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非子的思想主张对后世的影响有哪些精辟79条

韩非子的思想主张对后世的影响

1、韩非子的思想有何影响

(1)、韩非子的主要著作《韩非子》是先秦法家学说集大成者的著作。这部书现存五十五篇,约十余万言,大部分为韩非自己的作品。当时,在中国思想界以儒家、墨家为代表,崇尚“法先王”和“复古”,韩非子的法家学说坚决反对复古,主张因时制宜。韩非子攻击主张“仁爱”的儒家学说,主张法治,提出重赏、重罚、重农、重战四个政策。

(2)、韩非子反对政治治理的原则建构在私人情感联系与当代社会道德水平的提升上,主张将人的自利本性作为社会秩序建立的前提,强调君主统制权视为一切事物的决策核心,君权是神圣不可侵犯,君主应当运用苛刑峻法重赏来御臣治民,以建立一个君主集权的封建国家。

(3)、虽然我们可以说儒家孔子的“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和孟子的“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与封建专制主义思想有一定关系,但是都不如韩非讲的明确。《韩非子·忠孝篇》说:“臣事君,子事父,妻事夫,三者顺则天下治,三者逆则天下乱,此天下之常道也。”韩非把臣、子、妻对君、父、夫的从属关系作了肯定,并把三者的顺逆看成是天下治乱的“常道”。这就有了三“纲”的基本内容。加上韩非的“法”、“术”、“势”的政治主张,便使封建专制主义的思想基本上形成了。

(4)、君权为大,清除世袭贵族,韩非认为国家大权要集中在君主一人手里,君主必须有权有势,才能治理天下。

(5)、《读史要略》简介:浓缩历史的精华,独辟历史的蹊径,还原历史的真相,探寻历史的原力。原来历史可以这样读,一本帮助您们快速了解中国历史的书籍。

(6)、虽然我们可以说儒家孔子的“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和孟子的“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与封建专制主义思想有一定关系,但是都不如韩非讲的明确。《韩非子·忠孝篇》说:“臣事君,子事父,妻事夫,三者顺则天下治,三者逆则天下乱,此天下之常道也。”韩非把臣、子、妻对君、父、夫的从属关系作了肯定,并把三者的顺逆看成是天下治乱的“常道”。这就有了三“纲”的基本内容。加上韩非的“法”、“术”、“势”的政治主张,便使封建专制主义的思想基本上形成了。

(7)、相对于思想家荟萃的道、儒、墨三家和政治家辈出的纵横家,法家可谓兼具了二者的特点,法家的代表人物既有思想家,也有政治家,而更多的是兼而有之。法家思想根本的两个理论观点分别是历史进化的观点和人性恶的观点,体现前者的论述有《韩非子●五蠹》中的“夫古今异俗,新故异备”,《韩非子●心度》中的“法与时转则治,治与世宜则有功”,“时移而治不易者乱”;体现后者的论述有《商君书》中的“民之性,饥而求实,劳而求佚,苦而索乐,辱而求荣”,“好爵禄恶刑罚”,《韩非子》中的“喜利畏罪,人莫不然”。现在学术界一般认为法家思想萌芽于春秋时期的管仲、子产;而战国时期的政治家、改革家李悝、吴起、商鞅、申不害,思想家慎到被认为是法家思想的创立者;而作为战国末期思想家的韩非子则是法家思想理论的集大成者,同时一定程度上说,正是韩非子多年总结建构的法家思想理论体系,指导了后来秦王朝建立并统一全国的实践。后来,虽然随着秦王朝的灭亡,法家作为一个思想文化流派已不复存在,但是法家思想对后来的政治军事文化尤其是治军思想依然有着深远的影响。

(8)、韩非子所生活的时代,是我国历史上由分封制转入大一统的转折点,而韩非子作为站在这一历史节点上的思想家,则发挥了承前启后的作用,一方面是旧时代先秦思想的集大成者,另一方面,又是新时代中央集权王朝思想的开拓者。由于法家作为一个思想文化流派,随着秦国的灭亡亦已不复存在,而相对于严刑寡恩的法家,汉代以后的统治者在治国的理念上更倾向于比较“温和”的儒家,虽然法家的很多思想仍会被统治者所利用,但是已经很难再公开对治国理念产生决定性的影响。随着时代的发展,“文”“武”之间的分工也越来越明确,专职的武将和军队开始形成,“相”和“将”的概念和职权越来越明晰,“治国”和“治军”之间的区别也越来越明显,而相对于“治国”来说,“治军”需要更强的组织性和纪律性,因此,韩非子的法家思想在后来的治军理念中便得到了更多的继承。

(9)、《韩非子》是战国末期韩国法家集大成者韩非的着作。这部书现存五十五篇,约十余万言,大部分为韩非自己的作品。《韩非子》一书,重点宣扬了韩非法、术、势相结合的法治理论,达到了先秦法家理论的高峰,为秦统一六国提供了理论武器,同时,也为以后的封建专制制度提供了理论根据。

(10)、以法治国:韩非著作总结了前期法家的经验,形成了以法为中心的法、术、势相结合的政治思想体系。

(11)、韩非在国家政体方面主张建立统一的中央集权的封建专制国家,韩非子的“法”、“术”、“势”相结合的政治思想,是封建专制主义思想的重要内容。韩非还继承了荀子关于封建专制的一些思想,并进一步理论化和系统化,从而成为封建专制主义思想的倡导者。

(12)、他的这些论文在韩国不受重视,却传到当时的强国秦国,很受秦始皇的喜欢。秦始皇举兵攻韩国,韩国国王派遣韩非出使秦国求和,秦始皇留下他准备重用,当时任秦国丞相的李斯是韩非子的同学,深知韩非子的才能高过于他,出于嫉妒,于是向秦始皇进谗言诬陷他。秦始皇听信谗言,将韩非子投入监狱并毒死了他。

(13)、以法为教:韩非主张以法为教,意思就是除了制订法律以外,还必须要宣传法律,普及法律知识。

(14)、李清照  郑板桥  吴承恩  范仲淹  陈子昂  王  勃  朱  熹  毕  昇  蔡  伦

(15)、韩非把社会现象同经济条件联系起来,这在当时是极其难得的。韩非对经济与社会治乱的关系有了初步认识,注意到人口增长与财富多寡的关系,他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提出“人民众而货财寡”会带来社会问题的思想家。

(16)、韩非子的政治思想为中国封建统一事业起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他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位提出对立统一的矛盾论问题的哲学家,他的哲学思想包含了相互的唯物主义和辩证法思想,开拓了人们的思路。韩非不愧为中国历史上的一大思想家。

(17)、韩非,战国时期杰出的思想家、哲学家和散文家。我们伟大的领袖毛主席曾称赞过这位古人:“韩非的思想深邃而又超前,对后世影响深远,中国古代有作为的政治家之一。”韩非所著作的《韩非子》闪烁着治世大智慧的光芒,我相信,读过《韩非子》的每位读者,都会深深地被这本书中治世智慧的光芒所吸引。纵览古今的悠久历史中,文化璀璨的星空中,韩非的思想就是一颗耀眼行星,在春夏秋冬四季的轮换中,为中华民族的子孙照亮前程,促进了社会的进步与发展,对后世一代又一代留下了不可磨灭的智慧光芒。

(18)、韩非子反对天命思想,主张天道自然。他认为“道”是万物发生发展的根源,“道”先天地而存在。有了“道”才有了万物,“天得之以高,地得之以藏,维斗得之以成其威,日月得之以恒其光。”“宇内之物,恃之以成。”(《解老》)韩非同时在中国哲学史上第一次提出了“理”这个哲学概念,并论述了它与“道”的关系。他认为,“道者万物之所成也,理者成物之文也。”(《解老》)“理”在韩非看来,就是事物的特殊规律,人们办事应该尊重客观规律。

(19)、除了在理论方面的著述之外,我国历代杰出的军事家、将领们在以法治军过程中,往往也是以身作则,秉公执法,赏罚分明。曹操征战中原多年,麾下将士虽然有“红袍队”(曹氏宗亲)和“绿袍队”(非曹氏宗亲)之分,但是在对待赏罚的问题上,曹操却可以做到公平公正,一视同仁。对待有功的将士,即使不是曹氏宗亲,曹操也一样给予奖励提拔,而且绝不低于曹氏宗亲,例如李典、乐进就都是从普通士卒提拔起来的将领,即使如徐晃这样的降将立了战功也一样得到重用;相反,对待犯了过错的将士,即使是曹氏宗亲,曹操也一样施以惩罚,只是在程度上稍轻一些,例如即便曹操本人践踏了庄稼,亦“割发代首”,以示与将士们赏罚一致。诸葛亮“六出祁山”,北伐中原,在治军生涯当中,严于律己并且严格执法,留下了“挥泪斩马谡”之后又勇于承担责任的美谈。南宋著名抗金将领岳飞,运用法纪严格约束军队,坚持“冻死不拆屋,饿死不掳掠”,不仅得到了百姓们的拥护,也提升了军队的战斗力,做到了令行禁止,因此取得了军事上的一系列胜利。

(20)、韩非是先秦法家思想的集大成者。其法治思想,适应战国末期治理乱世的历史环境,对秦王朝统一中国功不可没。"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d中央提出的治国方略,韩非的法治思想是在战国末期礼制遭到严重破坏的形势下形成的治国思想。"以法为核心,法、术、势相结合"的思想改造了传统法律文化,对现代中国法治建设具有现实的针对性指导意义。

2、韩非子的思想主张对后世的影响有哪些

(1)、韩非子的“势”指的是权势,运用在治军当中就是兵权。按照韩非子的观点,“势”应当操之于国君之手,如《韩非子●八经》中提到:“君持柄以处势,故令行禁止。柄者,杀生之治也;势者,胜众之资也”。运用在治军的兵权当中,有些情况就显得比较复杂。兵权实际上包括两个概念,即军队的领导权和指挥权,在古代,军队的领导权当然属于帝王;而指挥权却常常属于统兵的将帅。由于战争形势瞬息万变,因此将帅在领兵征战时,要有足够的及时做出决断,并且不受帝王的干预,“君命有所不受”。这就需要帝王有足够的胸襟和对将帅的信任,同时也需要将帅有足够的担当。汉代周亚夫驻守细柳营,“军中闻将军令,不闻天子之诏”,不但没有受到责罚,反而受到汉文帝的提拔和重用便传为历史佳话。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在尔虞我诈的封建时代,常常有野心勃勃的将领借“将在外,君命有所不受”而拥兵自重,甚至进而割据纷争,形成地方军阀势力;而过于强势的帝王又往往将兵权完全收归己有,甚至杀戮功臣,严重削弱了国家的军事实力。因此,在我国传统治军理念中,如何平衡“势的问题始终没有得到完善的解决。

(2)、韩非有轻微口吃,但却是文笔流畅的优秀作家。韩非精于“刑名法术之学”,“而其归本于黄老”。与秦相李斯都是荀子的学生。韩非文章出众,连李斯也自叹不如。韩非将自己的学说,追本溯源于道家黄老之术,他对老子《道德经》有相当大的研究,《韩子》(韩非子)中,著有《解老》、《喻老》等篇,集中表述了韩非的哲学观点。

(3)、孔子的国民政治思想以保护人为基点,首先关注人的生命与生存。“厩焚。子退朝,曰:‘伤人乎?’不问马”。“始作俑者,其无后乎?”孔子十分同情百姓,反对统治者的横征暴敛。季康子患盗,孔子曰:“苟子之不欲,虽赏之不窃”。在对待民众的态度上,法家以待狗马禽兽之心态引导民众的物质欲望为君所用,孔子则敬民如神,“出门如见大宾,使民如承大祭”,强调“教之”。更需注意的是,在关心人的生命和生存的基础上,孔子进一步强调人的尊严,关注人格的培育,提出“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他主张“三军可夺帅也,匹夫不可夺志也。”由上可见,仅仅打破等级封闭,还不能作为政治上进步与落后的后标准,还要看怎样打破,是在人的价值的肯定与提高中打破,还是以退化与落后为代价打破。孔子的思想属于前者,所以孔子的国民政治思想层次更高一畴。 

(4)、法家是先秦诸子中对法律为重视的一派。他们以主张“以法治国”的“法治”而闻名,而且提出了一整套的理论和方法。这为后来建立的中央集权的秦朝提供了有效的理论依据,后来的汉朝继承了秦朝的集权体制以及法律体制,这就是我国古代封建社会的政治与法制主体。

(5)、韩非子之学成为法家,又归本于道家。其高理想为“君无为,法无不为”,认为法行而君不必忧;臣不必劳,民但而守法,上下无为而天下治。但其学说过于尊君,为后世所诟病。

(6)、韩非子虽然是荀子的弟子,思想主张却与荀子大大相反,他没有承袭荀子的儒家思想,却爱好“刑名法术”之学,且归本于‘黄老之学’,一套由‘道’、‘法’共同完善的政治统治理论。韩非总结法家三位代表人物商鞅、申不害、慎到的思想,主张君王应该用‘法’、‘术’、‘势’三者结合起来治理国家,此为法家之博采众长之集大成者。

(7)、 孔子(公元前551年9月28日―公元前479年4月11日),子姓,孔氏,名丘,字仲尼,祖籍宋国栗邑(今河南省商丘市夏邑县),生于春秋时期鲁国陬邑(今山东省曲阜市)。中国著名的思想家、教育家,与弟子周游列国十四年,晚年修订六经,即《诗》《书》《礼》《乐》《易》《春秋》。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评为“世界十大文化名人”之首。

(8)、据史料可考,韩非子的故土在西平县出山棠溪北岸的韩堂村。韩堂村建有韩家祠堂,而后迁至出山镇西南,韩堂村留名至今。韩祠为韩家宗祠,何代修筑无考,但每年春节韩姓子孙敬奉韩家宗祖一直延续,韩祠历代修复,破损于解放初,1958年在此建出山礼堂,有“思辨”碑石一块,村人说曾盖在西街井口,后无下落。

(9)、韩非在国家政体方面主张建立统一的中央集权的封建专制国家,韩非子的“法”、“术”、“势”相结合的政治思想,是封建专制主义思想的重要内容。韩非还继承了荀子关于封建专制的一些思想,并进一步理论化和系统化,从而成为封建专制主义思想的倡导者。

(10)、韩非子之学出于荀子,而成为法家,又归本于道家。其高理想为“君无为,法无不为”,认为法行而君不必忧;臣不必劳,民但而守法,上下无为而天下治。但其学说过于尊君,为后世所诟病。

(11)、韩非子的文章构思精巧,描写大胆,语言幽默,于平实中见奇妙,具有耐人寻味、警策世人的艺术风格。

(12)、转眼之间。我已在法院工作了一年,对法律有了更深的认识。同时,也渐渐地喜欢上读相关法律著作的书籍,其中法家经典著作《韩非子》,让我获益匪浅。

(13)、  荀子深于经学,对儒家经典有传扬之功。清需汪中对此评述道:“自七十子之徒既殁,汉诸儒未兴,中更战国、暴秦之乱,六艺之传,赖以不绝者,荀卿也。周公作之、孔子述之、荀卿子传之,其揆一也。盖深于经学,孟、荀所不同,然孟子虽醇乎其醇,而既没之后,大道逐绌,徒d旋尽,传经之功,宜莫能与荀卿比隆矣。”(《述学·荀卿子通论》)大体说来,荀子既从理论层面上强调学习儒经的重要性,指出:“学恶乎始、恶乎终?”“其数则始乎诵经,终乎读礼:……故学数有终,若其义则不可须臾舍也。为之,人也;舍之,禽兽也。”(《荀子·为学》)又在传授儒家经典方面做出重大贡献,如《诗》、《春秋》、《乐》、《礼》、《春秋》诸经的传授皆与荀子有密不可分的关联。没有荀子的传授,汉儒经学之兴是很难想象的。 

(14)、韩非子继承和总结了战国时期法家的思想和实践,提出了君主专制中央集权的法家实践理论。他主张“事在四方,要在中央;圣人执要,四方来效”(《韩非子·物权》),国家的大权,要集中在君主(“圣人”)一人手里,君主必须有权有势,才能治理天下,“万乘之主,千乘之君,所以制天下而征诸侯者,以其威势也”(《韩非子·人主》)。

(15)、司马迁在《史记·老子韩非列传》中指出:韩非“喜刑名法术之学,而其归本于黄老”,“韩子引绳墨,切事情,明事非”,“皆原于道德之意”。说明韩非思想源于道家,以老子的朴素的唯物主义道论与辩证法为他的“法、术、势”相结合的“君人南面之术”寻求哲学基础,而且开拓了道家的形下之道。在《韩非子》一书中,无论是《解老》、《喻老》,还是《主道》、《扬权》、《外储说右下》、《八经·主道》、《南面》等,所阐述的都是“道可道,谓经术政教之道也(《本道》)。韩非以“法、术、势”皆源自对道家的政治解释,使道家的“无为”内涵从形而上滑落到形而下,关注政治与人生。韩非在《解老》、《喻老》、《主道》、《扬权》诸篇中,都吸取了道家的思想。韩非思想的根源来自于老子以及《郑长者》。

(16)、我们应该看到,站在历史转折节点上的韩非子,他的法家思想在当时是发挥过积极意义的,但是他的思想体系弱点也很明显,这也是导致完全采纳韩非子法家思想的秦王朝迅速灭亡,而后来的历代统治者很少公开直接推崇法家思想的原因。我们还应该看到,韩非子的法家思想绝不同于现代的法治思想,虽然韩非子提出“法不阿贵”、“刑过不避大臣,赏善不遗匹夫”的主张,看似与现代“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理念有相似之处,但是韩非子这里的“平等”充其量是“大臣”和“匹夫”之间的平等,国君或者是后来的帝王却依然高高在上,“法不阿贵”的“贵”也不包括国君或者帝王本人,因此我国传统的“法治”概念多是“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而不是“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这里当然有韩非子本人的时代局限性,并且韩非子本人也认同:“法与时转则治,与世有功”,我们今天距离韩非子的时代已经过去两千多年,当然不可能也没有必要再去照搬照抄韩非子的思想。更重要的是,今天我军的性质和任务绝不等同于封建时期的军队,我们今天依法治军是依照法律管理军队,积极推动军队法治建设,是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本分,其中加强法治才是根本目标,不等同于封建时代治国、治军理念中将“法”仅仅作为维护统治者权势的手段。我们今天研究韩非子的思想以及在传统治军理念中的影响,意义在于以史为鉴,发挥其中一些积极因素,为我所用,对于其中的糟粕应该加以剔除,譬如我们今天的军队管理是建立在“官兵一致”、“官兵平等”的基础上的,上下级之间应该互相尊重、诚信相待,绝不可以玩弄权谋之术;又如在我们今天的军队管理中,对于干部战士遇到现实中的困难,管理者应该及时给与适当的关心和帮助,而不宜以“赏不加于无功”为由而不予理会。(来自“柳依雪”)

(17)、韩非子虽然是荀子的弟子,思想主张却与荀子大相径庭,他没有承袭荀子的儒道思想,却爱好“刑名法术”之学,试图建立一套由“道”、“法”相续的政治学说。韩非总结法家三位代表人物商鞅、申不害、慎到的思想,主张君王应该用“法”、“术”、“势”三者互相补充以治理国家,从而成为博采法家众长的集大成者。

(18)、韩非子的文章说理精密,文锋犀利,议论透辟,推证事理,切中要害。比如《亡征》一篇,分析国家可亡之道达47条之多,实属罕见。《难言》、《说难》二篇,无微不至地揣摩所说者的心理,以及如何趋避投合,周密细致,无以复加。 

(19)、韩非被韩王派遣出使秦国,于是文采斐然的韩非为秦王嬴政所赏识而倍受重用。由于李斯提出灭六国一统天下的通天大计,而首要目标就是韩国,但作为韩国公子的韩非与李斯政见相左(韩非主张存韩灭赵),妨碍秦国统一大计,廷尉将其投入监狱,后逼其自杀。

(20)、韩非子的思想中有不少辩证法的因素。看到事物不断地变化着,指出“定理有存亡,有生死,有盛衰。”“物之一存一亡,乍死乍生,初盛而后衰者,不可为常。”(《解老》)他在中国哲学史上第一次提出了“矛盾论”的概念。他所讲的矛与盾的故事,对人们分析问题表达思想至今仍有着深刻的启发作用。

3、韩非子的思想的现实价值

(1)、韩非子继承和总结了战国时期法家的思想和实践,提出了君主专制中央集权的法家实践理论。他主张“事在四方,要在中央;圣人执要,四方来效”(《韩非子·物权》),国家的大权,要集中在君主(“圣人”)一人手里,君主必须有权有势,才能治理天下,“万乘之主,千乘之君,所以制天下而征诸侯者,以其威势也”(《韩非子·人主》)。为此,君主应该使用各种手段清除世袭的奴隶主贵族,“散其d”“夺其辅”(《韩非子·主道》);同时,选拔一批经过实践锻炼的封建官吏来取代他们,“宰相必起于州部,猛将必发于卒伍”(《韩非子·显学》)。韩非子还主张改革和实行法治,要求“废先王之教”(《韩非子·问田》),“以法为教”(《韩非子·五蠹》)。他强调制定了“法”,就要严格执行,任何人也不能例外,做到“法不阿贵”“刑过不避大臣,赏善不遗匹夫”(《韩非子·有度》)。他还认为只有实行严刑重罚,人民才会顺从,社会才能安定,封建统治才能巩固。韩非的这些主张,反映了新兴封建地主阶级的利益和要求,为结束诸侯割据,建立统一的中央集权的封建国家,提供了理论依据。

(2)、韩非子的思想中有不少辩证法的因素。看到事物不断地变化着,指出“定理有存亡,有生死,有盛衰。”“物之一存一亡,乍死乍生,初盛而后衰者,不可为常。”(《解老》)他在中国哲学史上第一次提出了“矛盾论”的概念。他所讲的矛与盾的故事,对人们分析问题表达思想至今仍有着深刻的启发作用。

(3)、韩非的这些思想主张对秦国的影响:当时的新兴封建地主阶级迫切要求,即结束诸侯割据,建立统一中央集权的封建国家,而韩非的这些思想主张刚好为他们提供了理论依据。秦始皇一统中国后,将韩非为代表的法家思想确立为治国思想,但秦朝刑法严酷,无异于助纣为虐,秦国终灭亡。

(4)、能够战胜自己的人才是强者,能够认清自己的人才是明智的。因为韩非从小时候开始说话结巴,所以他不善于表达,更不善于和别人争辩,但能够自知自身存在的不足,弥补自己说话方面没有口才的不足,把思想寄托在笔尖上,著书传世。他能够自知不足之处,这可以说是他的智慧之处。韩非初在韩国,他想为自己的国家做出贡献,曾多次进谏韩国的君王,但每次君王都忽视他的谏言,无法得到重视。他知道自己的处境,但却战胜了私人情感的欲望,放弃了自己的家乡,来到了秦国,为秦国提供法家思想,成就了伟大的思想家。这就是韩非能够战胜自己的欲望,体现内心强大的之处。当下,无论对于我们人生,还是国家,都有很大的参考价值,能够知明、知强,才能收获成功,国家才能久盛不衰。

(5)、对于臣下,他认为要去“五蠹”,防“八奸”。(《韩非子·八奸》《韩非子·五蠹》)所谓五蠹,就是指:学者(指儒家);言谈者(指纵横家);带剑者(指游侠);患御者(指依附贵族并且逃避兵役的人);商工之民。他认为这些人会扰乱法制,是无益于耕战的“邦之虫”,必须铲除。所谓“八奸”,就是指:1“同床”,指君主妻妾。

(6)、韩非子著作总结了前期法家的经验,形成了以法为中心的法、术、势相结合的政治思想体系。

(7)、  正是孔子才真正把儒术变为儒学,并据之创立起儒家学派。

(8)、《韩非子》一书,重点宣扬了韩非法、术、势相结合的法治理论。韩非“法”、“术”、“势”相结合的理论,达到了先秦法家理论的高峰,为秦统一六国提供了理论武器,同时,也为以后的封建专制制度提供了理论根据。

(9)、法不阿贵:韩非第一次明确提出了“法不阿贵”的思想,主张“刑过不避大臣,赏善不遗匹夫”。这是对中国法治思想的重大贡献,对于清除贵族特权、维护法律尊严,产生了积极的影响。

(10)、改革图治,变法图强,是韩非思想中的一大重要内容。他继承了商鞅“治世不一道,便国不法古”的思想传统,提出了“不期修古,不法常可”的观点,主张“世异则事异”,“事异则备变”。(《五蠹》)

(11)、2“在旁”,指俳优、侏儒等君主亲信侍从;3“父兄”,指君主的叔侄兄弟;4“养殃”,指有意讨好君主的人;5“民萌”,指私自散发公财取悦民众的臣下;6“流行”,指搜寻说客辩士收买人心,制造舆论的臣下;7“威强”,指豢养亡命之徒,带剑门客炫耀自己威风的臣下;8“四方”,指用国库财力结交大国培养个人势力的臣下。这些人都有良好的条件威胁国家安危,要像防贼一样防备他们。

(12)、韩非子的政治思想为中国封建统一事业起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他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位提出对立统一的矛盾论问题的哲学家,他的哲学思想包含了相互的唯物主义和辩证法思想,开拓了人们的思路。韩非不愧为中国历史上的一大思想家。

(13)、  子思所撰《中庸》,原为《礼记》中的一篇,仅有3469字,却在儒学史上有极为重要的地位,是中国传统士人必读的儒经之一。《中庸》之所以重要,主要在于其发挥了孔子的“中庸”观提出了一个以“致中和”为核心内容的思想体系。所谓“致中和”,就是要达到“中和”、极尽“中和”,与“中和”之用同义。其前提是“天命之谓性”,即“性”为“天”之所命或“天”所赋予。此先验之“性”即“中和”:“中也者,天下己大本也;和也者,天下之达道也”。这就把孔子的“中和”即“中庸”之道提升到世界观高度,视为宇宙的本体和法则。并且,这意义上的“中和”与“诚”有本质上的一致性,故“致中和”可使“天地位焉,万物育焉”,而“存诚尽性”亦可“赞天地之化育”。“诚”又体现为“人道”或“人性”:“诚者,天之道也;诚之者,人之道也”。“天道”与“人道”由“诚”沟通,在“诚”的基础上达到有机统一。人们循此途径就可达到“天人合一”的理想境界。从这种观点出发,子思提出“修道”之法,郎以“尊德性”(此被朱熹称为“存心”之功)、“道问学”(此被朱熹称为“致知”之功)来“致中和”,达到“诚身”之境,收“天地位”、“万物育”之效。这样,子思就以其《中庸》来为儒家伦理提供了哲学依据,既使儒家伦理具有较为完备的理论系统,又使之具有一定的哲理思辨性。

(14)、韩非的朴素辩证法思想也比较突出,他首先提出了矛盾学说,用矛和盾的寓言故事,说明“不可陷之盾与无不陷之矛不可同世而立”的道理。值得一提的是,《韩非子》书中记载了大量脍炙人口的寓言故事,著名的有“自相矛盾”、“守株待兔”、“讳疾忌医”、“滥竽充数”、“老马识途”等等。这些生动的寓言故事,蕴含着深隽的哲理,凭着它们思想性和艺术性的结合,给人们以智慧的启迪,具有较高的文学价值。

(15)、韩非子反对政治治理的原则建构在私人情感联系与当代社会道德水平的提升上,主张将人的自利本性作为社会秩序建立的前提,强调君主统制权视为一切事物的决策核心,君权是神圣不可侵犯,君主应当运用苛刑峻法重赏来御臣治民,以建立一个君主集权的封建国家。

(16)、  如果说汉唐诸儒“泥于训诂,多不精义理”(《黄氏日钞》卷八十三),“思孟之儒”对他们并无多大影响,那末,自唐代韩愈以来的儒者则从“道统”立场确认子思、孟子的历史地位,“思孟之儒”才真正引起学皆们的普遍关注。宋明道学诸儒更竭力表彰《中庸》、《孟子》,将它们与《论语》、《大学》並称为“四书”,使之凌驾乎《诗》、《书》、《礼》、《易》、《春秋》“五经”之上。他们积极推阐“思孟之儒”的心性学,遂将儒学推向新的发展阶段。至于孟子以“民本”主义为特质的“仁政”思想,迭经千数百年的历史发展,成为中国思想文化的重要传统,对中国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均有深远影响。迨至晚明清初到清末民初,从早期启蒙者到近代启蒙者,进步思想们多藉孟子之论以倡反对君主专制主义的民主思想,还以孟子“民本”论为媒介来理解、接纳、消化近代西方的民主思想。

(17)、韩非主张以法为教,意思就是除了制订法律以外,还必须要宣传法律,普及法律知识,遵守法律,运用法律,使整个社会形成“知法、懂法、守法”的良好风气。(出处《韩非子·五蠹》:“故明主之国,无书简之文,以法为教。”)

(18)、韩非子出生于战国末期韩国的都城新郑(今河南省郑州新郑市郑韩故城遗址),是韩国贵族。韩非精于“刑名法术之学”,“而其归本于黄老”。与秦相李斯都是荀子的学生。韩非文章出众,连李斯也自叹不如。韩非将自己的学说,追本溯源于道家黄老之术,他对老子《道德经》有相当大的研究,《韩非子》中,著有《解老》、《喻老》等篇,集中表述了韩非的哲学观点。韩非是战国末期带有唯物主义色彩的哲学家,是法家思想之集大成者。韩非目睹战国后期的韩国积贫积弱,多次上书韩王,希望改变当时治国不务法制、养非所用、用非所养的情况,但其主张始终得不到采纳。韩非认为这是“廉直不容于邪枉之臣。”便退而著书,写出了《孤愤》《五蠹》《内外储》、《说林》《说难》等著作。

(19)、  孔子殁后,儒分为“有子张之儒,有子思之儒,有颜氏之儒,有孟氏之儒,有漆雕氏之儒,有仲良之儒,有孙(荀)氏之儒,有乐正氏之儒。”(《韩非子·显学》)儒门八派皆对孔子思想有传扬之功,而从对后世影响角度来考察,值得注意的则是颜氏之儒、思孟之儒和孙(荀)氏之儒。

(20)、韩非子把社会现象同经济条件联系起来,这在当时是难得的。韩非子对经济与社会治乱的关系有了初步认识,注意到人口增长与财富多少的关系,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提出“人民众而货财寡”会带来社会问题的思想家。

4、韩非子的思想主张在当时的积极作用

(1)、韩非子虽然是荀子的弟子,思想主张却与荀子大大相反,他没有承袭荀子的儒家思想,却爱好“刑名法术”之学,且归本于‘黄老之学’,一套由‘道’、‘法’共同完善的政治统治理论。韩非总结法家三位代表人物慎到、申不害、商鞅的思想,主张君王应该用‘法’、‘术’、‘势’三者结合起来治理国家,此为法家之博采众长之集大成者。

(2)、司马迁在《史记·老子韩非列传》中指出:韩非“喜刑名法术之学,而其归本于黄老”、“韩子引绳墨,切事情,明事非”,“皆原于道德之意”。说明韩非思想源于道家,但以老子朴素的唯物主义道论与辩证法为他的“法、术、势”相结合的“君人南面之术”寻求哲学基础,而且开拓了道家的形下之道。在《韩非子》一书中,大部分内容所阐述的都是“道可道,谓经术政教之道也”。韩非以“法、术、势”皆源自对道家的政治解释,使道家的“无为”内涵从形而上落实到形而下,更加关注具体的政治与人生。

(3)、韩非是战国末期集诸子学说之大成的思想家。他与李斯师承荀子,但却去其“礼”而取其“法”;他推崇老子,但舍其柔弱无为,而取其法术,主张刚强有为。此外,前期法家人物中,商鞅所变之“法”,申不害所讲之“术”,以及慎到所说之“势”,他都兼取,从而编撰了二十卷的《韩非子》,形成了自己完整的法家思想体系。

(4)、他还认为只有实行严刑重罚,人民才会顺从,社会才能安定,封建统治才能巩固。韩非的这些主张,反映了新兴封建地主阶级的利益和要求,为结束诸侯割据,建立统一的中央集权的封建国家,提供了理论依据。

(5)、韩非子另主张‘‘名实相符’’,认为君主应根据臣民的言论与实绩是否相符来决定功过赏罚。

(6)、韩非子论著的核心政治思想就在于法、术、势的结合,而这一点则是源于吸收了法家各位前辈的不同思想。韩非子之前的法家,虽然没有像儒、墨两家那样出现明显的派系分别,不同的代表人物却也有着重视法、术、势的区分。商鞅重视“法”,主张“壹赏”、“壹刑”,“壹教”,崇尚依法度,废私仪;申不害则重视“术”,认为“为人君者操契以责其名”,“独视者谓明,独听者谓聪,能独断者,故可以为天下主”,主张国君应该掌握“循名责实”的监督、任用、考核臣下方法,并且通过“术”来加以应用;慎到“由道而法”,由“学黄老道德之术”的“无为而治”,进而认为“治国无其法则乱”、“为人君者不多听”,重视“法治”、“君权”的“势”的作用。到了韩非子这里,对应道家“无为而治”的“势”,为了克制孙氏之儒所认为“人性恶”而指定的“法”,将名家的“名实”理论付之于实践的“术”,被有机的结合在一起。韩非子认为,单凭商鞅之“法”,则“法不勤饰于官,主无术于上之患也”,终法治难以推行;单凭申不害之“术”,则“先君之令未收,而后君之令又下”,会导致法治的混乱;单凭慎到之“势”,则“势必于自然,则无为言于势矣”,会导致“应慎子者”“便治而利乱”,无法解决单纯“势治”的矛盾,因此需要通过“法”达到“抱法处势则治”,弥补“势”的不足。因此,韩非子认为,在治理国家的过程中,“势”即国君的“权势”是核心,而“法”和“术”则是维护这个核心的两种不可缺少的手腕。他指出,国君应该依赖权势“君持柄以处世,故令行禁止。柄者,杀生之治也;势者,胜众之资也”,“凡明主之治国,任其势”(《韩非子●八经》);同时要重视“法”的地位,严法治,明赏罚,“以法为本”(《韩非子●饰邪》),“以法为教”(《韩非子●五蠹》)“,“刑过不避大臣,赏善不遗匹夫”(《韩非子●有度》),“赏不加于无功,罚不加于无罪”《韩非子●难一》,“有过不罪,无功受赏,虽亡不亦可乎”(《韩非子●内储说上》);还要注重“术”的运用,“术者,因任而设官,循名而责时,操杀生之柄,课群臣之能者也”(《韩非子●定法》),“人主之大物,非法则术也”,“君无术则蔽于上,臣无法则乱于下,此不可无皆帝王之具也”(《韩非子●难三》)。

(7)、韩非子另主张‘‘名实相符’’,认为君主应根据臣民的言论与实绩是否相符来决定功过赏罚。

(8)、韩非的这些主张,反映了新兴封建地主阶级的利益和要求。秦始皇统一中国后采取的许多政治措施,就是韩非理论的应用和发展。《韩非子》是战国末期韩国法家集大成者韩非的著作。这部书现存五十五篇,约十余万言,大部分为韩非自己的作品。《韩非子》一书,重点宣扬了韩非法、术、势相结合的法治理论,达到了先秦法家理论的高峰,为秦统一六国提供了理论武器,同时,也为以后的封建专制制度提供了理论根据。

(9)、古希腊著名的哲学家亚里士多德曾说过:法律就是秩序,有好的法律才有好的秩序。纵览古今中外的国运兴衰,历史的哲理告诉我们“道私者乱,道法者治”,治乱兴衰之道,主要在于法纪的推行,是否严明法纪,严格杜绝因私违纪枉法。以个人为道就会混乱,以法律为道就会秩序井然,太平无事。“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法律就是让每一个部件有序运转的润滑油。国家的法律越是明细,社会的情况也就越容易得到控制。韩非的这个思想主张,告诉我们无论什么时代环境,执政者应该摒弃私自特权的心理,只有放下私心做事,依照国家的法律理政,韩非在其著作《韩非子.有度》中这样写道:“法不阿贵”“刑过不避大臣,赏善不遗匹夫”,体现出他强调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国家制定了“法”,就要公正执行,任何人都要平等,树立法的性。有这样的一句话“法律的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也正如当下的“信仰法治是对良法善治的尊崇不违。”目前,我们国家正处实现中国梦的重要时期,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之路需要我们d员干部全力以赴,用无私的双脚为人民踏出生活的幸福梦。领导干部们严于律已、放弃私欲,凡事都按照法纪办事,做法律的拥护者、捍卫者,为法治中国的明天画上美好愿景。

(10)、七是提倡中央集权。韩非子提出了君主专制中央集权的法家实践理论,主张“事在四方,要在中央;圣人执要,四方来效”,国家的大权,要集中在君主一人手里,君主必须有权有势,才能治理天下,“万乘之主,千乘之君,所以制天下而征诸侯者,以其威势也”。为此,君主应该使用各种手段清除世袭的奴隶主贵族,“散其d”、“夺其辅”;同时,选拔一批经过实践锻炼的封建官吏来取代他们,“宰相必起于州部,猛将必发于卒伍”。韩非子还主张改革和实行法治,要求“废先王之教”,“以法为教”。他强调制定了“法”,就要严格执行,任何人也不能例外,做到“法不阿贵”、“刑过不避大臣,赏善不遗匹夫”。他还认为只有实行严刑重罚,人民才会顺从,社会才能安定,封建统治才能巩固。

(11)、韩非子的认识论继承了先秦哲学中的唯物主义的思想传统。他提出的反对“前识”和“因参验而审言辞”的观点,在中国哲学史上占有重要的一页。韩非子反对“前识”的观点。所谓“前识”,就是先验论。韩非主张“虚以静后”,通过观察事物得到认识而非妄加揣测。韩非子提出了“循名实而定是非,因参验而审言辞”(《奸劫弑君》)的着名论题。“参”就是比较研究,“验”就是用行动来检验,就是实践。韩非认为,不经过实践(参验)而硬说是如何如何,是无知的表现;不能确定的东西而照着去做,是自欺欺人。因此他主张“明主之吏,宰相必起于州部,猛将必发于卒伍”。(《显学》)。

(12)、韩国总喜欢把中国的传统文化说成是他们的,就不知道《韩非子》这样的传统文化书籍他们读过没有,想没有想过要据为己有呢。建议韩国人多读一读这本书,也让自己的大脑清醒清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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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韩非子的认识论继承了先秦哲学中的唯物主义的思想传统。他提出的反对“前识”和“因参验而审言辞”的观点,在中国哲学史上占有重要的一页。韩非子反对“前识”的观点。所谓“前识”,就是先验论。韩非主张“虚以静后”,通过观察事物得到认识而非妄加揣测。韩非子提出了“循名实而定是非,因参验而审言辞”(《奸劫弑君》)的著名论题。“参”就是比较研究,“验”就是用行动来检验,就是实践。韩非认为,不经过实践(参验)而硬说是如何如何,是无知的表现;不能确定的东西而照着去做,是自欺欺人。因此他主张“明主之吏,宰相必起于州部,猛将必发于卒伍”。(《显学》)。

(16)、韩非是战国末期带有唯物主义色彩的哲学家,法家思想的集大成者,但古人认为是阴谋学家,韩非的著作一大部分关于阴谋。韩非目睹战国后期的韩国积贫积弱,多次上书韩王,希望改变当时治国不务法制、养非所用、用非所养的情况,但其主张始终得不到采纳。韩非认为这是“廉直不容于邪枉之臣。”便退而着书,写出了《孤愤》、《五蠹》、《内外储》、《说林》、《说难》等著作。

(17)、当时,在中国思想界以儒家、墨家为显学,崇尚“法先王”和“复古”,韩非子的观点是反对复古,主张因时制宜。韩非子根据当时的形势情况,主张法治,提出重赏、重罚、重农、重战四个政策。韩非子提倡君权神授,自秦以后,中国历代封建王朝的治国理念都颇受韩非子学说的影响。

(18)、这段话曾经被网友用在了中韩关系当中,以这句话来比喻两国的所处的位置。当然了,我们中国是爱好和平的国家,虽然我们是大国也不会对相邻的小国产生侵略的想法。但是,某些小国成天挑衅也是我们不能忍的。

(19)、在这本书中,韩非对于个人追求的理想提出了“欲成其事,先败其事。”想要做成这件事,可能首先遇到的是失败于这件事。正如那句失败乃是成功之母。对于个人来说,尤其是年轻人,在生活工作难免会遇到挫折,有的人一蹶不振,放弃眼前拥有离成功只差一步的好机会。当我们遇到困难挫折时需要摆正心态,在错误的基础之上,变得更好,领会到欲成其事,先败其事的真谛;对于一个国家民族来说,法治是一个循序渐进完善的过程,也需要有“欲成其事,先败其事”的心态。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初的法治可能存在不完善的情况,但这就像一个刚刚出生的孩子,在跌倒中学会了走路,在走路中学会了奔跑。法只有在不断地完善中才能“成长”,在“成长”中变得成熟。我们民族需要成长的自信,更需要这本书中所言,需要胜不骄、败不馁,人民相信我们d领导的智慧,一起共济同舟风雨,支持依法治国,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的复兴奉献自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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