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国际商标注册【商标国际注册】

一、国际商标申请流程有哪些?

1、国际注册有两条途径、委托国家认可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2、申请人直接到商标局办理。

3、马德里国际商标申请所需材料、申请人主体资格证明,即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和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4、国际注册申请书,加盖公章。

5、国内《商标注册证》复印件,或《受理通知书》复印件。

6、商标图样。

7、如是彩色商标,还需附彩色商标图样。

8、国际商标代理委托书。

9、国际商标代理服务委托合同。

10、国际商标申请服务确认函。

11、欧盟商标国际注册申请申请欧盟商标国际注册有两条途径、通过马德里国际商标申请途径指定保护欧盟的方式办理。

12、申请人直接到欧盟内部市场协调局办理。

13、所需材料、申请人主体资格证明,即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和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14、国际注册申请书,加盖公章(马德里程序)。

15、国内《商标注册证》复印件,或《受理通知书》复印件(马德里程序)。

16、商标图样。

17、如是彩色商标,还需附彩色商标图样。

18、国际商标代理委托书。

19、国际商标代理服务委托合同。

20、国际商标申请服务确认函。

21、非洲知识产权联盟国际商标注册申请所需材料、申请人主体资格证明,即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和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22、国际注册申请书,加盖公章。

23、商标图样。

24、如是彩色商标,还需附彩色商标图样。

25、国际商标代理委托书。

26、国际商标代理服务委托合同。

27、国际商标申请服务确认函。

二、国际商标注册流程

1、商标设计 (1)独创性,即商标的设计要有新意;一方面要符合显著性的要求,另一方面有创意的商标容易扩大商品的知名度,迅速占领市场。 (2)商标的名称应避免与商品的功能联在一起;(3)商标的设计要突出主题,合理布局。。

2、提交申请提交所需要的资料有:《商标代理委托书》《商标注册申请书》/商标图样/申请资格复印件/注册申请费用。。

3、受理通知 OHIM收到注册申请后,会检查资料是否齐全费用是否交齐。然后给予申请编号后,发放受理通知书,时间大概为三个月。。

4、商标查询 可直接在凯德盟知识产权查询,一旦申请编号产生,欧共体内部市场协调局会草拟出关于欧共体在先商标的查询报告。同时将申请书递交各成员国进行在先商标检索,一些成员国基于本身的利益会给出一份查询结果报告,不过有一个强制的时间限制,各成员国必须在3个月内将检索报告送交内部市场协调局。后欧共体内部市场协调局会把这些报告连同本局报告寄给申请人参考。。

5、审查 审查员将会审核该商标是否允许作为共同体被注册。。

6、登宪公告如商标符合商标注册法规,该商标申请将被公告。公告语言为欧共体的官方语言。为期三个月。如无人提出异议,该商标就可以成功注册了。。

7、注册成功商标注册申请被核准后,便会把该商标的详细资料记入注册纪录册,并向申请人发出注册证明书。注册日期会追溯至提交申请当日,换言之,作为注册商标拥有人的权利,应由提交申请当日起计。。

三、国际商标怎么注册?

1、国际商标注册的途径:马德里商标注册、欧共体商标注册、非洲知识产权组织商标注册、逐一国家注册。。

2、国际商标怎么注册?(一)国际商标注册之委托国家认可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二)国际商标注册之申请人直接到商标局来办理。首先,申请人应向国家工商局商标局提出申请。申请人可以直接将各项文件寄送或直接递交商标局,也可通过代理机构来办理。直接申请的文件包括:填写好的中国国际注册申请书一份,申请书一定要加盖公章、国内商标注册证(或初步审定公告)复印件一份、通过代理机构递交申请的,应附上代理委托书、商标图样两张,若是彩色商标,需彩色商标图样两张。申请书应按要求填写,字迹应清晰易于辩认。商标局收到手续齐备的申请文件后,即登记申请日期,编申请号,计算申请人所需缴纳的费用,向申请人发送《收费通知单》。申请人接到《收费通知单》后,应尽快按数额缴纳费用,商标局只有在收到如数的汇款后,才会向国际局递交申请。如若两个月后商标局仍未收到汇款,便会将此申请文件及其它附件一并退还申请人,不再保留申请日期和申请号。。

四、关于注册国际商标和注册国内商标的区别在

1、国际商标注册的途径:马德里商标注册、欧共体商标注册、非洲知识产权组织商标注册、逐一国家注册。

五、国际商标注册和国内商标注册有什么区别?

1、国际商标注册的途径:马德里商标注册、欧共体商标注册、非洲知识产权组织商标注册、逐一国家注册。

六、什么是商标的国际注册,地域名称能作为商标注

1、您好,什么是商标的国际注册商标国际注册是指按照《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有关议定书》(以下分别简称协定、议定书)由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国际局所进行的商标注册。

2、国际注册的商标可以通过领土延伸在指定的协定及议定书缔约国直接受到法律保护,从而产生与在这些国家逐一进行商标注册相同的法律效力。

3、目前,协定的成员国共有40多个,主要的是、中国、阿尔及利亚、德国、奥地利、比利时、卢森堡、荷兰、保加利亚、埃及、西班牙、法国、匈牙利、意大利、列支敦士登、摩洛哥、摩纳哥、蒙古、葡萄牙、朝鲜、罗马尼亚、圣马力诺、苏丹、瑞士、越南、古巴、波兰、俄罗斯及部分前苏联国家等。

4、议定书的成员国有十多个,主要有、中国、西班牙、英国、德国、丹麦、挪威、芬兰、瑞典、古巴、捷克、朝鲜、摩纳哥、波兰。

5、如能给出详细信息,则可作出更为周详的回答。

七、注册国际商标需要哪些文件

1、首先,申请人应向国家工商局商标局提出申请。申请的文件包括:填写好的中国国际注册申请书一份(申请书由我司提供),申请书一定要加盖公章、国内商标注册证(或初步审定公告)复印件一份、代理委托书、商标图样两张,若是彩色商标,需彩色商标图样两张。  商标局收到手续齐备的申请文件后,即登记申请日期,编申请号,计算申请人所需缴纳的费用,向申请人发送《收费通知单》。  申请人接到《收费通知单》后,应尽快按数额缴纳费用,商标局只有在收到如数的汇款后,才会向国际局递交申请。如若两个月后商标局仍未收到汇款,便会将此申请文件及其它附件一并退还申请人,不再保留申请日期和申请号。  这里应提醒申请人注意,国际局如在商标局收到国际注册申请之日起,两个月之内收到商标局递交的商标注册申请,商标局的收文日期便是国际局的收文日期,也就是该商标的国际注册日期;如国际局在两个月之后收到该申请,国际局则将国际局收到该申请的日期作为收文日期和国际注册日期。。

2、 如申请人想要指定保护的国家既有“协定”成员国,又有“议定书”成员国,而在本国申请注册的商标还未取得注册,或者说刚刚提交申请,遇到这种情况,我们建议申请人可先就“议定书”成员国提出国际注册申请,当该商标在本国注册后再就“协定”成员国提出后期领土延伸申请。这样既能马上申请商标国际注册,又不浪费时间,尽快取得商标注册保护,特别是当该国际注册申请是在国内注册申请提出六个月之内提出的,申请人还可要求优先权。。

3、一个商标在一个国家或地区的一类商品、服务上的申请为一份申请。每个商标在每个国家、地区的申请需提交《申请至国外注册商标委托函》一份。  每份申请需提交印制清楚的商标图样15张(不超过8CMx8CM,不小于3CMX3CM)。在美国等国基于使用基础提交商标注册申请时,每份申请还应提供3份商标实际使用标签。  申请人在委托本所办理商标注册申请时,应当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商标申请人中文名称、地址应与营业执照上的企业名称一致。如申请人联系地址与营业执照上的地址不一致,请在联系人一栏注明。申请人有固定英文名称的,请提供其英文名称,如无固定英文名称及地址,请明确指示我公司代为翻译。申请人如为自然人,请提供其名字的汉语拼音及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填写商品名称时,请尽量填写具体的能为本产品消费者所理解的商品名称,基于国内注册向美国等国申请的,商品名称应与国内注册证上的商品名称一致。商品如专业化程度较高,应提供相应的英文译文。如没有而需我所另找专业技术人员翻译的,由此产生的实际支出由申请人负担。。

4、商标若为英文或其它罗马文字的,有含义但不为一般人所了解的,申请若知晓其含义,应注明其含义。商标若系纯图形商标,而申请人对其有固定称呼的,请告知其固定称呼。  商标申请前若需办理检索(即查询)的,请于委托函中明确注明,如未注明,视为不打算办理检索。本所在报告检索结果时将附参考意见,由申请人决定是否提交申请,除非申请人另有指示。由于各国商标主管当局检索人员的主观原因及可供检索的档案材料的准确度及及时性等技术原因,有时会出现检索结果与实际情况不符的情况,因此检索结果仅供参考,本公司将尽审慎之责,但不承担由检索结果所产生的任何责任。办理检索需另交费用。  申请商标如已在中国注册,请提供国内商标注册证复印件一分。  申请商标如已在中国及申请国实际使用的,请尽量提供早实际使用的日期,如申请时未申明的,在申请过程中遇到障碍再申明的有可能不被采信。。

八、什么要海外商标注册?为什么要海外商标注册?有什么好处?

1、首先,申请人应向国家工商局商标局提出申请。

九、国际商标是什么

1、商标国际注册证是指根据《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有关议定书》、《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及该协定有关议定书的共同实施细则》的规定,申请人办理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由国际局发给商标国际注册申请人的,详细记录商标国际注册申请有关事项的证明文书。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商标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的商标国际注册,是指根据《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以下简称马德里协定)、《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有关议定书》(以下简称马德里议定书)及《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及该协定有关议定书的共同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的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

3、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申请包括以中国为原属国的商标国际注册申请、指定中国的领土延伸申请及其他有关的申请。

4、第三十五条以中国为原属国申请商标国际注册的,应当在中国设有真实有效的营业所,或者在中国有住所,或者拥有中国国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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