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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1日热点(涨停1天及以上)上市公司名单】一、7连板上市公司保利联合,民爆用品,股价:17.94二、6连板上市公司恒宝股份,通信终端设备,股价:13.71三、5连板上市公司汇通集团,专业工程,股价:14.64*ST澄星,磷化工,股价:7.3元隆雅图,营销服务,股价:29.8浙江建投,专业工程,股价:12.6金财互联,其他互联网应用,股价:15.8四、4连板上市公司金财互联,其他互联网应用,股价:15.8五、3连板上市公司出版传媒,平面媒体,股价:8.36御银股份,专用计算机设备,股价:6.34京蓝科技,园林工程,股价:5.28六、2连板上市公司正平股份,路桥建设,股价:5.5曲江文旅,景区,股价:13.1国旅联合,营销服务,股价:6.1*ST新亿,贸易,股价:1.1美吉姆,幼儿教育,股价:5.2省广集团,营销服务,股价:5.9南山控股,房地产开发,股价:5凯撒旅业,旅游服务,股价:10.8七、首板上市公司建霖家居,塑料制品,股价:14.8迪生力,汽车零部件,股价:6.5中铝国际,房屋建筑,股价:5.7贵广网络,有线电视,股价:7.7贵绳股份,金属制品,股价:13.4*ST中天,燃气,股价:1.4祥龙电业,专业工程,股价:7.1*ST实达,消费电子设备,股价:2.9金瑞矿业,其他化学原料,股价:14.5京投发展,房地产开发,股价:5.3ST瑞德,其他专用机械,股价:1.5国机通用,其他通用机械,股价:15.5澳柯玛,白色家电,股价:7*ST西水,保险,股价:4.6返利科技,电子商务B2B,股价:9.2*ST博信,专业工程,股价:7.6先进数通,行业应用软件,股价:20.3四方精创,行业应用软件,股价:24.6楚天龙,消费电子设备,股价:28.7三和管桩,非金属新材料,股价:12.2吉大正元,其他软件服务,股价:23.9路畅科技,汽车零部件,股价:29.4思美传媒,营销服务,股价:5.8中科金财,其他互联网金融,股价:15ST摩登,服装,股价:3.4天桥起重,起重运输设备,股价:3.1华斯股份,服装,股价:6高乐股份,娱乐用品,股价:3正威新材,玻纤,股价:20云海金属,其他金属新材料,股价:23.1生意宝,电子商务B2B,股价:16.6兰州银行,股份制与城商行,股价:6.9*ST众泰,乘用车,股价:4.9天保基建,房地产开发,股价:3.3沃顿科技,其他化学制品,股价:10.5嘉凯城,房地产开发,股价:2.9中国武夷,房地产开发,股价:3.1泰禾集团,房地产开发,股价:3.4厦门信达,贸易,股价:7.1金科股份,房地产开发,股价:5.1荣安地产,房地产开发,股价:2.9华天酒店,酒店,股价: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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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法:工人受伤身亡,建筑公司主张保险金应抵扣部分赔偿,法院如何判?】黄某是个包工头,范某是黄某雇佣的小工。黄某从祥龙公司处承接了木工劳务,祥龙公司为包括范某在内的工人投保了团体意外伤害险。某日下午,范某在工作时不慎受伤,后不治身亡。事故发生后,范某家属从保险公司处获赔保险金10万元。范某家属提起诉讼,要求祥龙公司、黄某共同赔偿原告经济损失。本案中,范某与黄某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根据侵权责任法及民法典的规定,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据此,黄某应当对范某的死亡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祥龙公司将案涉木工劳务发包给不具备施工资质的黄某且疏于管理,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2004年人身损害司法解释第11条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民法典实施后,新的人身损害司法解释删除了该条规定,但安全生产法第103条仍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的,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与承包方、承租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本案争议焦点在于,范某家属已经获赔的10万元保险金,是否应当从祥龙公司承担的赔偿责任中予以扣除?我们认为,不应当扣除,理由是:1、祥龙公司负有为范某缴纳工伤保险的义务建筑法第48条:“建筑施工企业应当依法为职工参加工伤保险缴纳工伤保险费。鼓励企业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虽然范某与祥龙公司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2014年实施的《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3条第1款第4项规定,用工单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将承包业务转包、分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自然人,该组织或自然人招用的劳动者从事承包业务时因工伤亡的,由该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承包单位承担用人单位依法应当承担的工伤保险责任。也就是说,在建筑行业,总包人违法转包、分包时,对实际施工人雇佣的员工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具有特殊性,即不以劳动关系为前提条件。据此,建筑法第48条中的“职工”不仅包括与建筑施工企业直接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也包括违法转包、分包情形下实际施工人雇佣的与建筑施工企业没有劳动关系的雇员。2、意外伤害保险的被保险人有权获得双重赔偿保险法第39条规定,人身保险的受益人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投保人指定受益人时须经被保险人同意。投保人为与其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投保人身保险,不得指定被保险人及其近亲属以外的人为受益人。本案中,范某与祥龙公司并非劳动关系,是否可以适用该条规定呢?如前所述,建筑行业用人单位对于与其具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或没有劳动关系的农民工都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当建筑公司为不具有劳动关系的工人投保人身保险时,也应当受保险法第39条的约束。否则,就会出现建筑行业中用人单位合法用工时,其不能成为劳动者团体意外伤害保险的受益人;但违法转包、分包后,其反而可以成为实际施工人雇员的团体意外伤害险的受益人,等于变相鼓励用人单位为从事违法转包、分包行为。团体意外伤害险是人身险,具有福利性质,保险人理赔后不享有代位权,团体意外伤害险的性质决定了,具有劳动关系的员工和并无直接关系的农民工享有相同的获取保险金的权利,受益主体只能是劳动者或其近亲属。即便用人单位为员工支付保险费而投保团体意外伤害险,该保险的保险金归属于被保险人或其近亲属,如允许与赔偿金相抵,则团体意外伤害保险的受益人实质上就是用人单位或雇主,有违团体意外伤害保险的功能目的。编辑 | 李立宇 来源 | 江苏高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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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人是大趋势,也成为航展上的新霸主。[赞]珠海航展开幕,无人机逆袭。在所有飞行器中,各类型无人飞机成为航展上的新型力量。成本低、战斗力不低,个头小、杀伤力不小,这是无人机最基本的特征。大航程、大载量、能隐身是无人机争锋的高点,也是不易破冰的难题。如今,技术大国都在这条路上拼得你死我活。无侦七的亮相,让航空工业无人机领域有了不小的影响。这几年,无论是彩虹、翼龙、翔龙等,都可以说是突飞猛进,更新加速,迭代跨越式发展,可喜可贺。尤其是在执行一些危难险重任务中,这些机型的优势体现的特别明显。加油吧,其实我们在一些小领域已经是领先了,只不过现在是慢慢融合而已,用不了多久就会全面超越,实现领跑。[V5][玫瑰][赞]#我要上微头条# #我要上头条# #珠海航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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