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德斯鸠著作精辟137条

孟德斯鸠著作

1、孟德斯鸠写了什么作品

(1)、三种监督者:上帝—哲学家—立法者(législateurs)

(2)、孟德斯鸠重视权力的平衡和制约,反对权力的过分集中甚至滥用。他以辩证的口吻论证了,和谐来自于表面的“混乱”。他甚至说:“纠纷是必要的,他们一直都存在着,而且应当永远存在下去”并且认为在专制制度或是“并非温和的政府”的和谐中,却有着“真正的纠纷”。

(3)、那么在这个商业中心就出来巨大的商业资本,这商业资本发展到一定程度以后,就要独立了,要摆脱神权统治和王权统治。

(4)、读书会的朋友指出,在第一节这里,对自然法的破坏和对人为法的需要是一体两面的。智能生物更多地破坏了自然法,所以就要有人为法。

(5)、本书正文前的“说明”是后写的,为了回应当时冉森教派人士对这本书的攻击(即孟德斯鸠没有把美德视为君主制的原则)。仔细看,孟德斯鸠的辩护其实挺“滑头”的。他的辩护逻辑分三点:

(6)、这一节对“自然法”的讨论似乎是针对着霍布斯写的。在孟德斯鸠写《论法的精神》之前,他已经读过《利维坦》了。(顺便提一句,卢梭的“二论”也是针对霍布斯写的,但他在写“二论”的时候没有读过《利维坦》,只读过《论公民》,所以“二论”主要批驳的对象其实是《论公民》里的说法。)

(7)、1706年,盂德斯鸠受家庭的影响,专攻法律,两年后获得了法学学士学位,并出任律师。孟德斯鸠到了法定做官的年龄后,被任为波尔多法院参议员。1715年,他与一位军官的独生女、信仰加尔文教的贵族小姐结婚。获得10万镑的嫁资。翌年,按照病故伯父的遗嘱,他不仅继承了伯父的产业,承袭了盂德斯鸠男爵这个封号,而且还继承了伯父的波尔多法院院长的职位。从此,他开始了影响深远的政治学术研究活动。

(8)、广义上的法指的是源于客观事物性质的必然关系。人们所生活的客观世界是由物质运动构成的,而物质运动必然具有某种固定的规律,即一般的法。法基本上可以分为自然法和人为法两类。前者是在人类和人类社会之前就已经存在的法;后者则是进入人类社会之后产生的法,如国际公法、民法等。

(9)、文艺复兴起什么作用?人的解放。因为在文艺复兴以前,整个欧洲的意识形态是神学意识形态。他们结论是这样,我们在座的人是没有价值的。我们的生命的意义就是为神服务,为神的荣誉服务,我们本身没价值,

(10)、又,如果结合“说明”的第一段话看,孟德斯鸠这里的第二点自我辩护就显得更加可疑了。他说(政治)美德在“共和国里就是爱国,也就是爱平等”,同时又说君主制中也有政治美德,那么君主制中的政治美德又是什么呢?在“说明”中,孟德斯鸠没有明确说。但从文意上判断,似乎君主制中的政治美德不太可能是“爱国”和“爱平等”。或者说,“爱国”和“爱平等”在君主制中似乎不被认为是政治美德。不是政治美德的话,又会是什么呢?或许孟德斯鸠暗示,“爱国”和“爱平等”在君主制中会被认为是政治恶德?这样来解读孟德斯鸠未尝言明之意,是否太穿凿附会了?

(11)、这是第二块,是很难评价的一个事情,从道德角度来讲不好。但是从结果来讲,有了一个现代世界体系。

(12)、孟德斯鸠1713年居住在巴黎期间,就经人介绍,认识了黄嘉略。两人曾在黄嘉略所在的巴黎盖内戈街寓所,进行过几次内容十分广泛的交流。孟德斯鸠关于古代中国的许多知识与信息,大多来源于此。而在此之前,孟德斯鸠对中国只闻其名,而不知其实。在这几次谈话中,黄嘉略与孟德斯鸠谈到了中国人的性格和信仰,介绍了中国历史、宗教、哲学、文学和司法科举制度,分析了汉语的特点。孟德斯鸠对这几次谈话兴趣盎然,重视,曾先后整理了三次记录,长的记录竟长达二十余页。这几次谈话后不久,孟德斯鸠因回家乡奔丧离开巴黎,待料理好丧事及家务后再来巴黎时,黄嘉略则已经病逝。黄嘉略的谈话对孟德斯鸠影响巨大,据说他后来创作《波斯人信札》一书时,书中主人公于斯贝克就是以黄嘉略为原型的。另外,孟德斯鸠在另一巨著《论法的精神》一书中,曾直接引用黄嘉略的谈话内容就多达六次。可以说,孟德斯鸠能够成为与伏尔泰齐名的“中国通”,与黄嘉略是分不开的。

(13)、孟德斯鸠对世袭的波尔多法院的职务兴趣甚少,经常利用时间,从事科学研究和写作。他博学多才,不仅对法学、史学、哲学等颇有修养和造诣,而且还研讨自然科学,撰写了《论重力》、《论海水的来潮和退潮》、《论相对运动》等科学论文。他也发表过《论罗马的宗教政策》的历史论文。因此,他得以加入波尔多科学院。他还经常到巴黎,出入于上流社会的各种社交场合,对封建社会内部的种种丑恶现象颇有认识。

(14)、进一步地,我揭示了,在孟德斯鸠与古典的共和主义的争论过程中,是如何被导向对规范本质和规范理由的一个前所未有的理解的。在我看来,他在政治方面的哲学思辨的一个具原创性的特征,便是有关自然标准必须要与出自历史、出自历史协议和习俗的标准结合起来的论断。我想要表明,孟德斯鸠是自由主义内部的那场运动的深刻来源,在这场运动中,历史和历史约定权利终取代了规范本质和自然权利成为规范,或是成为规范标准的来源。但在这个方向上面,孟德斯鸠只是走出了第一步。对他来说,历史规范只是起到了补充和矫正作用,它还不能替代自然权利。我将说明,在研习《论法的精神》一书的过程中,我们已经充分地感受到了这种诱惑,但与此同时,又对如今已经广为人们接受的,却极其成问题的如下做法充满怀疑,这就是用历史和协议或习俗替代自然作为政治和社会存在的规范基础。

(15)、福莱西尔(F.H.T.Fletcher)明确突出了《论法的精神》的文学笔法问题。他注意到,孟德斯鸠对历史事件的处理,不仅有哲学家的冷静和旁观的态度,也充满血气与激情。他甚至发现,《论法的精神》中有诗歌般的韵律和节奏,这种节奏不仅体现在特定的句子中,也体现在思想的次序和编排上,孟德斯鸠偏爱“三分法”,例如,三种政体(君主政体、共和政体和专制政体),三种政体原则(美德、荣宠和畏惧),三种教育,三种权力的划分(立法、司法和行政)以及代议制政府的三种制衡的权力(国王、贵族和平民)。并且,据说,有能力阅读法文原著的读者,还有可能在音节方面发现其独特的魅力。

(16)、说到孟德斯鸠,相信学法律的朋友们对这个人不会陌生了。孟德斯鸠是欧洲18世纪具有代表的人物之是法国著名的启蒙思想家,同时也是西方国家学说的奠基者。在孟德斯鸠的一声当中所提出来的学说和著作为欧洲的资本主义奠定了良好的基础,那么孟德斯鸠的主要思想是什么呢?表作有哪些呢?

(17)、针对《罗马盛衰原因论》的指责对《论法的精神》也同样适合。对文体感兴趣的研究者们注意到,《论法的精神》含糊其辞,自相矛盾,表达了前所未有的东西,行文之间充满隐喻,风格怪异。例如,他有关自然法的表述前后不对于英国的看法也不自洽,时而赞扬共和政体,时而赞扬君主政体,如此等等。尽管这些特征给想要阅读孟德斯鸠的人造成了极大困惑,却丝毫无损于《论法的精神》一书的文学价值。二十世纪从事语言与文学的西方学人们早就注意到《论法的精神》的文学价值。《论法的精神》因此也被视为文学史上的杰作。 

(18)、孟德斯鸠说自然法先于第一节后提到的各种法,那就和霍布斯拉开了距离。在霍布斯那里,自然法是在《利维坦》第14-15章讨论的。相应的,著名的对自然状态的讨论在第13章,而对宗教的讨论在第12章,在自然法之前。另外,霍布斯说的自然法其实就是道德法。所以,霍布斯给出的先后序列基本上是:宗教法-->自然法(道德法)-->政治法和公民法。孟德斯鸠则说,自然法在别的各种法之前。那么该如何理解孟德斯鸠说的自然法呢?似乎将其理解为更为“自然”或“物理”意义上的法则。(然而,根据下文孟德斯鸠对数条自然法的列举,这个说法真的能够成立吗?)

(19)、孟德斯鸠是一位百科全书式的学者。在学术上取得了巨大成就,得到了很高的荣誉。曾被选为波尔多科学院院士、法国科学院院士、英国皇家学会会员、柏林皇家科学院院士。

(20)、这种对个人的神化和依赖其实也就类似于孟德斯鸠所描写的帝国时代罗马人的奴性一样,是对自身力量的不信任和对历史规律的漠然,这样直接导致的结果就是个人专制。当然,也存在反面的例子,即将国家政治经济的失败归罪于一个人,而不是像孟德斯鸠那样认识到,“政治家们自己所犯的错误……往往是由于人们所处地位而引起的无可避免的后果;一些困难产生了另一些困难”

2、孟德斯鸠著作

(1)、1^https://mp.weixin.qq.com/s/y12kvJ4efkIXyYjpYRKeyg

(2)、我们若将后者继续引申,所谓的没有自由,应当是和当时法国的旧制度相当,而这句话也当被视作孟德斯鸠对旧制度的曲折批判。

(3)、金灿荣:人类40%左右的产业已经永远离开美国了

(4)、为了搞清楚这一点,不妨先看看《罗马盛衰原因论》。《论法的精神》的写作手法,在《罗马盛衰原因论》中可见一斑。据说,《罗马盛衰原因论》每一章中都武断地选择,亦步亦趋,从不质疑,孟德斯鸠很少考察作者因循的资料是否可靠,有时甚至夸大其词,并且丝毫不在于那个时代所取得的考古学成就。不仅在历史的真实性上有问题,写法上也十分离奇,至少不按逻辑和条理来书写,时人或攻击它含糊其辞,有时自相矛盾,或攻击它是文学真正的堕落。启蒙哲人伏尔泰的评论尤其尖锐,说它不过“是一本以怪异的风格写成的就事论事的‘资料堆砌’”。然而,一个公认的事实是,《罗马盛衰原因论》在文学上别具一格,以至于有人说,在孟德斯鸠的作品中,“没有一本著作达到了如此炉火纯青的地步。他的语言朴实而又简洁;偶尔采用的比喻、突入起来的对偶,字字珠玑的格言,更是引人入胜”。

(5)、第九章 在吉耶讷的生活(1734—1755年)197

(6)、第八章 巴黎(1734—1748年)175

(7)、中国其实也是个例外,在西方殖民的巅峰期,我们中国也没有被殖民化。大家想一想,中国惨的时候,20个条约城市里面出现了20个租界。

(8)、在阅读像《论法的精神》这类人类思想的经典之前,略微了解其笔法是值得的,也是必要的。然而,这个判断会令现代读者感到奇怪,在尚未展卷阅读之前,如何谈论有关笔法的问题?

(9)、历史学家研究贩奴,大概一共卖掉了7亿非洲人,200年时间。一半的非洲人给卖了。这其实也是不道德的,因为在他们贩奴者的眼里,非洲人其实跟动物是一样的。他们卖奴隶,跟卖个狗、猪、马是一样的,很羞辱人格的。而且这个过程很残酷,这7亿人其实有一半人死在路上,条件太差。

(10)、链接:https://pan.baidu.com/s/1Mv8REzFXJLEgz5Ri7LVKSQ提取码:25ew书名:论法的精神(上)

(11)、宗教改革的进步意义就是把神的世界和我们的世俗世界分开了,就出现了一个观念叫“上帝归上帝,凯撒归凯撒”。这样大家就合理分工了,你的信仰我尊重,但是你不要干涉我的世俗世界。

(12)、《论法的精神》在阅读上带来的主要困难,源自其隐微的笔法。孟德斯鸠采取了独特的写作方式,各个部分从表面上看缺乏逻辑关系,论证是由史实堆砌而成。但我们务必首先注意,他并非一个客观的史家。

(13)、第他说的“美德”在“共和国里就是爱国,也就是爱平等。这既不是伦理美德,也不是基督教美德,而是政治美德。”(3)在这里,且不论“伦理美德”和“基督教美德”是什么关系,孟德斯鸠至少是把“基督教美德”和“政治美德”给隐隐对立了起来。另外,在“说明”的第三段里,又强调了“基督教善人”和“政治善人”的对立。由此,Christianvs.political之争就很明确了。

(14)、孟德斯鸠是法国启蒙思想家,社会学家,是西方国家学说和法学理论的奠基人。

(15)、施特劳斯提醒我们说,显白写作是一种被当代学者遗忘的、重要的政治写作方式,而几乎所有古代的政治哲人都懂得这种区分,“至少从文学史家的观点来看,典型的前现代哲人(很难把他们与前现代诗人区别开来)与典型的现代哲人显著的区别就在于,他们对‘高贵的谎言’、‘虔诚的欺骗’、‘迂回方法’或‘真理的节约’持完全不同的态度。一个伟人居然会故意欺骗他的大多数读者——每个正派的现代读者哪怕只是听到这样的暗示,也一定会惊讶不已”《迫害与写作技艺》一书明确提及有关孟德斯鸠的写作方式的看法,在施特劳斯看来,孟德斯鸠也是擅长运用显白写作的启蒙哲人。《论法的精神》的笔法其实就是显白写作的笔法,从表面上看,它是哲人撰写的有益于社会的教诲,这部分教诲是通过表面上的、常常是优美的言辞表达出来的,它充分考虑到了大多数人的所思所求,却是写给未来的立法者看的,唯有他们懂得人类政治生活的本质。这才是在显白教诲背后的、有实质意义的教诲。可惜的是,现代人无法理解这一独特的写作方式,因此也就不能把握孟德斯鸠的隐微教诲,一部耗费了二十年心血写成的大书,却被视为一部零散的论文集,而根本无法透过《论法的精神》的笔法看到这本书所涉及的“宏伟的主题”(序言,第16段)。

(16)、孟德斯鸠的读音其实在词典中有着明确的介绍,孟是一个十分常见的字,在东方常常代表姓氏,这个字呈现出上下结构,读音是meng四声。而德指的则是道德或者品德的意思,左右结构的字也是比较常见的,读音是de二声。而斯这个字则有着不同的解释,可以认为是指斯文的样子,另外就是在古代的文章中这个字有语气助词的作用,通常用在句子的结尾或者后面,并没有实际存在的含义,读音是si一声。而后一个字鸠也是左右结构,可以看到右边是一个鸟字,所以它的解释指的是一种鸟,而读音则是jiu一声,这样看来就知道孟德斯鸠读音是什么了,这四个字的读音是meng四声de二声si一声jiu一声。

(17)、视频|金灿荣:美国归来看中美关系,会面临较长的困难期

(18)、但是请注意热那亚就属于意大利商业中心之而意大利商业中心就是当时欧洲的商业中心。意大利在中世纪的1000年属于整个地中海世界的商业中心。它是欧洲、北非和西亚的一个贸易中心。

(19)、1689年,孟德斯鸠出生于法国波尔多附近的拉布雷德城堡的贵族世家中。自幼受过良好教育。曾任律师、波尔多议会议长。

(20)、孟德斯鸠是一个封建主义的反叛者。他在许多著作中,以斗士的姿态,用辛辣、幽默的笔调,尖锐地抨击了法国的封建专制统治。他敢于大胆、生动地隐喻或秉笔直书,揭露路易十四的专制暴戾、刚愎自用、卖官鬻爵、穷兵黩武,以及对佞臣和情妇的重用轻信。孟德斯鸠讽刺这位国王是“大魔法师”,随心所欲,“左右臣民的思想”,痛斥路易十四迷恋东方一样的专制制度。他指责路易十五任用苏格兰人琼·劳为财政大臣,滥发纸币,弄得财政紊乱,货币贬值,人民受害不浅,国家百病丛生。孟德斯鸠对专制主义深恶痛绝。他作了这样的比喻:“路易西安那的野蛮人要果子的时候,便把树从根柢砍倒,采摘果实。这就是专制政体”,“专制政体的原则是恐怖”。孟德斯鸠虽然在著作中揭露了封建专制制度下的许多罪恶,但他没有再前进一步,去直接号召人民为推翻封建制度而斗争,反映出他思想上的不彻底性。

3、孟德斯鸠著作英语法语

(1)、对于转型时期国家来说,权力的适当集中是必要的,这可以保持社会稳定,尽量避免动荡。但是,如果为了追求稳定而不惜采取专制甚至暴政,则并非可取。

(2)、 上期回顾:视频|金灿荣:现代世界体系的建立其实挺残酷的,是通过殖民的过程形成的(20190817扬州分享-01)

(3)、金灿荣:像日本是个例外,日本很快就变成了列强。它不是被占领,而是跑去占领旁边的国家了,把我们台湾给割跑了,把朝鲜南北都占领了,把人家朝鲜吞并了。

(4)、译者给了两种可能的解释。其本书是一本没有先例的著作。其孟德斯鸠曾对友人说,撰写伟大的著作既需要父亲(天才),也需要母亲(自由)。那么,“无母而生”就是指他只有天才,而无自由。

(5)、应该注意的是,孟德斯鸠并未放弃分类法。但正如达朗贝尔观察到的,其分类从表面上看并不严格。一个明显的例子是,他明确地要从政体性质和政体原则出发论述各种政体,但在讲述英格兰政体的部分中,这种分类却消失了。取代这种严格分类法的,是好看的外表——他频频用历史故事代替论述,使用了大量朦胧的、带有诗歌韵律及色彩的表述。这种写法吸引了不少附庸风雅的文人,当时甚至有贵妇人觉得,这本书有诗歌般的语言,因此值得每天诵读几句。惟有少数人真正有智慧,不仅能将分类法贯彻到底,而且懂得好看行文背后的秘密。因此,在孟德斯鸠那里,启蒙只从表面上看才指向所有人,实际上针对的只是少数人,能透过曲折回环的笔法洞见真实的人,终究只能是少数人。然而,达朗贝尔却并未使我们注意到,这种“故意为之的含糊”是一种独特的写作方式,是古典政治哲人的发明,因此,他根本没有明确向我们说出孟德斯鸠在何种意义上模仿了古人,更没有向表明,应该如何读这类书(也许只有对我们来说,这才是问题,对达朗贝尔来说则是常识)。而明明白白地向我们讲述这个道理的,是二十世纪著名的解经哲人施特劳斯。

(6)、又过了一百多年,十八世纪,在法国出现了第三个运动,英文叫Enlightenment,中文翻译叫“启蒙运动”。出现了又一批文化巨匠,像伏尔泰、孟德斯鸠、莱布尼茨、卢梭。

(7)、不过,实践仿佛并不如此。问题经常出在三个方面:

(8)、第孟德斯鸠说,(政治)美德并非不存在于君主政体中,只不过美德并非是君主政体的推动力罢了。这里就体现出孟德斯鸠的狡猾了。他的批评者不满的,就是孟德斯鸠没有将美德视为君主制的原则,而孟德斯鸠这里的回应则虚晃一枪,其实是绕过了对他的批评。

(9)、经典百书|永恒的乌托邦之旅——重读柏拉图《理想国》

(10)、孟德斯鸠继承洛克的分权思想,明确地提出“三权分立”的学说。这对资产阶级国家的形式和政体构成,提供了极有价值的理论依据。孟德斯鸠把国家权力分为三种: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这三种权力应分属于三个不同的国家。这就是所谓的“三权分立”,是要使各种权力相互牵制,彼此均衡。君主掌握行政权,议会行使立法权,法院专管司法权。孟德斯鸠还认为,只有划分权力的国家,公民的生命和自由才能得到保障。如果不划分权力,国家就不会有温和的政体,而必然会倾向于专制。他的分权学说针对专制制度,但以英国的君主立宪为楷模,所以比较温和,妥协色彩很浓。

(11)、认识世界各因素之间的联系,认识历史发展的必然性,是科学地理解各种社会现象的基础。

(12)、这是“序”的后一段话。读书会上有同学提出,孟德斯鸠说自己并非毫无才具,可能是和“无母之子”的题词有对应关系。如果从“才华和自由”的说法来理解题词,那么说自己有才具,就可以理解为再次暗中强调,虽有才具而无自由。这样的话,那就又和孟德斯鸠对他生活的那个时代的政体的判断关联起来了。

(13)、 孟德斯鸠生活的年代,学科的划分并不细致,作家们写东西也都是天马行空,乘着思维的翅膀,飞到东来飞到西。如果读过格劳秀斯的《论战争与和平法》、霍布斯的《利维坦》、洛克的《政府论》,对于此种写作风格就不会陌生,甚至可以说,孟德斯鸠在控制发散思维进行写作方面,已经很节制了。

(14)、孟德斯鸠(1689-1755),与伏尔泰是同时代人,他与伏尔泰和卢梭一起,合称“法兰西启蒙运动三剑侠”。由于久仰孟德斯鸠的学名,今年4月游览凡尔赛宫路经附近街区时,导游指示了孟德斯鸠铜像所在位置,我竟趁午餐时专程跑过去为之拍照。孟德斯鸠的《论法的精神》(张雁深译,商务印书馆,1961年。严复旧译《法意》),“是亚里士多德以后第一本综合性的政治学著作;是到他的时代为止的进步的政治理论书”(张雁深)。人们只知道,孟德斯鸠在书中提出了“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这是万古不易的一条经验”;“要防止滥用权力,就必须以权力约束权力”的著名论断,他在本书提出的“三权分立”学说,已经物化为美国的政治制度。许多人不知道,在这本名著中,有多处涉及中国的段落与章节。孟德斯鸠在写作中,参阅了当时能找到的大量有关中国的书籍,如《中华帝国全志》和《耶稣会士书简集》和《鞑靼史》等,并与来自或到过中国的人士进行广泛的交流与谈话。

(15)、孟德斯鸠在历史上有着十分崇高的地位,他是一位著名的思想家,同时也是一位有学识的学者。孟德斯鸠在学术方面有着巨大的成就,而他所提出的学说也对后世有着重要的影响,那么孟德斯鸠提出了什么学说呢?

(16)、1689年1月18日,孟德斯鸠生于法国西南部的重要城市波尔多附近的拉勃烈德城堡。瑟孔达家族原是达官显宦之家。孟德斯鸠的祖父曾任波尔多法院院长,后来这个职务由他的伯父继任。其父因拒绝充当教士,到军队中服务。孟德斯鸠7岁丧母,从11岁到16岁,在巴黎附近的一所教会学校接受古典教育,学习拉丁文,了解和熟悉古代希腊和罗马的政治制度,为后来的著书立说打下了良好的基础。1706年,17岁的孟德斯鸠回到波尔多。他钻研法律,终于在19岁时获得法学学士的学位,并出任律师。1709年他迁居巴黎,直到1713年他父亲去世才回到波尔多。1714年,孟德斯鸠任波尔多法院顾问。翌年,他和一个中校军官的女儿、信仰新教的拉特丽格女士结婚。1716年他的伯父让·巴蒂斯特·瑟孔达·孟德斯鸠男爵去世,他继承了伯父的波尔多法院院长职务,按遗嘱获得男爵的封号。从此,他开始了日后影响深远的社会政治和学术研究活动。

(17)、我们还应该注意到,“序言”不仅论述了少数人心智的必要性,而且论述了光有哲人的心智还不够,还需有勇敢的美德。孟德斯鸠清醒地意识到,民族的成见并非起源于底层大众,而起源于爱热闹的启蒙知识人。这些启蒙知识人热衷于捍卫成见,并借成见获得话语霸权,因此,少数人要摒弃成见,必然会遭到他们的攻击。孟德斯鸠鼓励想要启迪人民的人,不要因为担心遭到报复而不去揭示真理(序言,第10段)。少数人应该鼓起勇气,勇于揭示真理,“我们观察局部,只是为了对整体作出判断;我们考察一切原因,是为了看清一切结果”(序言,第10段),这是少数人的本份,是哲人的使命。仔细读一读孟德斯鸠的话,在这表面上看谦和的句子之下潜藏着多么强有力的力量!

(18)、视频|中美注定一战?金灿荣:2030年,美国将接受中国崛起

(19)、因为中世纪的时候,在神学意识形态之下,人的理性是不重要的。你不要想,你一想就错。人类一思考,上帝就发笑。你不要想了,你就听上帝。那么上帝谁来传达他的心声?教皇。具体的老百姓谁来讲?神父。

(20)、第一章 早年生活(1689—1721年)1

4、孟德斯鸠著作中的中国形象

(1)、主张尊重私人财产权,大力发展工业和商业,减轻赋税,废除奴隶制。

(2)、他主张依靠法律来治理国家,将国家的立法权、司法权和行政权分割开来,不同的人或单位分工不同,这样就削弱了君主的权利,使更多的人都参与到了国家大事的制定和实行当中,使平民百姓分得了部分的权利提高了百姓的地位,孟德斯鸠的这个学说可以说是顺应了民意,他的这部著作的提出不仅仅对法国起了重要的作用,它还对当时的其他国家产生了重大的影响,为发展资本主义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孟德斯鸠认为法律是治理好国家的好的武器,众人皆是平等的,任何人违反了法律都应该受到法律的之才,所以受到了广大人民的欢迎,因此这部著作也成为了孟德斯鸠的代表作。孟德斯鸠的作品对18世纪的欧洲产生了大的影响,为西方发展资本主义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3)、通知:原定于2016年1月9日(周六)在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举行的“六点双周读书会”将延期至春节后举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我们对计划参加的学友表示歉意。

(4)、三种法:宗教法—道德法—政治法和公民法(其实这里一共至少是四种法了)

(5)、是说必须要有一个primitivereason,才能后面的法吗?

(6)、争论的结果是天主教世界的分裂,出现了新教和老的天主教。这个过程就叫宗教改革。

(7)、盂德斯鸠踏上仕途之时,正逢路易十五继位。此时法国极端腐朽的封建专制趋于没落,加上英国资产阶级革命思想的冲击,法国社会阶级矛盾异常激烈,形成了僧侣、贵族和第三等级的尖锐对立,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在封建制度内部竭力为自己开辟道路。

(8)、另,这里孟德斯鸠把“哲学家”和“立法者”给分开了。而在柏拉图《理想国》里,哲人—王(Philosopher-King)就是立法者。又,还可以比较卢梭对立法者的讨论,尤其《社会契约论》第二卷第七章。

(9)、1721年,孟德斯鸠化名“彼尔·马多”,发表了《波斯人信札》这本名著。书中通过两个波斯人漫游法国的故事,揭露和抨击了封建社会的罪恶,用讽刺的笔调,勾划出上流社会中形形***人物的嘴脸,其中有荒淫***的教士、夸夸其谈的沙龙绅士、傲慢无知的名门权贵、在政治舞台背后穿针引线的***,等等。书中表达了对路易十四这位专制暴虐的“太阳王”的憎恨,说在法国看到了比东方更专制的制度。这本书的出版,受到普遍的欢迎和重视,虽是匿名发表,却使他声名大震,也引起统治阶级和教会的不满和嫉恨。

(10)、作为资产阶级法学理论的奠基人,孟德斯鸠强调法的作用。在他看来,法律就是理性的体现。他说:“一般地说,法律,在它支配着地球上所有人民的场合,就是人类的理性;每个国家的政治法规和民事法规应该只是把这种人类理性适用于个别的情况。”也就是说,各国的法律不过是人类理性在特殊场合的应用。他认为,各国的法律和各国的地理条件、天气、土地面积、居民的生活方式、宗教、人口、贸易乃至风俗习惯都有关系,而政体原则对法律的影响大。所有这些关系综合起来,就构成“法的精神”。

(11)、在达朗贝尔的辩护中,这段话十分重要。甚至比对分类法的强调更重要。因为它突出了一种特殊的写作方式问题,而正是这种写作方式揭示出了《论法的精神》的基本品质。按照达朗贝尔的说法,孟德斯鸠之所以采取含糊其辞的写作方式,是因为要照顾“平庸的读者”。这些读者并不习惯于分类法,在精致又繁杂的分类面前,他们必定晕头转向,丧失阅读兴趣。这样一来,想要教育大众就没有可能了,而孟德斯鸠的意图就在于启发民众(序言,第10-11段)。

(12)、第制衡演化为制约,制约变成了掣肘,掣肘变成了相互拆台,终导致了治理的低效率。很多国家苦闷的事情就是很多决策久久不能形成,形成的决策也很难确立为行动准则,就是因为各个部门之间推诿扯皮,分立的权力之间无法有效地协调,严肃地面对和解决社会存在的问题。

(13)、孟德斯鸠说,柏拉图会因为出生在苏格拉底的时代而感谢苍天。然而,他说的并不是“柏拉图因为遇到苏格拉底而感谢苍天”或“柏拉图因为能成为苏格拉底的学生而感谢苍天”,而这两种说法好像才是更“正常”或容易想到的说法。当孟德斯鸠强调“苏格拉底时代”时,他应当是把一些更宏观的东西给包括了进去。确实,柏拉图能够写作这么多伟大的对话,是基于他对老师苏格拉底之死的反思的。而众所周知,苏格拉底之死是被雅典人一票一票给投出来的。

(14)、这是在中西文化交流史上很独特的一幕,在西方的近代思想解放运动当中,中国还起了一个很好的、很正面的作用。

(15)、读书会上的朋友指出,这一条对平等的说法,是对着霍布斯“论自然状态”里关于平等的说法写的。也即,所有人在身体层面都同样脆弱,只要几个弱小的人一起,就能干掉很强壮的人。换句话说,这是“脆弱性”或“可杀性”意义上的平等。

(16)、可以发现,这段话(尤其是拿自己和柏拉图作比)是很反讽的。孟德斯鸠对法国旧制度的政体究竟持什么态度呢?这个当然要看书里的正文才能确切知道。不过,如果前面题词里的那句话可以按照“天才与自由”那个说法来理解的话,那么孟德斯鸠对旧制度里自由的缺乏显然是很不满的。另外,据读书会上的一位同学补充说,孟德斯鸠妻子一家都是新教徒,但路易十四大规模迫害了法国的新教徒。由此看,他对法国的政体颇有微词也不奇怪。

(17)、“霍布斯断言,上帝因其力量而非善好而被服从。这向他的同时代人表明,他正在召唤一种至少同笛卡尔一样极端的唯意志论。而对他们而言,霍布斯将判定何为对错的权力归于尘世主权者,是该理论可怕的后果之一。鉴于普芬道夫和洛克也同样发展出了唯意志论的道德观点,很容易看出道德理论的这一变种在17世纪是多么的重要。”

(18)、孟德斯鸠博学多才,不仅对法学、史学、哲学等颇有修养和造诣,而且也撰写了有关《论重力》、《论相对运动》等自然科学论文,且有一定的影响。1716年,27岁的盂德斯鸠被选为波尔多科学院院士。

(19)、孟德斯鸠(1689—1755)是个启蒙时代的法国人,原名很长(CharlesdeSecondat,BarondeMontesquieu),所以很多人都不记得。他在政治哲学史上享有不可忽视、不容撼动的地位,不过遗憾的是,迄今他还未能进入法国人民供奉其崇敬的历史人物的“先贤祠”。孟德斯鸠是一位历史学家,写过《罗马盛衰原因论》,是一位政论家,写过《波斯人信札》,不过他为人知的著作,当属《论法的精神》。在100多年前,即1904—1907年,严复先生即以《法意》为名,将这本书译介到中国;而现在,已经有了数种全面和选编的中译本。

(20)、又,“爱国”和“爱平等”在这里都被视为(政治)美德在共和国中的表现。然而,爱国和爱平等之间可以完全融洽吗?二者之间不存在张力吗?至少,这里所说的平等,不可能是普遍意义上的平等,而只可能是国家之内的平等。

5、孟德斯鸠著作早翻译到中国

(1)、这是跨文化交流当中经常会出现的一个现象,为了批判现实,必须把一个其他的存在想象得很好,否则他们的批判没有依据。

(2)、《论法的精神》是一部政治哲学的著作,而不是一部纯粹意义上的法律书。书里不仅讨论了一般意义上的法的含义、法律与存在的物之间的关系、自然法和人为法,不同的政体(君主、贵族、共和)的性质、各自涉及的法律、各自遵行的原则、各自的教育模式,各种政体下的法律规则与法律程序,而且还像博物馆一样列举了很多时代、很多国家的法律,其中还特别提到了当时的中华帝国。

(3)、布封与孟德斯鸠同为法兰西学士院院士,但两者有关写作方式的论述却有根本差异。布丰在讨论风格时,多讨论行文技巧,而对如何选择题材、选择何种题材,却讲得极少,他所说的风格只是创作者将事实贯穿在一起的技巧,而与真理和高尚的趣味不相干,他从创作大师那里看到的不是题材的伟大,而是“许多色彩、许多波澜、许多幻象”。而对孟德斯鸠来说,写作的关键不在于创作者如何渲染和放大对象,也不在于创作者如何用瑰丽的语言体现自己的人格,尽管兴趣完全是个体的选择,但并不表明个体完全凭借自己的意愿创作。在谈到《论法的精神》的成书经历时,孟德斯鸠说过如下的话:“我多次提笔,又多次搁笔,我曾无数次扔掉草稿,让它随风飘去……一旦我发现我的原则,我所追寻的一切便一股脑儿向我涌来。在二十年间,我眼看着我的这部著作萌生、成长、成熟和完成。

(4)、15^例如,施米特、施特劳斯、奥克肖特、瓦伦德等著名学者都对此做过论述。

(5)、在当时的法国,教会势力强大,僧侣是特权阶级之也是法国封建制度的主要支柱。孟德斯鸠对天主教持反对态度,主张改革宗教。在他的著作中,有许多地方对教会乃至教皇的罪恶,作了无情的批判和揭露。他斥责放荡、贪婪和虚伪的教士“几乎掌握了全国的财富,这是一帮吝啬的人,他们永远往里拿,决不向外掏”。咒骂教皇罪孽深重,只不过是“比国王更强有力的魔法师”。由于新教比较符合第三等级利益,所以孟德斯鸠同情新教,为新教辩护。他赞扬信奉新教的国家,比天主教各国的人口更多,赋税收入更可观,田地耕种得更好,商业更为繁荣,并得出结论说,新教将日趋富有和强大,而天主教将逐渐贫弱。

(6)、盂德斯鸠对世袭的波尔多法院的职务并不感兴趣。相反,成立于1716年的波尔多学士院,倒引起了他更多的热情。作为一个封建统治阶级的反叛者,作为还比较幼弱的法国新兴资产阶级的代言人,他从这里出现在历史的舞台上。

(7)、在上面的第一段话之后,孟德斯鸠就强调,这本书是花了二十年心血写成的。因此,读者不能随随便便就下论断,而要在读完整本书之后,再来探讨作者的意图,并对全书做评判。

(8)、造物主需要遵守自己所创设的法则吗?这是一个有争议的问题。孟德斯鸠这里所持的意见看起来是肯定的,也就是说,他设想的上帝形象是一个“遵纪守法”的上帝。

(9)、书中广泛涉及经济贸易、婚姻家庭、生活方式,可以说充分显示了作者的丰富知识和广阔的视野。在很多部分,孟德斯鸠还通过地理环境来解释一个地域的社会制度,纵使不完全合宜,也是很有启示意义的。

(10)、这就是西方思想解放的第一步,解决人的价值,人就是有价值的。这是十四十五世纪在意大利。

(11)、要么是孟德斯鸠在说假话,要么是评论者根本没有读懂他。启蒙哲人达朗贝尔竭力为他作辩护,并饱含深情撰写了著名的《孟德斯鸠庭长先生颂词》,在这颂词中,无独有偶,也提到了写作方法的问题。面对有些读者指责孟德斯鸠的写作方法存在缺陷的问题,他要求读者不应该轻率地指责读者,更关键的是,他提醒我们,“应该把实在的混乱和仅见于表面的混乱区分开来”,并且界定了什么是“真正的混乱”和“表面的混乱”,“如果观念的一致性和延续性没有得到遵守,如果把结论当做定律,或是先有结论后有定律,如果读者绕了无数个圈子后,发现自己又回到了出发点,那才是真正的混乱。作者如果把他所使用的各种观念安置在它们各自的位置上,让读者自己去填补观念与观念之间的空缺,那么,这种混乱只是表面的混乱。”

(12)、注意,许译本把“道德法”(lesloisdelamorale)翻译成了“道德规范”,不妥。

(13)、卢梭《社会契约论》(法律出版社2012年初版、2017年再版)

(14)、这段话应该如何理解?读书会上学社会学的同学认为,这体现了孟德斯鸠“系统的思维”。也就是说,对某个局部的纠正有时候会产生连锁反应,可能反而造成更大的伤害。供参考。

(15)、在第一节后,孟德斯鸠给出了一个3*3的矩阵——

(16)、关于孟德斯鸠提出了什么学说这个问题历史上有着十分详细的记载,在十七世纪之后,洛克曾经就国家权力方面发表了自己的理论,而在他之后孟德斯鸠提出了三权分立的理论,这在当时是著名的。在他的作品《论法的精神》中,他把国家的权力大致上分成了三个不同的分类,分别是立法权、行政权以及司法权,把这三种权力分别交给不同的机构掌管,这样一来就可以让他们有不同的权限,同时又可以相互制约,以政治上和权力上的全面平衡。

(17)、然而,孟德斯鸠有关意见或成见的界定却又清晰地表明,他是在对少数人说话,“我在这里所说的成见,不是那些使人对事物无知的东西,而是令人对自身无知的东西”(序言,第13段)。他十分清楚人的成见是从哪里来的,“人是能屈能伸的,能在社会上适应他人的思想和看法,也能认识或者丢失对自己的认识。当本性被揭示时,人能够认识它;当本性被遮盖时,人便失去了对本性的感知。”(序言,第14段)人之所以被成见困扰,是因为人并未努力认识自己。考虑到只有哲人才能认识自身,因此,有关成见的论述也意味着,他是以政治哲人的身份来写作的。他想要通过《论法的精神》揭示人的政治与社会本性,从而教育“潜在的政治哲人”。在第一章第1节中,他对此作了进一步发挥,他说,人来到世上就要生活在社会之中,但有可能会忘掉他人,立法者借助政治法和公民法让他们恪尽自己的义务。从这个意义上讲,他所谓的立法者或政治家是指能认识到人的政治存在的人,他们懂得政治生活的本质,懂得区分政治生活的真理和意见。因此,尽管他想要对所有人说话,但他的目的不在于教育多数人,他对多数人懂得政治生活的真理不抱期望,而是寄希望于少数人。

(18)、孟德斯鸠把一连串杰出的政治家和统帅看成是罗马繁荣的重要原因之但他没有滑向英雄史观,而是始终坚持历史的自在性、规律性,他否定了“上帝”对历史的创造,当然也不会再承认某些英雄创造了历史。当代的一些国家,尤其是发展中国家,把国家独立、民族解放或是经济上的飞跃归功于某个,为他歌功颂德,仿佛一人之力足以改变历史。

(19)、孟德斯鸠另外一部重要著作《波斯人的信札》,早是由林琴南(林纾)和口译者王庆骥合作翻译的。是一部文言文版本,书名为《鱼雁抉微》,连载于商务印书馆出版的《东方杂志》第十二卷第九号(1915年9月)至第十四卷第八号(1917年8月),一共连载17次,全文计书信161封,为全译本,但该译本始终无单行本问世。对这本书是否为全译本曾经引起过较多争议。在《鱼雁抉微》刊于《东方杂志》时,刊有林纾作于当年的序,文中提到因口译者离去,尚有“三十余翰”未译,“今先录其前半篇,出版问世”。据此可见,在林纾作序并送商务印书馆发表时,译文尚未完成。而且在连载的大约两年中,也未发现关于补译、完成的说明载于《东方杂志》。但是,对连载作品的追踪阅读发现,经过两次停顿(1915年10-12月,1916年8-12月),《东方杂志》刊出的《鱼雁抉微》终是完整的,后一期(第十四卷第八号)刊出了该书第145-161封信,并且在目录中《鱼雁抉微》题名下和正文后均注明“完”,而以前各期则始终有“未完”字样。所以,一般认为《鱼雁抉微》为未完成译本的说法,如罗大冈的《波斯人信札译者序》等等,认为《鱼雁抉微》“是选译”、“未完”、或“只有原书的一半”是不准确的,但这种说法至今仍被一些人所持。逮至1958年,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版了罗大冈的译本《波斯人的信札》,该译本将书中的160多封信悉数译出。1962年,商务印书馆出版了孟德斯鸠第三部重要著作《罗马盛衰原因论》的中译本,译者是婉玲。

(20)、第在立法、司法、行政之间,经常会有一个部门强大,另外两个相对薄弱的情况。经常存在的情况是,行政体系由于具有实际执行的权利,很多事务直接冲在第一线,所以显得强劲有力;而司法经常处于消极和被动的地位,也就是法官一般不会自行寻找案源要求审理一项国家事务,所以经常处于弱势地位。也有一些国家,例如英国,立法部门具有强大的权力(议会主权)。

(1)、孟德斯鸠把法分为两类,即自然和人为法。自然法是指人类社会建立以前就存在的规律,那时人类处于平等状态。人类一旦组成社会,就失去了平等,开始了战争状态,于是就需要人为法加以约束,只有通过法律才能恢复平等。他把人为法分为几种:体现在处理不同人民之间的关系的法律,就是政治法;处理公民之间关系的法律,就是民法。

(2)、再比如,他说,在自然状态下,所有人都是生而平等的,但是他们无法保持此种平等:社会使其失去了平等。只有在法律的保护下,他们才能重获平等。在一个良好规制的民主社会中,人们仅仅作为公民而彼此平等。这种观点,虽然其前提假设和推理过程都有很多值得商榷的地方,但是在那个时代,是鼓舞人心的口号和旗帜:试想,那些因为家庭出身而具有低等身份的人被告知,你和那些贵族一样作为公民、享有平等地位的时候,该是多么的令人振奋!也许正是这一点,使得很多人认为,孟德斯鸠的著作,和卢梭的《社会契约论》、伏尔泰的《哲学通信》一样,被视为法国大革命的舆论基础。

(3)、例如,根据英国宪法,其人民已经通过选举议员的方式将整个国家大政方针的决定权交给了议会。此时,议会承载着英国人民的信任,负责内政外交诸般国是。然而,突然跳出一个主张,要求就某项问题举行全民公决。虽然从实质的意义上,全民公决有大多数人的参加,仿佛符合基层民主的观念。然而,不仅全民公决的结果很可能意味着一批人的意愿绑架了另外一批人的意愿,而且,这种做法也等于撕毁了先前的“社会契约”,把一个已经获得宪法正当性的决策者推开,由另外一个机制来决定国家的根本方向。此时,该国原来设计的行政框架被弃置,一个缺乏稳定性的、运动式的机制开始起作用,成败祸福,殊难逆睹。这也是三权分立的脆弱架构所难于破解的问题。

(4)、然而,仅仅从分类法角度理解孟德斯鸠的写作方式并不充分,尽管注意到这些分类可以纠正我们对《论法的精神》一书的诸多误解。达朗贝尔接下来评论说,像《论法的精神》这类书是允许某些含糊之处的,因为,这里出现的模糊是一种“故意为之的含糊”,而并非“真的含糊”——恰好对应“真正的混乱”和“有意为之的混乱”,而之所以如此,是因为“孟德斯鸠先生有时需要阐明一些重要的真理,如果以的和真白的方式说出来,难免徒然造成伤害,他于是把这句话谨慎地加以包装,借助这种善意的人为加工,让可能受到伤害的人看不清楚这些话的真实含义,同时又不会让智慧的人莫名其妙。”

(5)、紧接着,孟德斯鸠又说,他自己会因为出生在如今的这个政体而感激苍天。这句话也可以从好几个层面做解读。其在全书的开头这么写,当然是有给自己打掩护的意思的。其和前面柏拉图那句话具可比性的地方在于,苏格拉底是柏拉图政治哲学反思的源头,而法国旧制度的政体也是孟德斯鸠在《论法的精神》这本书中的政治哲学反思的源头。其如前面已提到的那样,刺激柏拉图写作的是苏格拉底之死。那么,刺激孟德斯鸠写作的又是什么呢?如果法国旧制度的政体已经了,孟德斯鸠又为什么需要写这好几百页书呢?由此看来,当孟德斯鸠说他对生于如今这个政体而感激苍天的时候,他的意思真的是表面看上去的含义(即很满意这个政体)吗?显然不是。

(6)、但是这个过程我们还得强调它是不道德的,是很残酷的。印第安人给杀了几千万人,非洲兄弟也杀了不少。而且他们杀完非洲人以后,还干坏事,贩奴,搞了200年贩奴。

(7)、更精确地说,霍布斯所说的自然状态其实是社会解体状态。因而,自然状态中的人,其实也就是社会解体状态中的人。在霍布斯看来,人在自然状态中,以及人从自然状态进入到政治社会的过程中,人性是不发生改变的。

(8)、贸易是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而出现的商业活动。它促进人类社会的发展,扩大世界各民族之间的交流。孟德斯鸠分析了很多国家贸易的发展,指出必须建立适合于各类贸易活动的法律法规,努力使贸易活动在其相适应的国家政体下受到保护和发展。历史的车轮不断前进,今天的贸易已经大不同于往日,必须根据实际情况制定适用的法律法规,以便促进各国贸易的发展。货币是贸易活动的必然产物,是代表各类商品价值的标记。货币的使用方便了交易的进行,使买和卖可以在时空上分离,拓展了贸易空间。但货币的发行和兑换应受国家机器的控制,并遵循贸易市场的客观需求。值得一提的是,该书指出,犹太人在遭受贵族和国王的暴行和不断的勒索,通过发明汇票来做出应对,这样富裕的商人的财产又可以寄送到各地区,什么地方都迹。君王们的贪婪反而导致另一件事物的建立,使得贸易多少脱离了君主们的支配。因此,孟德斯鸠提出政府不能垄断一切,民间有活力有空间,政府才不得不尊重民间。

(9)、吉林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中国国际法学会理事等。

(10)、今天我们刊出两部讲稿的译者黄涛博士所撰写的“孟德斯鸠的笔法”一文,这是他在阅读孟德斯鸠文献的过程中的一点所得,原稿发表于《思想战线》杂志。文章认为,《论法的精神》不仅是政治法律思想史上的经典,也是一部文学杰作,其行文结构具有诗歌般的魅力,并且使用了大量文学技巧,正是大量文学手法的运用造成了阅读者把握《论法的精神》之意图的困难。然而,这些文学笔法的运用绝非随意为之,而体现出了一种独特的写作方式。想要真正懂得孟德斯鸠的意图,必须首先懂得《论法的精神》的笔法同古典政治哲学之间的内在关联,懂得“显白写作”和“隐微教诲”,这是阅读《论法的精神》之先必须认真对待的重大问题。

(11)、法律和自由的关系。在一个有法律的社会里,自由只能是人们能够做应该做的事,是做一切法律所允许做的事情的权利。如果一个公民能够做被法律所禁止的事情,那么他就不再有自由了,因为其他人同样有这个权利。没有的政治自由,只有法律约束下的相对自由。政治自由与政体、公民、税收等有着密切的联系。当政治自由和公民联系在一起时,便是指公民的安全感。共和国可以给予公民充分的政治自由,即让公民感到很安全。后,关于征税、国库收入与自由的关系,一般的规律是:国民所享受的自由越多,征收的赋税便越重;国民所受的压迫越重,就越要减轻赋税。

(12)、近在和朋友们一起读孟德斯鸠的《论法的精神》,就把读书时的一些想法发上来,作为读书笔记。既然是读书笔记性质的东西,很多地方难免写得比较琐碎。本文是第一篇,涉及的内容包括《论法的精神》的“说明”、“序”和第一章的前两节。

(13)、从《马可·波罗游记》可以看得出来,当时中国生活水平是比意大利高的。在马可·波罗的眼里,咱们国家是不是属于发达国家,意大利属于发展中国家。说明中世纪其实我们挺先进的,整个生产力水平就是我们比他高。

(14)、中法两国位于欧亚大陆的两端,了解中国人的民族性也是孟德斯鸠的兴趣之一。他指出:“各民族的不同性格是品德与邪恶的结合,是好和坏的品质的混合。”(页308)他认为中国人的民族性格中有两点是突出的,一是欺骗,一是贪欲。“中国人的生活完全以礼为指南,但他们却是地球上会骗人的民族。这特别表现在他们从事贸易的时候。虽然贸易会很自然地激起人们信实的感情,但它却从未激起中国人的信实。”(页316)“中国人贪利之心是不可想象的,但法律并没想去加以限制。一切用暴行获得的东西都是禁止的;一切用术数或狡诈取得的东西都是许可的。”(同上)专制政体的原则是恐怖,恐怖的目的是服从。孟德斯鸠指出,“的服从,就意味着服从者是愚蠢的。”(页33)儒、道、法是我国本土的古典哲学,但在愚民这点上,三种哲学却是相通的。儒家要求,“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论语·泰伯》)法家认为,“民愚则易治也。”(《商君书·定分》)道家认为,“古之善为道者,非以明民,将以愚之也。民之难治,以其智多也。”(《道德经·六十五章》)孟德斯鸠认为的中国民族性里的愚蠢、欺骗、贪欲等特点,正是两千多年专制政体高压下形成的畸形的民族性格。不过,孟德斯鸠看法更深入一层,“的服从,就意味着服从者是愚蠢的,甚至连发命令的人也是愚蠢的,因为他无须思想、怀疑或推理,他只要表示一下自己的意愿就够了。”(页33)

(15)、无论成功还是失败,孟德斯鸠的著作给后世的人们带来了很多启迪和思考,提出了很多值得反复考量的问题。这就是《论法的精神》的大价值。

(16)、于是他们就找到了中国。所以在伏尔泰、孟德斯鸠的著作里面,中国是一个理想化的国家。用人的理性来管理,管理得井井有条,好。他们深受《马可·波罗游记》影响,还有很多早期传教士的笔记、书、通信的影响。他们把中国想象得很好,想象得我们自己不认识。

(17)、第七章 撰写《罗马盛衰原因论》(1731—1734年)150

(18)、过了一百多年。在16世纪初,北欧出现了另外一场伟大的思想解放,英文叫Reformation,中文翻译叫宗教改革。

(19)、既然这本书用了这么长时间才写成,而且作者之后又在“序”临近结尾处再次强调,写这本书很艰辛,终才写完。孟德斯鸠对这本书的写作历程的概括是,“萌生、成长、成熟和完成”。(5)也就是说,这本书在各个方面应该都是得到深思熟虑的,是终真正“完成”的。因而,我们可以认为,这本书在形式、内容和结构上都应该是视为一部相当系统性的作品。

(20)、1731年,孟德斯鸠回到法国后,便埋头整理资料,潜心著述。1734年,写成《罗马盛衰原因论》一书,利用古罗马的历史材料来阐明他的政治主张,认为一个国家的兴衰是由政治制度和风俗的优劣决定的。当实行共和制度、法制健全、民风朴实、思想自由时,罗马则盛;反之,当实行君主政体、对外掠夺、民风败坏、思想窒息时,罗马则衰。孟德斯鸠的历史观仍是唯心主义的,但他引证历史上的共和制度来反对专制主义,显然有着进步性。从历史学角度看,这本书在资产阶级历史编纂学的发展中,也居有重要地位。

(1)、孟德斯鸠在这一节中也对霍布斯做了一些批评,但整体上说(尤其是和洛克或卢梭的努力相比),孟德斯鸠的批评是相当简略的。这就意味着,孟德斯鸠并不愿意在这个问题上做过多的纠缠,故而略写。笔法的详略,代表着作者问题意识的指向。

(2)、孟德斯鸠在晚年著述不多。到1750年他匿名发表了《为‘论法的精神’辩护与解释》一文,1754年,又为《波斯人信札》增添了11封信。1755年,他在旅途中染病,于2月10日去世,时年66岁。

(3)、《论法的精神》在出版之后所面临的指责,多针对所谓含糊性的问题,即他没有清晰、有条理地表述自身的思想。即便当代的研究者也如此认为,萨拜因(GeorgeH.Sabine)认为,(这本书的)主题没有连贯性,书中充斥大量不相关的内容。因而他就觉得《论法的精神》一书缺乏结构安排。思想史家贝克尔(CarlBecker)也得出了同样的结论,即认为《论法的精神》不是一部系统的政治学论著,而是一部支离破碎的反思作品,实际上是一部论文集。但这种指控显然同孟德斯鸠本人的立场背离。他似乎早就意识到自己将遭遇这种指责,在《论法的精神》的“序言”中,他请求读者们不要对这本花费二十年心血写出的著作妄下结论,“想要探明作者的意图,也只有读完整的著作才能发现”,“我的原则绝非出于自己的一孔之见,而是从事物的本性中演绎出来的。”(序言,第1段)

(4)、第十八章 令闻广誉(1748—1755年)378

(5)、又,孟德斯鸠对动物的理解其实和现代生物学不完全相同:

(6)、华东政法大学科学研究院助理研究员,研究领域为法哲学和政治哲学,译有《实践理性批判通释》、《疏证》《费希特、康德论权利、自由与法律》《女人、阉奴与政制》等书。

(7)、孟德斯鸠提倡资产阶级的自由和平等,主张言论自由、出版自由和信仰自由,消除财产的极端不平等,公民得到生活资料。同时又强调,自由的实现要受法律的制约,政治自由并不是愿意做什么就做什么。他指出:“自由是做法律所许可的一切事情的权利;如果一个公民能够做法律所禁止的事情,他就不再有自由了。因为其他的人也同样会有这个权利。”总之,他把自由与法律、权利与义务联系在一起,强调法律的作用,认为没有法治,国家就会腐化堕落,法治是国家的灵魂,法治可以政治自由。另外,他还提出了罪刑相适应的原则,反对肉刑、逼供等一些进步观点。上述孟德斯鸠的一系列政治学说和法律观点,对资产阶级民主制度的形成和发展,产生过重大作用。

(8)、孟德斯鸠并不满足于此。为了扩大视野,增进学识,就在这一年,他开始漫游欧洲列国,实地考察各国的政治制度、风俗习惯等等,先后曾游历奥地利、匈牙利、意大利、瑞士、德意志和荷兰诸国。他居住长、考察多的是英国,从1729年到1731年,在英国逗留达二年之久。在那里,他广泛结交名人学者,结识了著名哲学家休谟,研究了洛克的著作。洛克的分权理论,对他影响极深。他还去参观英国议会,听取辉格d人和托利d人的辩论。1730年,他被选为英国皇家学会会员。这次漫长的旅行考察,对孟德斯鸠后来提出的政治主张,起着重大影响。

(9)、 但是这本书的名望显然不是因为博收广取而来的。作为西方政治学的一部经典,它在当时思想所能及的范围内,细致地讨论了自由、民主、平等的问题。他明确地指出,自由是一种能做法律许可的任何事的权利,而不是无限制的自由。这种对自由的定义将法律作为一个前置条件,显然把个人的自由放在了一个社会群体、制度运行的先在条件之下。虽然这个论断仍然是可以进一步追问的(法律没有许可也没有禁止的是不是自由?),但是,毕竟比那些凭空叙述自由的人先进了很多。

(10)、1517年德国的一个城市科隆有一个伟大的神父马丁·路德跑到科隆教堂,贴了一张“我”的大字报,上面提了95个疑问,主要质疑教皇。然后就引发了宗教争论。

(11)、因为这帮老兄想把神性降低一点,把理性提上来。他们就找了一个现实世界的样板,说这个样板就是用理性治理国家,治理得还挺好。

(12)、第三个西方进步的脉络叫思想解放。近代西方人经历了三次思想解放,一次叫Renaissance,中文翻译叫文艺复兴,地点是在意大利,时间是15世纪。

(13)、孟德斯鸠对资产阶级国家和法的学说,作出了卓越的贡献。这些理论给法国大革命带来了直接的思想影响,而且超越国界,对各国资产阶级政治和法律制度的确立起着重大的推动作用。孟德斯鸠把政体分为三种:共和政体、君主政体和专制政体。他解释道:“共和政体是全体人民或仅仅一部分人民拥有高权力的政体;君主政体是由单独一个人执政,不过遵照固定和确立了的法律;专制政体是既无法律又无规章,由单独一个人按照一己的意志和反复无常的性情领导一切。”他还指出,共和政体需要的是品德,君主政体需要的是荣誉,专制政体则需要恐怖。孟德斯鸠对政体的划分并不科学,其目的则在于颂扬好的政体,针砭专制政体。这种褒贬对反对封建专制具有启发意义。当然孟德斯鸠把君主政体与专制政体分为两种类型,是错误的。正如马克思所说:“君主政体的原则总的说来,就是轻视人,蔑视人,使人不成其为人;而孟德斯鸠认为,君主政体的原则是荣誉,他完全错了。他竭力在君主政体、专制制度和暴政三者之间找区别,力图逃出困境”。①

(14)、18世纪的欧洲人一度热衷张扬中国。法国学者托克维尔(1805-1859)批评经济学派时写道,“我毫不夸张地说,没有一个人在他们著作的某一部分中,不对中国倍加赞扬。”“他们心目中的中国政府好比是后来全体法国人心目中的英国和美国。”他不以为然地指出,“被一小撮欧洲人任意摆布的那个虚弱野蛮的政府,在他们看来是可供世界各国仿效的的典范。”“这些人由于对中国还很不了解,他们对我们讲的尽是些无稽之谈。”(《旧制度与大革命》,商务印书馆,1992年,页203)

(15)、可见,植物基本上是被归为物质世界那一块的。

(16)、就好比说穷凶极恶,难道贫穷的人都给人凶神恶煞的感觉和印象吗?

(17)、所以我们中国人跑去跟东南亚、南亚、非洲跟他们讲,说我们有百年国耻,人家其实挺不理解的。他们说不就是20个城市里面有20个经济开发区、自贸区吗?你们叫什么百年国耻?因为现在我们其实搞自贸区差不多的,当然不是严格意义,开玩笑。因为我们当时主要是司法不独立,这是有点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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