格·威廉·弗里德里希·黑格尔(德语:GeorgWilhelmFriedrichHegel,常缩写为G.W.F.Hegel;公元1770年8月27日—公元1831年11月14日),德国哲学家。
(6)、黑格尔的逻辑学以真正的“无前提者”亦即“存在”(Sein)这一没有任何规定性或空无内容的东西为开端。他在开篇的“科学必须以什么作为开端?”这一节里指出,之所以不能以古代哲学的“一”、“努斯”、“实体”或近代的“自我”等等为开端,原因在于这些概念掺杂了太多偶然的经验内容,而如果刨去这些内容,在纯粹而的意义上理解它们,那么它们和“存在”就没有任何区别。换言之,真正的本原——哪怕不以任何别的东西,只以“开端”(Anfang)本身为本原——无论叫什么名字,实际上都是指“存在”,此外无他。
(7)、黑格尔在分析“某物”、“有限”等概念时指出,当人们说某物是有限的时,不仅指它具有规定性,而且承认在它之外的其他的东西,承认它必然要转化为其他的东西,因此“非存在即是它们的存在”。
(8)、WalterJaeschke,HegelHandbuch.Leben-Werk-Wirkung.Stuttgart-Weimar2003,S.2在《大逻辑》的导论里,黑格尔亦带着轻蔑的语气宣称:“弗里斯的基本观念,包括他的观点本身和具体论述,是如此之肤浅,以至于我根本用不着在这部毫无意义的出版物上面耗费半点力气。”(黑格尔《逻辑学I》,第30页)
(9)、Text-readingandDiscussion
(10)、这样的一种解读是否会造成《逻辑学》自身含义的改变
(11)、在这个“不”进入“是”的过程,恰恰是思维开始工作的时候,而这个思维本身,就把这个孤零零的“不”,作为一个“直接性”,来思维它。而这样的一种“进入”,恰恰是思维的“否定性”。也就是说,这个“不”,不但能否定别人,就是自己也不放过,它把自己否定到自己的对方“是”,或者说,把自己“变”为“是”,但是这个“是”,是一种“非是”之“是”。
(12)、基本采用杨老先生的行文习惯。就弄了这样的一个译文。
(13)、Vgl.HorstFriedrich, Hegels„WissenschaftderLogik“.EinmarxistischerKommentar.Berlin2000.S.
(14)、作者在导论、有论、本质论、概念论开始时,都先作一总的简介,然后在每章结束时,各作一综述。在具体写作上,采取逐段解释的写法,并把每段的中心作为小标题标出。本书可供黑格尔哲学爱好者和初涉黑格尔哲学者阅读参考。
(15)、《大逻辑》发表之后,黑格尔名声大振,陆续获得海德堡大学和柏林大学的教授席位,逐步登上德国哲学界的王座。1831年,黑格尔准备出版该书第二版,为《存在论》卷增补了大量内容。只可惜《存在论》卷修订完之后不久,黑格尔在当年底因为身染霍乱而突然去世,而写于11月7日的全书第二版序言也成了他的绝笔。修订版《存在论》于1832年由斯图加特-图宾根的柯塔(Cotta)出版社出版之后,完全取代了1812年首版《存在论》,后者直到20世纪六十年代才重新得到人们某种程度上的关注,但从客观的思想影响史来看无法与前者相提并论。正因如此,我们今天研究《大逻辑》,基础的文本组合仍然是1832年修订版《存在论》加上黑格尔没来得及修订的《本质论》和《概念论》。考虑到《大逻辑》篇幅巨大,今天大多数通行的版本(包括我们这个译本)都是把该书分为上下两卷出版,上卷包含《存在论》(1832年版),下卷包含《本质论》(1813年版)和《概念论》(1816年版)。
(16)、参阅黑格尔《纽伦堡高级中学教程和讲话(1808-1816)》,张东辉、户晓辉译,商务印书馆2012年版,第136-1198-259页。
(17)、至于这些内容为什么如此缺乏精神,我在前面已经给出理由。也就是说,它的各种规定被当作是固定不变的,仅仅处于一种外在的相互关联之中。由于人们在进行判断和推论的时候,主要是归结到并且建立在规定的量的因素上面,所以一切东西都是基于外在的差别或单纯的比较,成为一种完全分析的方法和一种与概念无关的计算。所谓的规则和规律的演绎,尤其是推论的演绎,比起用手指测量长短不同的木棍,然后按照它们的长度来分类并且捆扎的做法,好不了多少,比起小孩子从众多剪碎的图片里挑出合适的部分而重新拼图的游戏,也好不了多少。——正因如(48)此,人们把这种思维等同于计算,反过来又把计算等同于这种思维,这不是没有道理的。在算术里面,数被认为是与概念无关的东西,它除了“相等”和“不相等”,也就是说,除了一种完全外在的关系之外,不具有任何别的意义,它本身还有它的关联都不是一个思想。因此,当人们用机械的方式算出四分之三乘以三分之二等于二分之这种计算相比按照一个逻辑格式来进行这种或那种推论,既不包含更多的思想,也不包含更少的思想。
(18)、黑格尔把这个完全由对比关系构成的统一体称作“现实性”(Wirklichkeit)或“者”(dasAbsolute)、“同一性”、“统一体”等等。这里强调的是各种规定“既把者当作自己的深渊,也把它当作自己的根据”,36而这些论述的目的是要维护有限者的地位和价值,将其看作是者的表现和肖像,而不是像斯宾诺莎和流溢说那样将其看作是虚无的东西。初直接的、形式化的“现实性”包含着“可能性”,“凡是现实的,也是可能的”,或者说一切不自相矛盾的东西都是可能的,但说“A是可能的”和说“A是A”一样,都是空洞的同语反复。现实性和可能性的这个直接统一体是“偶然性”(Zufälligkeit),反之当二者在对方那里达到的自身融合,整合为“同一个运动”,就是“必然性”(Notwendigkeit)。黑格尔后来在《小逻辑》里指出,“‘必然性’概念是极为困难的,因为它就是概念本身,但它的环节仍然是一些现实的东西,而这些东西同时必须被理解为一些内在破碎的、处于过渡中的形式。”37 至于黑格尔的那句名言,“凡是合乎理性的东西都是现实的,凡是现实的东西都是合乎理性的”(Wasvernünftigist,dasistwirklich;undwaswirklichist,dasistvernünftig)其之所以经常遭到误解,就是因为人们一方面以为“现实的东西”所指的是那些支离破碎的、直接的(因而“偶然的”)感性实存,另一方面不知道,“合乎理性”的意思是这里所说的“必然性”,亦即一个将所有环节整合起来的运动。
(19)、——但这区别是通过同样立刻把自身消解掉的区别而发生的。
(20)、先刚,1973年12月生,四川泸州人。北京大学哲学学士和哲学硕士,图宾根大学哲学博士,海德堡大学洪堡学者,教育部青年长江学者。现为北京大学哲学系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研究领域:德国古典哲学、古希腊哲学、西方哲学史。迄今发表SchellingsIdeederWeltalterphilosophieundseineLehrevonderZeit(2005)、《永恒与时间——谢林哲学研究》(2008)、《柏拉图的本原学说》(2014)、《哲学与宗教的永恒同盟》(2015)等四部专著,以及多部德国古典哲学经典译著,比如黑格尔《精神现象学》和《逻辑学》(大逻辑)上下卷、谢林《哲学与宗教》《世界时代》《论人类自由的本质及相关对象》《艺术哲学》等。另外在《哲学研究》《文艺研究》《学术月刊》等期刊发表论文四十余篇。主编二十二卷本中文版《谢林著作集》,合编二十卷本中文版《黑格尔著作集》。
4、黑格尔逻辑学主要内容
(1)、换言之,这个时候,作为纯粹的“是”,已经转化到自己的反面“不”上来了。通俗来说,“是”本来是用来进行判断的,那这个纯粹的“是”,什么活也不干,它还是那个“是”吗?不是了,就是一个“不”了。已经变成了一个自己打自己脸的东西了。
(2)、而且还指出黑格尔瓣证法中有价值和正确的方面,指出唯物地理解黑格尔辩证法的途径。该书是列宁阐述唯物辩证法和辩证逻辑一系列重要原理的著作
(3)、纵然在它行使自己的“否定性”的时候,它也不会呈现自己的任何的规定性,仅仅是一个单纯的“否定”,也不会给所否定的东西,增加或者减少什么。
(4)、esistnurdiesreine,leereAnschauenselbst.Esistebensowenigetwasinihm
(5)、经过科学吸纳与改写的存在则由浅入深地相继呈现为《逻辑学》意义上的“存在”“本质”与“概念”,这三者分别由《逻辑学》的“三论”加以探讨。
(6)、作为“有论”的就是关于“是”这样一种“肯定”的讨论。
(7)、是,纯粹的是,—没有任何进一步的规定。作为一个无规定的直接性,它仅仅等同于它自身(而非不同于一个他物),无论对内还是对外都不具有任何差异性。假若是内部能够区分出一个规定或内容,或通过这个方式使是与一个他物区分开,是就会不再保持自己的纯粹性。它是纯粹的无规定性和空。—如果这里可以谈到直观,那么在是那里没有任何东西可供直观;换言之,是就是这个纯粹的、空洞的直观活动本身。在是那里,同样没有任何东西可供思考,或者说它同样只是这个空洞的思维活动。是,这个无规定的直接的东西,实际就是不,既不比不更多,也不比不更少。
(8)、黑格尔的逻辑学对于刚接触的小白,比较晦涩难懂,笔者尝试对其中关键的概念进行提取与阐释,让大家对黑格尔的逻辑学有一个整体的认识与了解,带领大家开启逻辑学的大门。
(9)、所以,本文就分为两个部分,第一部分,上德文和改动的译文。第二部分,对新的译文加以解读和对比。
(10)、前面我们曾经专门用一节阐明《大逻辑》的核心方法是概念的自身运动,即概念如何作为主观的“观念性东西”,通过把客观事物包揽到自身之内而过渡到“理念性”。如今在概念论里,这个运动以为明确的方式体现出来。也就是说,经过此前的发展,虽然存在和本质已经融合在作为其同一性的概念里,但直接的概念本身起初仍然仅仅是概念(“主观性”),是一个位于“事情”(即各种规定的已设定的、亦即固定下来的存在)之外的反映,与“事情”是分离的。因此概念必须扬弃这个分离,转变为真正的“总体性”(Totalität),亦即“客观概念”或“客观性”,并在这个意义上“实在化”(realisiert,这个术语也可以理解为“实现”)。当概念达到这个完成,达到“在其客观性中同样具有自由”这一形式,就成为“理念”(Idee)。
(11)、BewegungdesunmittelbarenVerschwindensdeseinenindemanderen:dasWerden;eineBewegung,worinbeideunterschiedensind,aberdurcheinenUnterschied,dersich
(12)、December9,2019(Monday)
(13)、Nichts,dasreineNichts;esisteinfacheGleichheitmitsichselbst,vollkommeneLeerheit,Bestimmungs-undInhaltslosigkeit;Ununterschiedenheitinihmselbst.InsofernAnschauenoderDenkenhiererwähntwerdenkann,sogiltesalseinUnterschied,obetwasodernichtsangeschautodergedachtwird.NichtsAnschauenoderDenkenhatalsoeineBedeutung;beidewerdenunterschieden,soist(existiert)NichtsinunseremAnschauenoderDenken;odervielmehristesdasleereAnschauenundDenkenselbstunddasselbeleereAnschauenoderDenkenalsdasreineSein.Nichtsist
(14)、Text-readingandDiscussion
(15)、“质”(或“规定性”)是第一个二级层面,它试图直接规定事物,即试图通过直接说明“有”某种事物或“有”事物的某种性质而将它们确定下来。
(16)、黑格尔《精神现象学》,先刚译,人民出版社2013年版,第11页。
(17)、谢林《近代哲学史》,先刚译,北京大学出版社,第11262页。
(18)、在“定在”层面,事物虽然“有”各种具体规定性(“质”),但这些质相互之间以及事物相互之间,必定处处牵制,因而一切事物都必定显示出其有限的一面,也必定相互需求。
(19)、“是”和“不”,是具有同一性,都同一于思维,都同一于能向对方转变。都同一于自身的单纯性,都同一于自身的“空”。
(20)、以上反思促使我们进一步提出,应当从怎样一个立场出发来考察逻辑。这个立场不同于这门科学迄今的研究方式,而未来的逻辑必须永远立足于这个真实的立场。
5、黑格尔逻辑学pdf
(1)、在这种单纯的“不”中,它也仅仅只是一个自身单纯的同一性。也就是说,它仅仅只是一个“否定性”,它否定所有的其他,唯有对自己不否定。但这个不否定自己的“不”,自己也没有任何别的什么规定性。也没有什么东西。
(2)、曾经有一段时间,逻辑通过心理学、教育学、甚至生理学提供的材料而扩大了自己的范围,但后来人们普遍认为这些都是瞎扯。自在且自为地看来,这些由心理学、教育学、生理学提供的观察、规律和规则,无论是在逻辑里还是在别的什么地方,其绝大部分都必然显现为_种极为枯燥和平庸的东西。到后,诸如“人们应当仔细思考和检验在书里读到的或听别人说过的东西”,或“如果一个人视力不佳,就应当借助于眼镜”之类规则,居然写在所谓的“应用逻辑学”的教科书里面,而且一本正经地按照章节来讨论,仿佛可以据此达到什么真理似的——,诸如这样一些规则,每一个人都必定会觉得是多余的,或许只有那位著作家或教师是一个例外,因为他绞尽脑汁,企图通过某些东西来扩充逻辑原本就过于简略和僵死的内容。
(3)、概念的这种自身区分或“原初分割”就是“判断”(Urteil)。“所谓判断,就是这样通过概念本身去设定已规定的概念。”41黑格尔曾经多次指出“命题”(Satz)和“判断”的区别,即二者虽然在外表上同样是一个陈述(A是B),但命题强调的是系词或本质上的同一性,即A是B,反之判断强调的是A和B的区分,因此“命题在判断的形式下不适宜用来表达思辨真理”换言之,通过判断而联系起来的是一些区分开的、已规定的、稳固的概念,判断把个别性设定为普遍者的自身内反映,把普遍者设定为已规定的东西。这里的关键在于,判断不是通常意义上的个人主观的思维活动,而是概念自身的发展运动。判断具有两个规定,分别是“主词”(Subjekt)和“谓词”(Prädikat);主词是个别东西,谓词是普遍者。按照作为谓词的普遍者所具有的不同层次的规定性,黑格尔区分出由低到高的四种判断,即“定在判断”(比如“玫瑰是红的”这样的感性判断)、“反映判断”(比如“人是有死的”等有着明确内容的判断)、“必然性判断”(比如“玫瑰是一株植物”等专注于种属关系的判断)和“概念判断”(比如“这个行为是好的”等价值判断),在每种判断下面,黑格尔又区分出三个类别,这里限于篇幅只能略过。总之,只有在后这种判断亦即“概念判断”里,才真正“呈现出对象与概念的关联”在这种情况下,系词“是”得到充实,于是判断过渡到推论。
(4)、但正如刚才指出的,“有限者”和“无限者”其实是同一个运动的不同环节,所以有限者必然会转变为无限者,正如无限者也必然会转变为有限者。黑格尔说:“有限者的本性就是要超越自身,否定它的否定,成为无限者。就此而言,无限者本身并不是作为一个完结的东西凌驾于有限者之上,以至于有限者竟然能够驻留在无限者之外或之下。”25 因此没有什么单纯的有限者,也没有什么单纯的无限者,毋宁说,任何一个东西本身都既是有限的,也是无限的,是有限者和无限者的统一体。这才是“真实无限”。很多人对这个统一体大呼小叫,而这只不过表明他们仍然囿于知性思维,即把“限制”、“有限者”等规定看作是恒久不变的东西。
(5)、矛盾的发展过程和矛盾的转化。作者认为,黑格尔逻辑学的真实意义的问题,也就是黑格尔辩证法的精华何在的问题。
(6)、本质作为上述自在存在和自为存在的统一体,是一种“映现”(Scheinen)或“反映”(Reflexion),由此首先造成的结果是“本质性东西”和“非本质性东西”、“本质”和“映象”的对立。在《精神现象学》或黑格尔的其他文本里,我们曾经依据其语境把“映象”(Schein)翻译为非完整意义上的“假象”或“显像”,以与完整意义上的“现象”(Erscheinung)区分开来。在《大逻辑》这里,“映现”以及“映象”所指的是本质的直接外化,而它和古代怀疑论以及近代唯心主义所理解的“现象”(Phänomen)确实是同一个东西即一种与本质割裂的非存在。现在的关键是,“映现”不仅是直接的外化,而且同时已经摆脱这种外化,内化到自身之内,因此这个环节叫做“反映”。换言之,“映现”是“他者内反映”(ReflexioninAnderes),而严格意义上的“反映”是“自身内反映”(Reflexioninsich),但这里不是有两个不同的反映,毋宁说,二者是同一个反映的不同面向。此外,我们之所以不像旧译本那样把“Reflexion”译为“反思”,而是译为“反映”,原因很显然,因为黑格尔在这里始终强调的是本质自身的运动(因此与通常所说的“思维”无关),只有当它被片面地理解为意识的主观活动,才叫做“反思”,而这种意义上的“反思”始终是一种“外在的反映”实际上,真正的“反思”毋宁是指“追思”(Nachdenken),即不是随便拿着一个给定的对象就直接进行考察,而是结合它身上的各种相互对立的反映规定而对其进行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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