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学智院长(马学智是谁)

1、马学智是谁

1988年7月15日下午6时许,原告王烈凤之夫马学智(宝鸡市171信箱机动科职工)下班后骑自行车回家,行至千阳县电力局门前的公路时,突遇大风把公路旁的护路树吹断。马学智躲避不及,被断树砸中头部,当即倒地昏迷,所骑自行车也被砸坏。马学智被同行的雷书学等人送往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临床诊断:马学智因重度脑挫伤并呼吸衰竭,颅底骨折,门诊抢救无效死亡。另查明:这段公路及路旁树木属千阳县公路管理段管辖。路旁树木因受黄斑星天牛危害,有虫株率达79%,每株树平均虫口密度达26个以上,部分树木枯死已3年之久。经千阳县公路管理段逐级向上请示,陕西省公路局批准,由宝鸡公路管理总段给千阳县公路管理段下达了采伐路旁虫害护路树的文件。由于被告对采伐枯树一事未采取任何积极措施,致使发生上述事故。千阳县人民法院认为:参照交通部《公路养护管理暂行规定》,公路两旁的护路树属公路设施。千阳县公路管理段对这段公路及路旁护路树负有管理及保护的责任,护路树被虫害蛀朽已3年之久,直接威胁着公路上的车辆行人的安全。在上级批文决定采伐更新的1年多时间内,千阳县公管理段不履行自己的职责,导致危害结果发生,是有过错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26条关于“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的,它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但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的规定,千阳县公路管理段对马学智的死亡提不出自己没有过错的证明,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依照民法通则第119条规定:“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等费用;造成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者生前扶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据此,千阳县人民法院于1989年4月21日判决:被告千阳县公路管理段赔偿原告王烈凤生活费7020元,丧葬费500元,自行车修理费50元,死者医药费14.23元。#宝鸡头条##西安头条#

2、马学智院长

灞桥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姜旭带领灞桥区招商引资工作队于3月7日至10日在重庆、成都开展项目考察及投资促进活动。3月8日,招商工作队先后赴宗申产业集团、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天星寺镇别花山房项目、南彭街道拾山房项目考察学习,围绕高端装备制造、文旅、民宿等产业合作事宜深入对接洽谈。上午,在巴南区委、人大、政协领导陪同下,灞桥区招商工作队赴宗申产业集团(“宗申动力”重庆总部)考察交流。宗申产业集团总资产250亿元,年销售收入超过 260亿元,年纳税超过7亿元,是集研制、开发、制造和销售于一体的大型民营科工贸(高科技)企业,旗下拥有包括上市公司宗申动力在内的全资和控股子公司30家。宗申以发动机核心技术著称,产品包括摩托车发动机、特种车发动机、通机发动机等,动力终端产品包括摩托车、特种车、园林机械等。其中,摩托车发动机、通机、三轮车位居行业前列。企业荣获“重庆工业50强”“重庆企业100强”“中国机械500强”“中国制造500强”等荣誉。在与巴南区政府的座谈会上,区委常委、组织部部长马学智详细推介灞桥,表示灞桥发展空间广阔,发展潜力巨大,营商环境优良,正处发展转型关键时期,希望与巴南区就招商引资、营商环境等工作开展交流合作。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姜旭在发言中表示,巴南区与灞桥区均有得天独厚的自然资源,特色显明的产业优势,我们要认真借鉴学习巴南区招商引资成熟经验,加强双方合作交流,为“品质灞桥•最美城区”建设提供助力支持。诚挚邀请巴南区委、人大、政府、政协加强与灞桥区的对接沟通,实现资源共享互利,共促经济发展。下午,灞桥区招商工作队一行赴天星寺镇别花山房、南彭街道拾山房项目参观考察。别花山房民宿项目位于重庆市首批历史文化名村——天星寺镇芙蓉村,占地约150亩,投资约3000万元。该项目由清代廖氏家族庄园“别花山房”(典型巴渝土木结构民居建筑)原样修复而成,以“一次性补偿+住房使用权置换”的方式取得廖家大院别花山房原住户使用权,以“还原本真”的设计理念编制整体修缮方案。拾山房位于重庆市巴南区南彭街道海拔近800米的天坪山顶,总占地面积约23亩,投资约2500万元。拾山房以“云上云丘”为主题,借助天然悬崖、临崖云海、茂密松林和层层梯田打造生态景观,为探索乡村建设中的生态维持和生境再造课题提供实例。此次考察活动为我区成渝经济圈招商工作队的第一站,接下来工作队将赴成都就医疗康养、田园综合体、商贸服务等产业方向持续开展项目招引及投资促进活动,持续深化与成渝地区优质企业的沟通联系,吸引优质项目投资灞桥、共促共赢,以务实举措、实际成果助力区域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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