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吐温所有作品集
1、马克吐温经典作品集
(1)、他那不守僵硬的教条和规矩,厌恶所谓“正确”的事情,不断成长和成熟,拒绝“教化”但渴望自由,想要拥有自己的生活方式的模样,正是那个时代美国人的典型形象。
(2)、当哈克走进寡妇道格拉斯的生活,他相信地狱是存在的,社会是有教条和规则的,自己也要学习这些以融入社会。
(3)、他经历了美国从初期资本主义到帝国主义的发展过程,其思想和创作也表现为从轻快调笑到辛辣讽刺再到悲观厌世的发展阶段,前期以辛辣的讽刺见长,到了后期语言更为暴露激烈。
(4)、1866年去夏威夷岛采访。在此期间,马克·吐温遇见了查尔斯·兰登(CharlesLangdon)并看到兰登姐姐欧莉维亚(OliviaLangdon)的相片,对她一见钟情。
(5)、其次在《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以前,几乎所有的美国作家和文学作品都遵循一条原则:“文学即高雅”:一本流传于世的作品必须具备正式而华丽的文字。
(6)、人物简介Character Brief Introduction.
(7)、《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是美国作家马克·吐温创作的长篇小说,是小说《汤姆·索亚历险记》的续集,出版于1884年。这部小说从思想到技巧都有许多创新。小说赞扬了男孩哈克贝利的机智和善良,谴责了宗教的虚伪和信徒的愚昧,同时,塑造了一位富有尊严的黑奴形象。
(8)、欧洲的匪徒们曾经欺凌他们多年,我希望他们能把外国人都轰走,永远不让他们再回去。”
(9)、1835年11月30日马克·吐温出生于美国密苏里州佛罗里达的乡村贫穷律师家庭。
(10)、马克·吐温在《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里,刻意选择了“ 接地气”的表达方式,这本书甚至有很多不合乎语法的地方以及拼写的错误。
(11)、一部独具艺术特色的作品淋漓尽致地暴露了西方资产阶级“自由竞选”的黑幕,愤怒地撕下了美国统治阶级所标榜的“自由”、“民主”的假面具,有力地揭露了资产阶级政d及其代表人物的卑劣行迹和丑恶灵魂。
(12)、是美国小说家马克·吐温1876年发表的长篇小说。小说的故事发生在19世纪上半世纪美国密西西比河畔的一个普通小镇上。主人公汤姆·索亚天真活泼、敢于探险、追求自由,不堪忍受束缚个性、枯燥乏味的生活,幻想干一番英雄事业。小说的时代在南北战争前,写的虽是圣彼得堡小镇,但该镇某种程度上可以说是当时美国社会的缩影。
(13)、“为什么列宁不退出中国,让中国自由地处理自己的事务呢?事情都是外国人闹出来的,只要他们能滚出去,那是多么大的好事。”
(14)、《火车上的嗜人事件》《我近辞职的事实经过》
(15)、关于成语也是一样。要是有什么特别好听的成语,她就带回一整句来,卖弄六个晚上、两个白天,每次都用一种新的说法解释它——她也不得不这么办,因为她所注意的只是那句成语;至于那是什么意思,她可不大在乎,而且她也知道那些狗反正没有什么脑筋,抓不着她的错。咳,她才真是个了不起的角色哩!她这一套弄得拿手,所以她一点也不担心,她对于那些糊涂虫的无知无识,是有十分把握的。她甚至还把她听到这家人和吃饭的客人说得哈哈大笑的小故事也记住一些;可是照例她老是把一个笑话里面的精彩地方胡凑到另外一个里面去,而且当然是凑得并不合适,简直莫明其妙;她说到这种地方的时候,就倒在地板上打滚,大笑大叫,就像发了疯似的,可是我看得出她自己也不明白为什么她说的并不像她当初听见人家说的时候那么有趣。不过这并不要紧;别的狗也都打起滚来,并且汪汪大叫,个个心里都暗自为了没有听懂而害臊,根本就不会猜想到过错不在他们,而是谁也看不出这里面的毛病。 从这些事情,你可以知道她是个相当受面子和不老实的角色;可是她还是有些长处,我觉得那是足以与她的缺点相抵的。她的心眼儿很好,态度也很文雅,人家有什么对不住她的事,她从来就不记恨,老是随随便便不把它放在心上,一下子就忘了;她还教她的孩子们学她那种好脾气,我们还从她那儿学会了在危急的时候表现得勇敢和敏捷,决不逃跑,无论是朋友或是生人遭到了危险,我们都要大胆地承当下来,尽力帮助人家,根本不考虑自己要付出多大的代价。而且她教我们还不是光凭嘴说,而是自己做出榜样来,这是好的办法,有把握,经得久。啊,她干的那些勇敢的事和漂亮的事可真了不起!她真能算是一个勇士;而且她还谦虚——总而言之,你不能不佩服她,你也不能不学她的榜样;哪怕是一只“查理士王种”的长耳狗和她在一起,也不能老是完全瞧不起她。所以,您也知道,她除了有教养而外,还是有些别的长处哩。 后来我长大了的时候,我就被人卖了,让别人带走,从此以后就再也没有看见她了。她很伤心,我也是一样,我们俩都哭了;可是她极力安慰我,说是我们生到这个世界上来是为了一个聪明和高尚的目的,必须好好地尽我们的责任。决不要发牢骚,我们碰到什么日子就过什么日子,要尽量顾到别人的利益,不管结果怎样;那不是归我们管的事情。她说凡是喜欢这么办的人将来在另外一个世界里一定会得到光荣和漂亮的报酬,我们禽兽虽然不到那儿去,可是规规矩矩过日子,多做些好事情,不图报酬,还是可以使我们短短的生命很体面和有价值,这本身就可以算是一种报酬。这些道理是她和孩子们到主日学校去的时候随时听到的,她很用心地通通记在心里,比她记那些字和成语都更加认真;而且她还下了很深的工夫研究过这些道理,为的是对她自己和对我们都有好处。你可以从这儿看得出她脑子里虽然有些轻浮和虚荣的成分,究竟还是聪明和肯用心思的。 于是我们就互相告别,含着眼泪彼此后看了一眼。她后嘱咐我的一句话——我想她是特意留在后说的,好叫我记得清楚一些——是这样的:“为了纪念我,如果别人遇到危险的时候,你就不要想到自己,你要想到你的母亲,照她的办法行事。” 你想我会忘记这句话吗?不会的。 那真是个有趣的家呀!——我那新的家。房子又好又大,还有许多图画和精巧的装饰,讲究的家具,根本没有阴暗的地方,处处的五颜六色都有充分的阳光照得鲜亮;周围还有很宽敞的空地,还有个大花园——啊,那一大片草坪,那些高大的树,那些花,说不完!我在那儿就好像是这一家人里面的一分子,他们都爱我,把我当成宝贝,而且并没有给我取个新名字,还是用我原来的名字叫我,这个名字是我母亲给我取的——爱莲·麦弗宁——所以我觉得它特别亲爱。她是从一首歌里找出来的。格莱夫妇也知道这首歌,他们说这个名字很漂亮。 格莱太太有30岁,她漂亮、可爱,那样子你简直想像不出;莎第10岁,正像她妈妈一样,简直是照她的模样做出来的一份苗条可爱的仿制品,背上垂着赭色的辫子,身上穿着短短的上衣;娃娃才一周岁,长得胖胖的,脸上有酒窝,他很喜欢我,老爱拉我的尾巴,抱我,并且还哈哈大笑地表示他那天真烂漫的快乐,简直没有个够;格莱先生38岁,高个子,细长身材,长得很漂亮:头前面有点秃,人很机警,动作灵活,一本正经,办事迅速果断,不感情用事,他那副收拾得整整齐齐的脸简直就像是闪耀着冷冰冰的智慧的光!他是一位有名的科学家。我不知道科学家是什么意思,可是我母亲一定知道这个名词怎么用法,知道怎么去卖弄它,叫别人佩服。她会知道怎么去拿它叫一只捉耗子的小狗听了垂头丧气,把一只哈巴狗吓得后悔它不该来。可是这个名词还不是好的;好的名词是实验室。要有一个实验室肯把所有的狗脖子上拴着缴税牌的颈圈都取下来,我母亲就可以组织一个托辣斯来办这么一个实验室。实验室并不是一本书,也不是一张图画,也不是洗手的地方——大学校长的狗说是这么回事,可是不对,那叫做盥洗室;实验室是大有区别的,那里面搁满了罐子、瓶子、电器、五金丝和稀奇古怪的机器;每个星期都有别的科学家到那儿来,坐在那地方,用那些机器,大家还讨论,还做他们所谓什么试验和发现;我也常常到那儿来,站在旁边听,很想学点东西,为了我母亲,为了好好地纪念她,虽然这对我是件痛苦的事,因为我体会到她一辈子耗费了多少精伸,而我可一点也学不到什么;无论我怎么努力,我听来听去,根本就一点也听不出所以然来。 平时我躺在女主人工作室的地板上睡觉,她温柔地把我用来当作一条垫脚凳,知道这是使我高兴的,因为这也是一种抚爱;有时候我在育儿室里呆上个把钟头,让孩子们把我的头发弄得乱蓬蓬的,使我很快活;有时候娃娃睡着了,保姆为了娃娃的事情出去几分钟,我就在娃娃的小床旁边看守一会;有时候我在空地上和花园里跟莎第乱跳乱跑一阵一直玩到我们都精疲力尽,然后我就在树荫底下的草地上舒舒服服地睡觉,同时她在那儿看书;有时候我到邻居的狗那儿去拜访拜访他们——因为有几只好玩的狗离我们不远,其中有一只很漂亮、很客气、很文雅的狗,他是一只卷毛的“爱尔兰种”猎狗,名字叫做罗宾·阿代尔,他也和我一样,是个“长老会教友”,他的主人是个当牧师的苏格兰人。 我们那个人家的仆人都对我很和气,而且很喜欢我,所以,你也看得出,我的生活是很愉快的。天下再不会有比我更快活、更知道感恩图报的狗了。我要给自己说这种话,因为这不过是说的事实:我极力循规蹈矩,多做正经事,不辜负我母亲的慈爱和教训,尽量换取我所得到的快乐。 不久我就生了小狗娃,这下子我的幸福可到了极点,我的快乐简直是齐天了。它是走起路来一摇一摆的一个可爱的小家伙,身上的毛长得又光滑、又柔软,就像天鹅绒似的,小脚爪长得特别、好玩,眼睛显得有感情,小脸儿天真活泼,可爱;我看见孩子们和他们的母亲把它爱得要命,拿它当个活宝贝,无论它做出一种什么绝妙的小动作,他们都要大声欢呼,这真使我得意。我好像觉得生活实在是太痛快了,一天到晚老是…… 随后就到了冬天。有一天我在育儿室里担任守卫。这就是说,我在床上睡着了。娃娃也在小床上睡着了,小床和大床是并排的,在靠近壁炉那一边。这种小床上挂着一顶很高的罗纱尖顶帐子,里外都看得透。保姆出去了,只剩下我们这两个瞌睡虫。燃烧的柴火迸出了一颗火星,掉在帐子的斜面上。我猜这以后大概是过了一阵没有动静,然后娃娃才大叫一声,把我惊醒过来,这时候帐子已经烧着了,直向天花板上冒火焰!我还没有来得及想一想,就吓得跳到地下来,一秒钟之内就快要跑到门口了;可是在这后面的半秒钟里,我母亲临别的教训就在我耳朵里响起来了,于是我又回到床上。我把头伸进火焰里去,衔住娃娃的腰带把他拉出来,拖着他往外跑,我们俩在一片烟雾里跌倒在地下;我又换个地方把他衔着,拖着那尖叫的小家伙往外跑,一直跑出门口。跑过过道里拐弯的地方,还在不停地拖,我觉得兴奋、快活和得意,可是这时候主人的声音大嚷起来: “快滚开,你这该死的畜生!”我就跳开来逃避;可是他快得出奇,一下就追上了我,拿他的手杖狠狠地打我,我这边躲一下,那边躲一下,吓得要命,后来很重的一棍打在我的前左腿上,打得我直叫唤,一下子倒在地下,不知怎么好;手杖又举起来要再打,可是没有打下来,因为保姆的声音拼命地嚷起来了,“育儿室着火啦!”主人就往那边飞跑过去,这样我才保住了别的骨头。 真是痛得难受,不过没有关系,我一会儿也不能耽搁,他随时都可能回来;所以我就用三条腿一瘸一瘸地走到过道的那一头,那儿有一道漆黑的小楼梯,通到顶楼上去,我听说那上面放着一些旧箱子之类的东西,很少有人上那儿去。我勉强爬上楼,然后在黑暗中摸索着往前走,穿过一堆一堆的东西,钻到我所能找到的一个秘密的地方藏起来。在那儿还害怕,真是太傻,可是我还是害怕;我简直怕得要命,只好拼命忍住,连小声叫唤都不敢叫一声,虽然叫唤叫唤是很舒服的,因为,您也知道,那可以解解痛。不过我可以舐一舐我的腿,这也是有点好处的。 楼下乱轰轰的,一直经过半个钟头的工夫,有人大声嚷,也有飞快跑的脚步声,然后又没有动静了。总算清静了几分钟,这对我的精神上是很痛快的,因为这时候我的恐惧心理渐渐平定下来了;恐惧比痛苦还难受哩——啊,难受得多。然后又听到一阵声音,把我吓得浑身发抖。他们在叫我——叫我的名字——还在找我哩! 这阵喊声因为离得远,不大听得清楚,可是这并没有消除那里面的恐怖成分,这是我从来没有听到过的可怕的声音。楼下的喊声处处都跑到了:经过所有的过道,到过所有的房间,两层楼和底下那一层和地窖通通跑遍了;然后又到外面,越跑越远——然后又跑回来,在整幢房子里再跑过一遍,我想大概是永远永远不会停止的。可是后来总归还是停止了,那时候顶楼上模模糊糊的光线早已被漆黑的暗影完全遮住,过了好几个钟头了。 然后在那可喜的清静之中,我的恐惧心理慢慢地消除了,我才安心睡了觉。我休息得很痛快,可是朦胧的光还没有再出来的时候,我就醒了:我觉得相当舒服,这时候我可以想出一个主意来了。我的主意是很好的;那就是,走后面的楼梯悄悄地爬下去,藏在地窖的门背后,天亮的时候送冰的人一来,我就趁他进来把冰往冰箱里装的时候溜出去逃跑;然后我又整天藏着,到了晚上再往前走;我要到……唉,随便到什么地方吧,只要是人家不认识我,不会把我出卖给我的主人就行。这时候我几乎觉得很高兴了;随后我忽然想起:咳,要是丢掉了我的小仔仔,活下去还有什么意思呀! 这可叫人大失所望。简直没有办法:我明白这个情形;只好呆在原来的地方;呆下去,等待着,听天由命——那是不归我管的事情;生活就是这样——我母亲早就这样说过了。后来——唉,后来喊声又起来了。于是我一切的忧愁又回到心头。我心里想,主人是决不会饶我的。我不知道究竟是于了什么事情,使他这么痛恨、这么不饶我,不过我猜那大概是狗所不能理解的什么事情,人总该看得清楚,反正是很糟糕的事吧。 他们老在叫了又叫——我好像觉得叫了好几天好几夜似的。时间拖得太久,我又饿又渴,简直难受得要发疯,我知道我已经很没有劲了。你到了这种情形的时候,就睡得很多,我也就大睡特睡起来。有一次我吓得要命地醒过来——我好像觉得喊声就在那顶楼里!果然是这样;那是莎第的声音,她一面还在哭;可怜的孩子,她嘴里叫出我的名字来,老是杂着哭声,后来我听见她说: “回我们这儿来吧——啊,回我们这儿来吧,别生气——你不回来,我们真是太……”这使我高兴,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我感激得什么似的,突然汪汪地叫了一声,莎第马上就从黑暗中和废物堆里一颠一跌地钻出去,大声嚷着让她家里的人听见,“找到她啦,找到她啦!” 以后的那些日子——哈,那才真是了不得哩。莎第和她母亲和仆人们——咳,他们简直就像是崇拜我呀。他们似乎是无论给我铺一个多好的床,也嫌不够讲究;至于吃的东西呢,他们非给我弄些还不到时令的稀罕野味和讲究的食品,就觉得不满意;每天都有朋友和邻居们成群地到这儿来听他们说我的“英勇行为”——这是他们给我所于的那桩事情取的名称,意思就和“农业”一样。我记得有一次我母亲把这个名词带到一个狗窝里去卖弄,她就是这么解释的,可是她没有说“农业”是怎么回事,只说那和“壁间热”是同义词。格莱太太和莎第给新来的客人说这个故事,每天要说十几遍,她们说我冒了性命的危险救了娃娃的命,我们俩都有火伤可以证明,于是客人们就抱着我一个一个地传过去,把我摸一摸、拍一拍,大声称赞我,您可以看得出莎第和她母亲的眼睛里那种得意的神气;人家要是问起我为什么瘸了腿,她们就显得不好意思,赶快转换话题,有时候人家把这桩事情问来问去,老不放松她们,我就觉得她们简直好像是要哭似的。 这还不是全部的光荣哩;不,主人的朋友们来了,整整20个出色的人物,他们把我带到实验室里,大家讨论我,好像我是一种新发现的东西似的;其中有几个人说一只畜生居然有这种表现真是了不起,他们说这是他们所能想得起的妙的本能的表现;可是主人劲头十足地说,“这比本能高得多;这是理智,有许多人虽然是因为有了理智,可以得天主的拯救,和你我一同升天,可是他们的理智还不及命中注定不能升天的小畜生这么个可怜的傻东西哩;”他说罢就大笑起来,然后又说,“咳,你看看我吧——我真是可笑!好家伙,我有了那么了不得的聪明才智,可是我所推想得到的不过是认为这只狗发了疯,要把孩子弄死,其实要不是这个小家伙的智力——这是理智,实在的!——要是没有它的理智,那孩子早就完蛋啦!” 他们翻来覆去地争论,我就是争论的中心和主题,我希望我母亲能够知道我已经得到了这种了不起的荣誉;那一定会使她很得意的。 然后他们又讨论光学,这也是他们取的名词,他们讨论到脑子受了某种伤是不是会把眼睛弄睹这个问题,可是大家的意见不一致,他们就说一定要用实验来证明才行;其次他们又谈到植物,这使我很感兴趣,因为莎第和我在夏天种过一些种子——你要知道,我还帮她挖了些坑哩——过了许多大,就有一棵小树或是一朵花长出来,真不知怎么会有这种事情;可是竟有这么回事,我很希望我能说话——那我就要把这个告诉那些人,让他们看看我懂得多少事情,我对这个问题一定会兴头很大;可是我对于光学并不感兴趣;这玩意儿怪没有意思,后来他们又谈到这上面的时候,我就觉得很讨厌,所以就睡着了。 不久就到了春天,天气很晴朗,又爽快,又可爱,那位漂亮的母亲和她的孩子们拍拍我和小狗娃,给我们告别,他们出远门到亲戚家去了。男主人没有工夫陪我们,可是我们俩在一起玩,日子还是过得很痛快,仆人们都很和气,和我们很要好,所以我们一直都很快活,老是计算着日子,等着女主人和孩子们回来。 后来有一天,那些人又来了,他们说,现在要实验,于是他们就把狗娃带到实验室里去,我也就用三只腿瘸着走过去,心里觉得很得意,因为人家看得起小狗娃当然是使我高兴的事。他们讨论一阵之后就实验,后来小狗娃忽然惨叫了一声,他们把它放在地下,它就一歪一倒地乱转,满头都是血,主人拍着手大声嚷道: “你看,我赢啦——果然不错吧!他简直瞎得什么也看不见啦!” 他们大家都说: “果然是这样——你证明你的理论了,从今以后,受苦的人类应该感谢你的大功劳,”他们把他包围起来,热烈地和他握手,表示感谢,并且还称赞他。 可是这些话我差不多都没有听见,因为我马上就往我的小宝贝那儿跑过去,到它所在的地方和它挨得紧紧的,舐着它的血,它把它的头靠着我的头,小声地哀叫着,我心里很明白,它虽然看不见我,可是在它那一阵痛苦和烦恼之中,能够感觉到它的母亲在挨着它,那对它也还是一种安慰。随后不久它就倒下去了,它那柔软的鼻子放在地板上,它安安静静的,再也不动了。 一会儿主人停止了讨论,按按铃把仆人叫进来,吩咐他说,“把它埋在花园里远远的那个犄角里,”说罢又继续讨论,我就跟在仆人后面赶快走,心里很痛快、很轻松,因为我知道小狗娃这时候已经睡着了,所以就不痛了。我们一直走到花园里远的那一头,那是孩子们和保姆跟小狗娃和我夏天常在大榆树的树荫底下玩的地方,仆人就在那儿挖了一个坑,我看见他打算把小狗娃栽在地下,心里很高兴,因为它会长出来,长成一个很好玩、很漂亮的狗,就像罗宾·阿代尔那样,等女主人和孩子们回家来的时候,还要妙不可言地叫他们喜出望外;所以我就帮他挖,可是我那只瘸腿是僵的,不中用,您知道吧,您得使两条腿才行,要不然就没有用。仆人挖好了坑,把小罗宾埋起来之后,就拍拍我的头,他眼睛里含着泪,说道: “可怜的小狗儿,你可救过他的娃娃的命哪。” 我已经守了整整两个星期,可是他并没有长出来!后一个星期里,有一种恐怖不知不觉地钻到我心里来了。我觉得这事情有些可怕。我也不知道究竟是怎么回事,可是这种恐惧叫我心里发烦,仆人们尽管拿些好的东西给我吃,可是我吃不下;他们很心疼地抚爱我,甚至晚上还过来,哭着说:“可怜的小狗儿——千万不要再守在这儿,回家去吧;可别叫我们心都碎啦!”这些话更把我吓坏了,我准知道是出了什么毛病。我简直没有劲了;从昨天起,我再也站不起来了。后这个钟头里,仆人们望着正在落山的太阳,夜里的寒气正在开始,他们说了一些话,我都听不懂,可是他们的话有一股使我心里发冷的味道。 “那几个可怜的人啊!他们可不会想到这个。明天早上他们就要回家来,一定会关心地问起这个干过勇敢事情的狗儿,那时候我们几个谁有那么硬的心肠,能把事实告诉他们呢:‘这位无足轻重的小朋友到了那不能升天的畜生们所去的地方去啦。’”
(16)、后来,汤姆由于蓓琪和他怄气而与好友乔埃·哈波一起离家出走,和哈克一起坐筏子到一个小岛上去当“海盗”。
(17)、直到一天半夜——镇上突然喧闹起来——汤姆和蓓琪被找到了!原来,汤姆牵着绑在石头上的风筝线探路,后找到了一个出口。
(18)、哈克两条路都没选,他伪装了自己的死亡,找到一艘小木船,并划着它逃到附近的小岛上,为后面发生的故事找到了一个不一样的结局。
(19)、这时印第安人听到一点响动,他怀疑楼上有人,就想上去看看。
(20)、但是我们无论是从电影里还是从书本里,看到的哈克都是不太适应那些“别人告诉他的”文明和规矩的人。
2、马克吐温作品集英文版百度云
(1)、马克·吐温对中国人民的反帝斗争关切,他对中国爆发的义和团反帝运动极为同情,一九00年八月十二日他写信给他的一位朋说:“现在全中国都站起来了,我的同情完全在中国人民方面。
(2)、是美国作家马克·吐温创作的短篇小说,发表于1870年。讲述的是“我”竞选州长整个历程的遭遇。因为“我”的良好的名声在政敌的眼中成了一种阻碍他们走向成功的障碍,就以各种各样的污蔑,诸如:伪证犯、蒙大那的小偷、挖坟盗尸犯、酗酒狂、肮脏的贿赂犯、可恶的行贿者进行中伤,企图让“我”后身败名裂。
(3)、主人公是在《汤姆·索亚历险记》中就跟读者见面的小哈克,这时候他只有14岁左右。
(4)、马克·吐温的一生实际是苦难的,来自他人的指责、谩骂,他选择幽默的方式去面对;
(5)、《哈克贝里·芬历险记》《汤姆·索亚历险记》
(6)、无论如何,故事后,吉姆通过了一系列的严酷考验,获得了自由。
(7)、当时吓得够呛的汤姆和哈克发誓,要对此事严守秘密。
(8)、1863年开始使用“马克·吐温”的笔名。1864年,在旧金山结识幽默作家阿·沃德和小说家布·哈特,得到他们的鼓励和帮助,提高了写作的本领。
(9)、在《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中,哈克走向文明和规矩的生活被打破了,酒鬼父亲突然回来,他不仅绑架了哈克,把他关在一间小木屋里,还在醉酒后差点打死他。
(10)、1847年,家世寒微的马克·吐温开始去做印刷所学徒、报童、排字工人、水手、淘金工人、记者等工作。
(11)、一:他在西部幽默传统的基础上,发挥极度夸张的艺术想象。
(12)、镇上的人不知道他们的去向,以为他们在河里淹死了。
(13)、其中《百万英镑》,被文学界公认为为马克·吐温为幽默经典的小说
(14)、一日半夜,汤姆和哈克贝利去坟地“试验”用死猫治疣子的方法时,意外地遇上了一场谋杀案——去盗尸的罗宾逊大夫、印第安乔和酒鬼波特三个人发生争执,一怒之下,印第安乔把罗宾逊大夫杀了,并把杀人罪赖到了被打晕的波特身上。
(15)、1871年-1897年,此段时间是他的文学创作巅峰期,多数作品受到追捧的同时,也被不断查禁。
(16)、TheCompleteTomSawyer&HuckleberryFinnCollection
(17)、但是特里林曾评论道:“它句子结构简单、直接、流畅,还原了人物说话特点和韵律,出色的文字能给人以文字能说话的感受。”
(18)、好孩子很乖,符合社会的道德,努力的作为一个伟大的孩子而活着,犹如耶稣将其本身置于死地,这个孩子是社会制度的殉道者,或者说:世俗中的傻子!他那美好的向往,是社会教育在墙上为他画的美食,看似圣洁,实质上只有冰冷的温度,多带给他的就是思想上迷幻的温暖。他在后,依旧保持着自己的希望,想着“主日学校”的书中会记录下他那美好、光辉的生涯,希望带给他死亡,他的一切幻想源于书本,他生活的悲剧也源于书本。这是一个没有童年的孩子,他牺牲了自己的童真去实践社会对他的规范,在他人的建构中,成为了彻底的人的附属品,而其本身的价值被所有人界定。吐温描绘了生命在迷惑中的展现,教科书中的人物,终被其所追求的价值毁灭。
(19)、对于现实的世界,他驾驭着自己正确的世界观站出来,用笔杆和败坏的现象、个人作斗争。
(20)、马克·吐温一生写了大量作品,题材涉及小说、剧本、散文、诗歌等各方面。
3、马克吐温的其他作品有哪些?
(1)、吐温为文喜讽刺,言语间多有喜剧的荒诞不经,欢天的笑,沉尘的悲。少乐,多苦,真悲,吐温的文人气与东方朔是一致的。可幸的是,他生活在了一个“新”的时代。较之往昔,民主多了许多,言语自由了许多,吐温的才华才有显露的平台,若是在封建的地域,伟人的心态,圣贤的智慧,小丑的身姿。读书是读人心的,读吐温的短篇,你可以清楚地感受到一个趣味横生、丑态百出的时代,在人本身货币化、资本化的夹缝中,困在金融体系中的社会个体,不得不将道德作为商品贩卖。
(2)、本学期选定《马克·吐温选集》为书目,原因在于对吐温其人的欣赏,人生于世,当幽默的活,轻松的活。所谓嬉笑怒骂,皆为文章,不尽在于显示才华,亦有本身对生活的态度,依宗教的说法,人生来便多是苦的,既然苦是无奈,那便多笑笑却是不错。
(3)、汤姆和蓓琪光顾着玩耍,脱离了大伙儿,迷路了。
(4)、这也是为什么很多文学评论家会说:“《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是美国好的小说,后五十页除外”的原因。
(5)、吐温的短篇,总是如此,于无声处听惊雷,于欢喜时悲无常。
(6)、梦工厂经典--儿童英文漫画驯龙记:伯克岛的龙骑手Dragons:RidersofBerk
(7)、没想到竟从地里挖出一个箱子,打开一看,里面全是钱。
(8)、在另一条不同于文明和野蛮的道路上前行,这不仅是一个孩子成长的过程,也是一个敢于跟世俗对抗的英雄诞生过程。
(9)、更可怕的是,他们在洞中看见了印第安乔…… 同一天晚上,哈克发现印第安人乔和他的同伙挟着东西上山了,哈克想他们肯定是转移财务,就远远地跟踪。
(10)、不喜欢穿着干净整洁的好衣服;不愿意遵守对他来说让人头疼的餐桌礼仪;不理解为什么学校和大人们每天都在讲圣经里那些死人的故事。
(11)、在《汤姆·索亚历险记》的结尾,哈克同意和寡妇道格拉斯一起生活,学会文明规矩等等,来加入汤姆·索亚的小帮派。
(12)、马克·吐温(MarkTwain),美国作家、演说家,
(13)、汤姆和哈克正在不知如何是好时,早已朽烂的楼梯塌了,印第安人没能上楼。
(14)、从风格上说,专家们和一般读者都认为,幽默和讽刺是他的写作特点。
(15)、热销200万册的英语动词语法原版教材《PracticeMakesPerfect:EnglishVerbs》
(16)、 ----马克·吐温
(17)、在为他们举行葬礼的那天,他们三人却“奇迹般地”出现了。
(18)、小岛上哈克遇到了正在逃亡的黑奴吉姆,他是寡妇姐姐家的奴隶,发现女主人要把他卖到河流下游时开始逃亡。
(19)、马克·吐温经历了美国从初期资本主义到帝国主义的发展过程,其思想和创作也表现为从轻快调笑到辛辣讽刺再到悲观厌世的发展阶段,前期以辛辣的讽刺见长,到了后期语言更为暴露激烈。
(20)、同年十一月,马克·吐温在美国公众教育协会年会上发表演说时公开宣布:“我就是义和团。义和团人是爱国的,我祝他们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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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汤姆·索亚历险记》是美国小说家马克·吐温1876年发表的长篇小说。小说的故事发生在19世纪上半世纪美国密西西比河畔的一个普通小镇上。主人公汤姆·索亚天真活泼、敢于探险、追求自由,不堪忍受束缚个性、枯燥乏味的生活,幻想干一番英雄事业。
(2)、通常都围绕着一个具体情节展开,以挥洒自如的笔力极尽夸张之能事,使读者明知不能却渐入佳境,信以为真;掩卷深思时终于认识到这种不可能中却有着极大的真实性。
(3)、强易错单词词典:收录2500个常混淆的单词
(4)、美国刊物评选出的2021年度十本佳图书(附资源)TheBestBooksWeReadin2021
(5)、马克·吐温是美国批判现实主义文学的奠基人,他的主要作品已大多有中文译本。
(6)、他的父亲是当地的律师,收入微薄,家境拮据。
(7)、《卡县名蛙》 《百万英镑》 《三万元遗产》
(8)、他们在洞里历尽波折,饥饿、干渴、黑暗和恐惧不断袭击着无助的他们。
(9)、伟大的儿童文学作品小说通过主人公的冒险经历,对美国虚伪庸俗的社会习俗、伪善的宗教仪式和刻板陈腐的学校教育进行了讽刺和批判,以欢快的笔调描写了少年儿童自由活泼的心灵。
(10)、提起这本书,很多人的第一反应可能是,这不过是一本儿童惊险小说。这样认为的人一定没有想到,他们错过了一份文学的《独立宣言》。
(11)、《竞选州长》讲述的是“我”竞选州长整个历程的遭遇。因为“我”的良好的名声在政敌的眼中成了一种阻碍他们走向成功的障碍,就以各种各样的污蔑,诸如:伪证犯、蒙大那的小偷、挖坟盗尸犯、酗酒狂、肮脏的贿赂犯、可恶的行贿者进行中伤,企图让“我”后身败名裂,而果然“我”也不堪这样的骚扰而自动退出这场无聊的游戏。
(12)、印第安人来到一个寡妇的山庄,要对寡妇下毒手,哈克忙敲开一户人家的门,在这家人的帮助下,救出了寡妇。
(13)、第他在西部幽默传统的基础上,发挥极度夸张的艺术想象。
(14)、他的真实姓名是萨缪尔·兰亨·克莱门(SamuelLanghornClemens)。“马克·吐温”是他的笔名。
(15)、环境对人的影响在《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里显得格外明显
(16)、《田纳西的新闻界》 《好孩子的故事》 《我怎样编辑农业报》《神秘的访问》 《一个真实的故事》 《法国人大决斗》
(17)、好孩子与坏孩子的结局形成了故事的循环、补充,当故事中所有情节暴露后,嘲笑变为了悲哀,讽刺化为了可怜,一个社会的所有价值彻底扭曲,人类作为社会的架构集体,其本身的矛盾性终成为了社会的不确定性。
(18)、 坏孩子一生都是坏人!坑蒙拐骗,无所不为,甚至杀掉自己的妻子儿女,他的疯狂即是吐温的夸张,也是吐温在无意识中进行的人性的另一面的解构与建构。坏孩子解构了人类在社会中所建立的道德,将一切社会道德丢弃后,继之以新的无法无天的人性的建构,也即是创造了一个恶棍的形象。恶棍是不受人喜爱的,但他偏偏在人惧怕中,获得了好孩子梦寐以求的生活。他受到了人们的敬畏,获得了社会的权力,他的存在本身就是对社会规则的挑衅。人类生存的目的是为了完成自身价值的实现,在新的社会中,恰是抛却了道德而获得了自身价值。无疑的,坏孩子是社会普遍认同的病态生活状态。
(19)、哈克认为在这种情况下帮助逃奴是错误的,按照常理来说,他应该做的是告发吉姆,并把他送回去。
(20)、几天后,蓓琪、汤姆和一些其他朋友去“野餐会”,他们来到了麦克杜格尔洞——一个迷宫般的岩洞里玩。
5、马克吐温作品集之百万英镑
(1)、是美国作家马克·吐温创作的长篇小说,是小说《汤姆·索亚历险记》的续集,出版于1885年。故事的主人公是在《汤姆·索亚历险记》中就跟读者见面的哈克贝利·费恩。哈克贝利是一个聪明、善良、勇敢的白人少年。他为了追求自由的生活,逃亡到密西西比河上。在途中,遇到黑奴吉姆。吉姆是一个勤劳朴实、忠心耿耿的黑奴,他为了逃脱再次被主人卖掉的命运,从主人家中出逃。
(2)、威廉·迪安·豪威尔斯也曾说过:“马克吐温是的、无与伦比的,是文学界的林肯。”
(3)、当换个新的场景,哈克发现原来人们教给他的“文明”是对另一类人的残忍,因此在和吉姆相处过程中,哈克逐渐远离镇上人们的“文明”和酒鬼父亲的“野蛮”。
(4)、哈克在寡妇道格拉斯那里也逐渐认可地狱的存在,如果帮黑人逃跑,那肯定就得下十八层地狱。他不想下十八层地狱,反复犹豫之后给吉姆的主人写了一封信告发吉姆,但是在经过社会规则和个人良知之间的斗争后,他还是撕掉了信。
(5)、我们想一下,假如哈克在寡妇家遇到了吉姆,在周围人的影响下,哈克还可以坚持不举报吉姆吗?
(6)、1852年5月1日马克·吐温在波士顿的幽默周刊《手提包》上发表了他的处女作《拓殖者大吃一惊的花花公子》。
(7)、 《马克•吐温幽默精品选》中所选的二十八篇作品,按写作年代顺序排列,是马克·吐温从一八六五至一九〇三年,前后约四十年间所写的。其中二十五篇选自查尔斯·奈德编的《马克·吐温幽默杂记与故事全集》,其余三篇:《火车上人吃人纪闻》、《大宗牛肉合同的事实》和《怪梦》,则选自《马克·吐温全集第十九卷:新旧见闻杂记》。这些杂记所讽刺的对象很广泛。当然,所有这些作品都具有一个共同特点,那就是它们通篇充溢着幽默趣味。
(8)、有时候真实比小说更加荒诞,因为虚构是在一定逻辑下进行的,而现实往往毫无逻辑可言
(9)、他俩上了楼,不一会儿,看到楼下来了两个人,原来正是印第安人和他的同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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