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填报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系统【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系统】

一、2021年南京市科技型中小企业申报好处奖补和认定条件流程指南【南京项目吧】

1、2021年南京市科技型中小企业申报好处奖补政策是怎样的?认定条件要求是怎样的?认定流程包括哪些?本文将为大家具体介绍说明,有需要咨询的或者想要代申请的都可以免费联系小编为你指导!政策专人免费指导、15855199550同v/055165300586免费解答指导南京市科技型中小企业定义科技型中小企业是指依托一定数量的科技人员从事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活动,取得自主知识产权并将其转化为高新技术产品或服务,从而实现可持续发展的中小企业。

3、南京市科技型中小企业申报好处奖补税收减免通过评价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将可以享受研发费用税前75%的加计扣除比例,形成无形资产的,在上述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

4、税收减免额上不封顶。

5、2021年,将继续延续执行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75%政策,并将制造业企业加计扣除比例提高到亏损弥补年限延长具备资格年度之前5个年度发生的尚未弥补完的亏损,准予结转以后年度弥补,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10年。

6、政策支持通过创新资金的设立,以贴息、无偿资助的方式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活动。

7、研发费用后补助。

8、采取事前立项,事后补助方式进行,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行业关键技术或关键创新产品,对其研发及中试阶段科研费用,各级财政视财力情况给予一定补助。

9、高新技术企业培育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指标是从科技人员、研发投入、科技成果三个维度评价,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部分关键指标一致。

10、做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可以引导企业认定成为高新技术企业,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的企业所得税税收减免等优惠政策。

11、吸引人才科技创业的核心是优秀科技人オ,成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更有利于企业招募留住人才。

12、创新品牌科技型中小企业是科技部授予的资质备案,是企业创新能力“认证”标志,能提升企业品牌形象。

13、低成本融资多方式、更便捷地获得授信,还可以享受政府贴息奖补资金。

14、灵活的资助模式如下、保险、担保公司、知产质押、固定资产抵押等。

15、加分项大大提高通过产品投标、科技项目申报、研发机构建立、申领创新券等方面的可能。

17、南京市科技型中小企业申报认定条件在境内注册的居民企业。

18、职工总数不超过500人、年销售收入不超过2亿元、资产总额不超过2亿元。

19、企业提供的产品和服务不属于国家规定的禁止、限制和淘汰类。

20、企业在填报上一年及当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和严重环境违法、科研严重失信行为,且企业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1、企业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指标进行综合评价所得分值不低于60分,且科技人员指标得分不得为0分。

22、符合第~项条件的企业,若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中的一项,则可直接确认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条件、企业拥有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证书。

23、企业近五年内获得过科技奖励。

24、企业拥有经认定的省部级以上研发机构。

25、企业近五年内主导制定过国际标准、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26、卧涛科技一直专注于为企业服务,包括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等项目申报、知识产权、软件开发、、可研报告、科创板精选层、科技成果评价等等,欢迎大家前来咨询。

27、需要咨询或者代理申请的企业单位可以免费咨询卧涛小编为您在线解答指导!。

二、2022年南京市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条件流程及各区认定奖励补助大全【高企认定吧】

1、2022年南京市高新技术企业申报该如何开展?本文通过从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条件流程及各区认定奖励补助方面为大家介绍高企,今年未能参与申报的企业单位可以开始准备明年的了。

2、需要咨询或者申报的企业单位可以在线免费咨询专人指导为你详细解答说明!政策专人免费指导、15855199550同v/055165300586免费解答指导南京市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条件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3、企业历经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法,获取对其主要商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支持用途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4、对企业主要商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用途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5、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6、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附和如下要求、近期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

7、近期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8、近期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9、其中,企业在我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10、近一年高新技术商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11、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

12、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14、南京市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流程申报企业需严格按照《通知》申报程序要求,经自我评价符合条件后完成“高新技术企业辅助材料提交系统”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的网上申报工作。

15、企业要在“国网”上填写的数据与其在“省网”上填写的数据完全一致,提交的知识产权要符合《工作指引》中“按II类评价的知识产权在申请高新技术企业时,仅限使用一次”的要求,并对填报数据的真实性负责。

16、企业填报完成后须通过“国网”生成并打印《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由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企业公章,连同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形成电子版申报材料,按顺序逐页编制总目录、分类目录和页码,逐项上传至“省网”,相关证明材料必须与申请书所填内容对应。

17、企业在“省网”中填报的数据和上传的材料是后续形式审查和专家评审的依据,须认真检查上传的电子版申报材料,签字盖章齐全、清晰完整,并在“省网”中填写《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材料审核表》各区(园区)科技主管部门须会同财政、税务部门,对本地区申报企业“省网”中填写的数据和附件,以及纸质申报材料进行审核,企业提交的电子版申报材料和纸质申报材料符合要求,并于每批次截止日期前上报《高新技术企业推荐汇总表》。

18、各区(园区)科技主管部门对申报企业的现场核查,如实填写《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地方现场核查意见表》,签字盖章后留存备查,并按申报批次汇总填报《推荐上报高新技术企业地方现场核查情况汇总表》。

19、市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中心依据各区(园区)上报的《高新技术企业推荐汇总表》,负责审核各区(园区)推荐企业“省网”填报情况,并将审核情况反馈给各区(园区),由各区(园区)通知企业进行网络和纸质材料修改。

21、南京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补助进入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的企业给予高20万元奖励。

22、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给予50万元奖励。

23、以上奖励可累积叠加,初步估算大概有80万+奖励。

24、秦淮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补助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5万元奖励,达到规模以上的高新技术企业,追加5万元奖励。

25、综合高企资质、创新水平、销售规模、税收贡献、成长速度等要求,年度评选10家成长型区级“科技小巨人”企业,每家给予5万元奖励。

26、建邺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补助(1)对重新申请并获得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20万元奖励。

27、(2)对新落户我区的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的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

28、(3)对市外迁入我区的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给予50万元奖励。

29、对高新技术企业规模提升的奖励自认定后年度业务收入超过5000万元、1亿元、5亿元、10亿元的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

30、分别给予企业管理团队10万元、20万元、30万元、50万元的分级奖励。

31、浦口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补助省级或市级高新技术企业预备(后备)企业一次性补助20万元。

32、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补助50万元。

33、南京市以外地区迁入的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补助50万元。

34、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补助30万元(同年新迁入的高新技术企业不重复享受)。

36、栖霞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补助按照市文件要求,进入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的企业给予高20万元奖励。

37、为支持我区企业积极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我区在市奖励政策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对进入区级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的企业给予1万元一次性奖励,并发放5万元“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专项创新券”。

38、雨花台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补助对新认定的涉软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给予5万元奖励,对新认定的江苏省高新技术产品给予0.5万元奖励。

39、江宁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补助着力培育科技型中小企业,对通过评价的企业,根据企业研发费用情况,给予高10%普惠奖励。

40、对进入市培育库的企业给予高20万元奖励,进入省培育库的再按省支持标准给予1共同支持。

41、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对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给予50万元奖励。

42、建立“瞪羚”和“独角兽”企业培育制度,对列入培育目录企业,在创新投入、发展空间、示范应用、人才引进、融资上市等按照“一企一策”原则给予全方位保障。

43、奖励可以累加享受,成功申报高新技术企业高可享80万元奖励。

44、高淳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补助支持申报认定高新技术企业。

45、对进入市培育库的企业给予高20万元奖励,进入省培育库的再按省支持标准给予1共同支持,给予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50万元奖励,给予南京市以外地区迁入的有效期内、且变更手续经备案认可的高新技术企业50万元奖励(中介代理机构引进的补助3万元/个),给予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20万元奖励。

46、江北新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补助通过省级高新技术企业(后备)认定的企业,按照认定前一年研发支出10%比例给予一次性补助,高不超过20万元。

47、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按照认定前一年研发支出20%比例给予一次性奖励,高不超过50万元。

48、卧涛科技一直专注于为企业服务,包括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等项目申报、知识产权、软件开发、、可研报告、科创板精选层、科技成果评价等等,欢迎大家前来咨询。

三、深圳市科技型中小企业贴息入库在科技业务管理系统上如何操作

1、你好(一)登录深圳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在线填报项目申请书二)税务主管部门开具的单位上年度纳税证明(三)经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备案的含有防伪标识封面的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注册未满一年的可提供验资报告(四)上年度末合法有效的社保缴交明细清单(需有社保局章)(五)合同,借款借据(授信业务回单、放款凭证),还款凭证和利息支付凭证(六)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加盖公章)。

四、如何成功申请为2023年科技型中小企业?【山东高新技术企业吧】

1、科技型中小企业可以享受税收减免,财政支持及低成本融资等好处,对于尚处在起步和发展阶段的科创企业,不妨申请科技型中小企业,拿下一张“技术牌照”,助力企业快速发展。

2、1什么是科技型中小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是指依托一定数量的科技人员从事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活动,取得自主知识产权并将其转化为高新技术产品或服务,从而实现可持续发展的中小企业。

3、2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有什么好处?山东省支持措施、协助落实科技成果转化风险补偿政策,引导银行机构为入库企业提供支持。

4、获得中国创新创业大赛暨山东省中小微企业创新竞技行动计划参赛资格,竞赛优胜企业给予资助。

5、对符合条件的入库企业纳入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给予补助支持。

6、支持符合条件的入库企业享受创新券、小升高、企业研发财政补助等科技创新优惠政策。

7、3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的条件是什么?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的居民企业。

8、(2)职工总数不超过500人、年销售收入不超过2亿元、资产总额不超过2亿元。

9、(3)企业提供的产品和服务不属于国家规定的禁止、限制和淘汰类。

10、(4)企业在填报上一年及当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和严重环境违法、科研严重失信行为,且企业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1、(5)企业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指标进行综合评价所得分值不低于60分,且科技人员指标得分不得为0分。

12、4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指标有哪些?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指标具体包括科技人员、研发投入、科技成果三类,满分100分。

13、研发费用在100分中的占比50%,申请中小型科技企业,企业必须有研发项目的投入,研发费用台账管理必然要引起重视。

14、其次,科技成果的转化、知识产权的累积对于科创企业重要,应早早筹谋。

15、I类发明专利从申请到通过通常2年多,企业可根据自身产品和发展方向在II类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上布局。

16、5确认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直通车”是什么?如果评价分值低于60分,但符合《评价办法》第六条第(1)~(4)项条件的企业,若符合下列条件中的一项,则可直接确认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条件、(1)企业拥有有效期内科技型中小企业资格证书。

17、(2)企业近五年内获得过科技奖励,并在获奖单位中排在前三名。

18、(3)企业拥有经认定的省部级以上研发机构。

19、(4)企业近五年内主导制定过国际标准、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20、6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系统评价工作总体思路、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开始实行网络化管理,评价工作在“服务平台”上的“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系统”(网址、http、//www.innofund.gov.cn)中进行。

21、具体如何操作?第一步、新用户需先注册个人账户,成功后登陆个人客户端,注册企业账户(国家有3天的审核期限,请留意手机短信注册成功通知。

22、老用户直接用企业信用代码为账户登录平台。

23、第二步、用企业社会代码登陆企业账户。

24、第三步、进入企业客户端,点击右侧屏幕的“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我要办理”,进入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系统。

25、第四步、进入“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系统”界面,点击左侧屏幕的“评价信息”,进入评价界面。

26、第五步、进入“评价信息”界面,点击右侧屏幕右上角“新增评价信息表”,添加2021年度评价申请表。

27、第六步、进入“评价申报表”操作界面,按照系统提示,进入“下一步”操作。

28、在每个页面中,按照提示填报数据。

29、第七步、下载封面,签字盖章后扫描图片格式上传并提交,参与评价。

30、第八步、点击左侧屏幕“进度查询”界面,右侧屏幕“操作”下面的查看,随时阅览评价机构批复的已通过或驳回数据的结论。

31、“当前状态”分为、等待评价机构审核、评价机构已通过、评价机构已退回、等待省级主管部门确认,其中“等待省级主管部门确认”这个状态是已完成全部操作,只需等待国家公示即可。

32、7哪些情况将被撤销科技型中小企业资格?已确认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省级科技管理部门撤销其科技型中小企业资格,并在平台上公示。

33、(1)企业发生重大变化,不再符合《评价办法》第二章规定条件的。

34、(2)存在严重弄虚作假行为的。

35、(3)发生科研严重失信行为的。

36、(4)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有严重环境违法行为的。

37、(5)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38、8科技型中小企业发生变更,需履行什么手续?《评价办法》所称的入库企业发生变更是指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不变前提下,企业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等发生变更,其科技型中小企业登记编号不变。

39、9跨评价工作机构所在区域迁移的科技型中小企业需要重新评价吗?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发生区域迁移,其科技型中小企业登记编号不变。

40、10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是如何开展监督检查的?省级科技管理部门每年组织评价工作机构开展对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抽查,随机确定抽查企业名单,抽查比例不低于5%。

41、11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监督检查的方式?主要采用随机抽查和实地检查相结合的方式。

42、评价工作机构通过评价工作系统随机抽查企业,核对《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表》与证明材料的数据一致性。

43、不一致且影响企业入库达标的,评价工作机构应组织实地检查。

44、12被抽查企业需要准备什么材料?被抽查企业应通过评价工作系统上传上一年度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A107012)》(无法上传该表的上传企业上年度“研发支出”辅助账汇总表或其他财务软件导出的研发项目辅助账汇总表)等证明材料。

五、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有什么好处及需要什么条件,补贴100万【高新技术企业吧】

1、华夏泰科小编了解到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有什么好处,部分地市通过创新资金的设立,以贴息、无偿资助的方式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活动,支持金额不超过项目新增研发支出的50%,按一定比例补助,无偿补助的资金高达100万。

2、通过评价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将可以享受研发费用税前75%的加计扣除比例,例如100万的研发费用,当年75万的利润免征企业所得税。

3、以下是华夏泰科(专业政策咨询、政策补贴申报)小编带来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有什么好处及需要什么条件,希望有所帮助。

4、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有什么好处减免税收通过评价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将可以享受研发费用税前75%的加计扣除比例,例如100万的研发费用,当年75万的利润免征企业所得税。

5、形成无形资产的,在上述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

6、税收减免额上不封顶。

7、此外,省市研发费用后补助等多项财政奖补都是与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额挂钩的。

8、财政支持贴息、无偿补助。

9、部分地市通过创新资金的设立,以贴息、无偿资助的方式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活动,支持金额不超过项目新增研发支出的50%,按一定比例补助,无偿补助的资金高达100万。

10、研发费用补助和低成本融资采取事前立项,事后补助方式进行,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行业关键技术或关键创新产品,对其研发及中试阶段科研费用,各级财政视财力情况给予一定补助。

11、同时,企业可多方式更为便捷地获得授信,还可以享受政府贴息奖补资金。

12、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需要什么条件科技型中小企业是指依托一定数量的科技人员从事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活动,取得自主知识产权并将其转化为高新技术产品或服务,从而实现可持续发展的中小企业。

13、其政策依据为、(1)《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国科发证(2017)115号(2)《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国科火字(2020)44号申请条件、(1)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的居民企业。

14、(2)职工总数不超过500人、年销售收入不超过2亿元、资产总额不超过2亿元。

15、(3)企业提供的产品和服务不属于国家规定的禁止、限制和淘汰类。

16、(4)企业在填报上一年及当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和严重环境违法、科研严重失信行为,且企业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7、(5)企业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指标进行综合评价所得分值不低于60分,且科技人员指标得分不得为0分。

18、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评价指标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评价指标具体包括科技人员、研发投入、科技成果三类,满分100分。

19、科技人员指标(满分20分)。

20、按科技人员数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分档评价。

21、A.30%(含)以上(20分)B.25%(含)-30%(16分)C.20%(含)-25%(12分)D.15%(含)-20%(8分)E.10%(含)-15%(4分)F.10%以下(0分)研发投入指标(满分50分)。

22、企业从(2)两项指标中选择一个指标进行评分。

23、(1)按企业研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分档评价。

24、A.6%(含)以上(50分)B.5%(含)-6%(40分)C.4%(含)-5%(30分)D.3%(含)-4%(20分)E.2%(含)-3%(10分)F.2%以下(0分)(2)按企业研发费用总额占成本费用支出总额的比例分档评价。

25、A.30%(含)以上(50分)B.25%(含)-30%(40分)C.20%(含)-25%(30分)D.15%(含)-20%(20分)E.10%(含)-15%(10分)F.10%以下(0分)科技成果指标(满分30分)。

26、按企业拥有的在有效期内的与主要产品(或服务)相关的知识产权类别和数量(知识产权应没有争议或纠纷)分档评价。

27、A.1项及以上Ⅰ类知识产权(30分)B.4项及以上Ⅱ类知识产权(24分)C.3项Ⅱ类知识产权(18分)D.2项Ⅱ类知识产权(12分)E.1项Ⅱ类知识产权(6分)F.没有知识产权(0分)http、//www.techchn.cn/Index/show/catid/14/id/34html。

28、苏州,南通,南京高企迁移70-150万奖补,科技项目申报,创业领军人才申报,体系认证,商标·专利,代账,注册公司,高企收购,,渠道可合作18556935519微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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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怎么减免税收。

六、2022年!合肥各区县科技型中小企业享受优惠税收政策及认定流程【卧涛吧】

1、2022年须知!合肥市各区县科技型中小企业享受优惠税收政策及认定流程细则如何申请2022年合肥市各区县科技型中小企业?各区县公司请关注下文!以下将为对大家带来关于合肥市各区县科技型中小企业申请补贴好处及认定流程等内容,需要咨询申报的企业单位可以看看,有问题的也可以免费咨询小编为您解答说明!政策专人免费指导、15855199550同v/055165300586免费解答指导合肥市各区县科技型中小企业申请补贴好处(1)增值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52号,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应分别核算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销售额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的销售额。

2、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的,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可分别享受小微企业暂免征收增值税优惠政策。

3、(2)附加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有关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围的通知》文件、从2016年2月1日起,对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季度不超过30万元)的小微企业,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

4、(3)企业所得税、财政部发布关于进一步扩大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的通知,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将小微企业的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由50万元提高至100万元,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0万元(含100万元)的小微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6、合肥市各区县科技型中小企业申请认定流程注册登记用户访问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科学技术部政务服务平台,选择“服务事项—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点击“我要办理”登录办理。

7、自主评价信息填报。

8、注册成功的企业登录“科学技术部政务服务平台”,点击“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事项“办理入口”按钮,按要求在线填报《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表》(附件以下简称《信息表》),自主进行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

9、企业填报信息及上传文件不得涉及国家秘密。

10、企业自评。

11、企业填报信息和证明文件齐全且自评结果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条件的企业可提交《信息表》,并应同时上传有法定代表人签章和加盖企业公章的《信息表》扫描件单页。

12、企业对所填报信息和上传文件的准确、真实、合法、有效性承担有关法律责任。

13、信息确认省级科技主管部门组织评价工作机构对企业提交的《信息表》及相关附件内容是否完整且符合要求进行确认,形成《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审核表》。

14、《审核表》包括以下内容、《信息表》首页是否有法定代表人签章、企业公章。

15、《信息表》内容是否完整。

16、《信息表》中信息与相关证明文档是否一致。

17、《信息表》其他问题说明(如果有,请评价工作机构填写具体内容)。

18、名单公示省级科技主管部门汇总通过企业名单,按批次生成公示文件,同步在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服务平台和各省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官网上公示10个工作日企业公告公示无异议和经核实排除异议的,由省级科技主管部门赋予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登记编号,入库登记编号在线自动生成,包括为18位数字或字母(4位年份+6位行政区划代码+1位企业成立日期和自评日期标识+1位直接确认标识+6位系统顺序号)。

19、公众可通过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服务平台查询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登记编号。

20、其他事项省级科技主管部门应在每年10月底前完成企业公示。

21、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登记编号自取得当年全年有效。

七、科技型中小企业 单位被注册怎么办

1、方法如下前往“科学技术部政务服务平台”(网址、https、//fuwu.most.gov.cn),点击“用户登录”,选择“法人登录”,输入登录名、密码、验证码后登录系统(新用户请先点击“用户注册”,注册成功后再进行操作,已登入过该网站的不用重新注册)。

2、在已获得的授权-服务事项-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点击“办理入口”。

3、如在已获得的授权-服务事项没有显示“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请点击主页左上角的“服务事项”。

4、在“服务事项”页面内找到“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点击“办理入口”进入。

5、在“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系统”左边导航栏内点击“评价信息”,在“评价信息”页面内点击“新增评价信息”。

6、根据实际情况填报“高新技术企业”、“研发支出辅助账”、“上一年度企业数据”、“企业人力资源情况表”等,上传相关附件。

八、科小日报之关于合肥市科技型中小企业申报流程你知道几个?【安徽项目申报吧】

1、今天说说合肥市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流程,一共需要几步,以及申报有什么好处。

2、合肥市科技型中小企业申报流程、注册登记,用户访问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科学技术部政务服务平台,选择“服务事项—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点击“我要办理”登录办理。

3、自主评价,信息填报。

4、注册成功的企业登录“科学技术部政务服务平台”,点击“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事项“办理入口”按钮,按要求在线填报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表,自主进行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

5、企业填报信息及上传文件不得涉及**秘密。

6、企业自评。

7、企业填报信息和证明文件齐全且自评结果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条件的企业可提交信息表,并应同时上传有法定代表人签章和加盖企业公章的信息表扫描件单页。

8、企业对所填报信息和上传文件的准确、真实、合法、有效性承担有关法律责任。

9、信息确认,省级科技主管部门组织评价工作机构对企业提交的信息表及相关附件内容是否完整且符合要求进行确认,形成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审核表。

10、审核表包括以下内容、小小热线18709834578信息表首页是否有法定代表人签章、企业公章。

11、信息表内容是否完整。

12、信息表中信息与相关证明文档是否一致。

13、信息表其他问题说明(如果有,请评价工作机构填写具体内容)。

14、信息表内容完整且符合要求的,信息确认通过,在线提交至省级科技主管部门。

15、上述内容有一项信息不完整或不符合要求的,在线通知企业进行补正后再行提交。

16、信息表中内容不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第六条规定的,则不通过。

17、名单公示,省级科技主管部门汇总通过企业名单,按批次生成公示文件,同步在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服务平台和各省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官网上公示10个工作日。

18、公示异议的由省级科技主管部门组织评价工作机构进行核实处理,并在线填写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公示异议核实处理情况表,相关结果在线告知企业。

19、企业公告,公示无异议和经核实排除异议的,由省级科技主管部门赋予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登记编号,入库登记编号在线自动生成,包括为18位数字或字母(4位年份+6位行政区划代码+1位企业成立日期和自评日期标识+1位直接确认标识+6位系统顺序号)。

20、公众可通过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服务平台查询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登记编号。

21、其他事项,省级科技主管部门应在每年10月底前完成企业公示。

22、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登记编号自取得当年全年有效。

23、合肥市科技型中小企业申报好处、税收减免、通过评价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可以享受研发费用税前75%的加计扣除比例,另外还有省里市里研发费后的补助及其他多项财政奖补,都是和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挂钩的。

24、可以获得财政支持、贴息、无偿补助。

25、有的地市通过创新资金的设立,以贴息、无偿资助的方式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活动。

26、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行业关键技术或关键创新产品,对其研发及中试阶段科研费用,各地财政视财力情况会给企业一定补助。

27、吸引科技型人才、科技创业的核心是优秀科技人才,成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更有利于企业招揽人才以及留住人才。

28、提升企业品牌力、科技型中小企业是企业创新能力认证的标志,提升企业品牌形象,有助于以后申报其他企业做准备。

29、合肥市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如何计算研发费用总额?企业内部自主研发项目,按实际发生费用额计入企业研发费用总额。

30、企业共同合作研发项目,按自身实际承担费用额计入企业研发费用总额。

31、企业参加企业集团的集中研发项目,按自身实际分摊费用额计入企业研发费用总额。

32、企业委托境内外部机构或个人的研发项目,按实际发生费用额的80%计入企业研发费用总额。

33、企业委托境外机构或个人的研发项目,按实际发生费用额的80%计入企业研发费用总额,但不超过境内符合条件的研发费用的三分之二。

34、以上就是关于合肥市科技型中小企业申报流程和申报好处的全部内容了,想知道更多关于这方面的内容咨询小小。

九、苏州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流程及申报时间范围盘点【安徽项目申报吧】

1、苏州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流程及申报时间范围盘点关于苏州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有哪些?认定流程包括什么?申报时间范围有哪些?关于今明年苏州市高新技术企业申报认定下面小编15855199550将为你详细盘点介绍。

2、申报范围在吴中区、相城区、姑苏区行政区域内注册成立一年(365个日历天数)以上的居民企业(其他地区辖区内企业由各地科技部门组织申报)。

3、凡2017年经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协调小组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以及2017年经外省(市)认定机构认定并在有效期内整体迁移至江苏省内的高新技术企业,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以下简称《认定办法》)的规定,至2020年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有效期满。

4、企业如需再次提出认定申请,按本通知规定办理。

5、高新技术企业名称发生变化的,须先完成高新技术企业名称变更,再进行认定申请。

6、企业应按照《关于修订印发的通知》(苏高企协办〔2017〕6号)和《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申请更名与办理整体迁移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苏高企协办〔2019〕6号)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更名材料。

7、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已失效的,不再办理更名手续。

8、申报受理时间高新技术企业申报采取常年申报、集中受理、定期评审的方式。

9、市科技局分三批次受理各区科技部门推荐报送的企业申报材料,截止时间分别为、7月15日、8月10日、8月28日,申请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自主选择申报批次(每年仅限申报1个批次)。

10、市科技局不直接受理企业的纸质申报材料,企业应向所在地科技部门提交纸质申报材料,提交截止日期以地方科技部门通知为准。

11、申报流程企业对照《认定办法》第十一条进行自我评价。

12、符合条件的,按照《认定办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以下简称《工作指引》)有关规定和本通知要求准备企业申请材料以及参与本企业认定审计或鉴证工作的中介机构的资质条件证明材料。

13、年销售收入不超过2亿元、资产总额不超过2亿元、职工总数不超过500人的企业应积极参加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按照高企申报批次,分别在5月30日、6月20日、7月10日前完成评价的上报,在申报高企前取得2020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登记编号。

14、具体评价流程见通知。

15、企业通过苏州市生产力促进中心网站选择“业务办理”→“高新技术企业预申报”进行注册登记(已注册过的企业,无需重新注册),并按要求填写预申报信息并保存信息提交,每个企业只能选择一个批次进行预申报备案,不得重复备案,备案截止日期以地方科技部门通知为准。

16、企业通过江苏省科技计划管理信息平台下拉至页面底部选择“高新技术企业辅助材料提交系统”(以下简称“省辅助系统”),进行注册登记(已注册过的企业,无需重新注册),吴中区、相城区、姑苏区企业选择“苏州市科学技术局”作为注册机构提交。

17、注册申请通过后,企业再次登录“省辅助系统”,按要求填写企业基本信息、知识产权明细等相关数据,并进行知识产权有效性校验。

18、企业通过网络选择“苏州市科学技术局”作为主管部门提交材料。

19、企业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进行注册登记(已注册过的企业,无需重新注册)。

20、注册申请通过后,企业按认定管理系统要求填写《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

21、只有通过“省辅助系统”校验的有效知识产权,才能填入“国网”中,企业应在“国网”上填写的数据与其在“省辅助系统”上填写的数据完全一致。

22、企业提交的知识产权要符合《工作指引》中“按Ⅱ类评价的知识产权在申请高新技术企业时,仅限使用一次”的要求。

23、企业通过网络选择“苏州市科学技术局”作为主管部门提交材料。

24、企业通过“国网”生成并打印《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由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企业公章,连同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形成电子版申报材料(PDF格式、彩色扫描),按顺序逐页编制总目录、分类目录和页码,逐项上传至“高新技术企业辅助材料提交系统”,证明材料必须与申请书所填内容对应(具体材料要求见省通知附件1)。

25、企业须认真检查上传的电子版申报材料,签字盖章齐全、清晰完整,并在“省辅助系统”中填写《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材料审核表》(省通知附件5),连同申报材料网上选择“苏州市科学技术局”作为主管部门提交。

26、待疫情防控形势稳定后,企业须将“省辅助系统”中正式提交的电子版申报材料完整打印,装订形成纸质申报材料报送至所属地区科技部门(具体要求以地方通知为准)。

27、企业另须妥善留存一份纸质申报材料备查。

28、对涉密企业,应按照国家有关保密工作规定,将申报材料做脱密处理,涉密信息安全。

29、申报工作要求各地科技部门要高度重视高新技术企业申报与服务工作,进一步优化工作流程和服务方式,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主动会同同级财政、税务部门,通过电话、电子邮件、QQ群、微信群、网络直播、录播等方式,加强高新技术企业相关政策宣传解读和业务培训工作,建立和完善高新技术企业工作协调机制,申报工作的有序开展。

30、加强与同级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生态环境等职能部门的沟通联系,推荐企业符合有关要求。

31、重点加强对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企业的辅导,优先推荐符合条件的入库培育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强化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和认定工作的有机衔接,进一步提高申报质量。

32、扎实做好企业创新管理服务工作,加大政策落实力度,推动企业创新发展。

33、各地要加强高企申报工作与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协同,推动符合条件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应评尽评”,优先支持通过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的企业申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向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转型,加速成长为高新技术企业。

34、各地科技部门要指导辖区内企业登录“省辅助系统”做好相关数据的填写工作,每家推荐上报的企业均通过该系统提交了准确、完整的材料,且与纸质申报材料的内容一致,与“国网”上填报的数据一致。

35、吴中区、相城区、姑苏区科技部门负责对辖区内企业在“省辅助系统”填写的数据进行审核,按批次根据系统填报信息制作《推荐上报高新技术企业汇总表》(省通知附件2)、《推荐上报高新技术企业中介机构情况汇总表》(省通知附件3)、《推荐上报高新技术企业知识产权汇总审核表》(省通知附件4)。

36、各地科技部门应会同当地财政、税务部门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37、各区范围内的企业,由各区科技部门会同财政、税务部门进行审核。

38、省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征管的企业,由企业所在地科技部门会同财政部门、省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进行审核。

39、科技部门主要对知识产权是否符合要求出具意见,尤其对企业提交的II类知识产权进行认真把关,切实避免重复使用,并在《推荐上报高新技术企业知识产权汇总审核表》上加盖公章。

40、对照省通知要求,对企业在“省辅助系统”中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查,提交的电子版申报材料符合要求,并在系统中填报《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材料审核表》。

41、同时对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是否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出具意见。

42、财政部门主要对会计师事务所是否符合要求出具意见,税务部门主要对税务师事务所是否符合要求出具意见,并在《推荐上报高新技术企业中介机构情况汇总表》上盖章。

43、税务部门还需对申报材料中销售收入、总收入等财务指标与纳税申报系统是否一致出具意见。

44、以上材料各有关部门在10日内确认无误、符合要求后,填报《推荐上报高新技术企业汇总表》并加盖科技、财政、税务部门公章。

45、同时,各区科技部门在“省辅助系统”中审核通过的企业清单必须与三部门盖章推荐的《推荐上报高新技术企业汇总表》一致。

46、各地科技部门要坚决落实疫情防控各项要求,对申报企业的现场核查工作延迟至疫情防控形势稳定后,各地要合理安排好对辖区内申报企业的现场核查工作,如实记录核查中发现的问题,填写《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地方现场核查意见表》(省通知附件12),签字盖章后留存备查,并按申报批次汇总填报《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地方现场核查情况汇总表》(省通知附件13),签字盖章后一并提交,也可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延迟提交,迟不得晚于9月30日前报送至苏州市生产力促进中心。

47、对现场核查中发现与申报材料不一致、有弄虚作假行为或不符合申报要求等情况的企业,各区科技部门应于9月30日前会同同级财政和税务部门正式行文提请取消相关企业的申报资格。

48、各地科技部门在组织申报时要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省科技厅d组《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科技管理系统全面从严治d工作的意见》(苏科d组〔2018〕16号)文件要求,严格执行全省科技管理系统“六项承诺”和“八个严禁”规定,把d风廉政建设和组织申报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切实加强关键环节和重点岗位的廉政风险防控,申报工作的公正性和规范化操作,坚决杜绝“有偿服务”行为的发生,不得委托或指定任何单位、部门和个人为申报企业编写申报材料。

49、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材料受理要主动服务,不得直接受理非申报单位报送材料。

50、各地科技、财政和税务部门应切实做好审查工作,强化责任意识,把好审核关,申报材料符合本通知要求。

51、全面实施企业诚信承诺制,申报企业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完整性、一致性和合法性负主体责任,并作出信用承诺,在“省辅助系统”和“国网”中填写上传的申报材料完全一致。

52、《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经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后方可报送。

53、同时,企业要积极配合做好现场核查和申报材料审查工作,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并查实,省高企认定管理工作协调小组将按照《认定办法》和《江苏省科技计划项目信用管理办法》(苏科技规〔2019〕329号)的相关规定取消其评审资格并记入不良信用记录。

54、对涉及参与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中介服务机构,将按照《工作指引》要求,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上公告,自公告之日起三年内不得参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相关工作,并记入不良信用记录。

55、材料报送请科技部门组织汇总辖区内企业提交的材料,将《企业承诺函》(市通知附件2)、《推荐上报高新技术企业中介机构情况汇总表》、《推荐上报高新技术企业知识产权汇总审核表》、《推荐上报高新技术企业汇总表》各一式一份,于受理截止日前统一报送至苏州市生产力促进中心。

56、《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地方现场核查意见表》、《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地方现场核查情况汇总表》各一式二份,连同辖区内企业的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一份),可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延迟提交,迟不得晚于9月30日前报送至苏州市生产力促进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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