伏尔伏是哪个国家的69句(伏尔泰是哪国的)

伏尔泰是哪国的

1、伏尔泰的全名

(1)、但是,另一方面,孟德斯鸠出于某种偏见,始终断言古代中国的政制是专制政体,专制主义是古代中华帝国的本质性特征。(注:按照安田朴的分析,孟德斯鸠之所以对中国采取不友好的态度,在很大程度上受到了仇华的耶稣会士傅圣泽的影响。这个教士从曾经是一个中国热分子变成了第一个对华不友好的人物,不仅使孟德斯鸠改变了态度,而且在18世纪期间彻底改变了中华帝国的形象。参见《中国文化西传欧洲史》,第464—468页。)他不赞同一些传教士赞扬古代中国的政体的看法,却同意一些欧洲商人批评古代中国政府官吏的意见,认为关于中国的情形可以参考一下商人们所说的关于那里的官吏们掠夺行为的材料,至于传教士的观点,他们是不是“被秩序的外表所迷惑了呢?是不是因为在那里,不断地行使单一的个人意志,使他们受到了感动了呢?”(注: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上册,第127页。)在《论法的精神》中,孟德斯鸠对中华帝国的政制进行论述,试图使那些传教士们所描述的中国形象变得逊色。他反复强调,中国政体的性质是专制主义,这是毋庸置疑的。“中国是一个专制的国家,它的原则是恐怖。在初的那些朝代,疆域没有这么辽阔,政府的专制的精神也许稍为差些;但是今天的情况却正相反”。(注: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上册,第129页。)中国的皇帝往往以“天子”而自居,象“天”一样地统治者,以“天”为典范,并且从中获取威权的巨大动力。为了维护专制君主的,中国的法律规定,任何人对皇帝不敬就要处以死刑;但是,由于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什么叫不敬,所以任何事情都可拿来作借口去剥夺任何人的生命,甚至灭绝整个家族。在中国,“人们曾经想使法律和专制主义并行,但是任何东西和专制主义联系起来,便失掉了自己的力量。中国的专制主义,在祸患无穷的压力之下,虽然曾经愿意给自己带上锁链,但却徒劳无益;它用自己的锁链武装了自己,而变得更为凶暴”。(注: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上册,第129页。对于孟德斯鸠关于古代中国政制的否定性评价,和他同时代的许多人并不赞同。有的认为,《论法的精神》的作者关于中国专制主义的结论,是根据罗马政治而陈述的;其实,中国的皇帝并不比法国和西班牙国王更为专制(在他所理解的那种专制主义的意义上)。参见(法)安田朴:《中国文化西传欧洲史》,第493页。亦可参见朱坚劲:《东方社会往何处去——马克思的东方社会理论》,第38—39页。)因此,在中国,君主们深知,如果他统治得不好的话,就要丧失他的帝国和生命。需要指出的是,孟德斯鸠对中国的态度,也影响了卢梭。(注:参见忻剑飞:《世界的中国观》,第197—199页。)

(2)、莫里哀被视为古典主义喜剧的创建人,是法国17世纪古典主义文学重要的作家。

(3)、伏尔泰考察传统东方社会法律文化有一个基本的出发点,即发现人类社会文明成长过程中的共同之处以及历史差异性。在他看来,与人性相连的事物是人类社会共同的或相似的,而与风俗习惯相关的事物则是在不同社会与国度是有差异的。他指出:“一切与人性紧密相连的事物在世界各地都是相似的;而一切可能取决于习俗的事物则各不相同,如果相似,那是某种巧合。习俗的影响要比人性的影响更广泛,它涉及一切风尚,一切习惯,它使世界舞台呈现出多样性;而人性则在世界舞台上表现出一致性。它到处建立了为为数不多的基本原则:土地到处都一样,但是种植出来的果实不同”。(注:(法)伏尔泰:《风俗论—论各民族的精神与风俗以及自查理曼至路易十三的历史》下册,商务印书馆,1997年,第481页。)“宗教、迷信、好的或坏的法律,奇风异俗,都各不相同”。(注:伏尔泰:《风俗论》上册,商务印书馆,1995年,第52页。)而人性和风俗的力量是巨大的,在人性和各民族的风俗习惯面前,法律是苍白的无能为力的。立法要反映一定社会的风俗习惯的自然要求,世俗的立法者不要伪称神明的启示或口授而颁行律法。那些体现人类理性的自然法则的自然法,是基于人的本性而形成的,是一切人间的政治性法律的基础。这种自然法体现了人类对正常秩序的向往,“它在暗暗地鼓舞着人类,防止人类的彻底毁灭。这是大自然的一种动力,它在不断地恢复它的力量;它是形成了各个国家的法典。因为有了它,人们才尊重法律和法官”。(注:伏尔泰:《风俗论》下册,第479页。)

(4)、今天的路易大帝中学是全法乃至全世界著名的中学之包括高中教育和预科两个部分。它的高考毕业率高达99%,预科教育也是公立学校中的老大,被视为巴黎综合理工和巴黎高师的预备队。

(5)、单身汉一声叹息:“连你这样的都不要我,还有谁要我呢! 

(6)、庄严的语言大师傅们字正腔圆,成功的把小妖们忽悠得不知这是汉字还是鸟文。

(7)、为法国驻华大使馆、法国驻武汉总领事馆和法国高等教育署认可的

(8)、然而,在世纪末,学校牵连进了亨利四世遇袭事件。授课的神父遭到严厉追责,甚至被处以绞刑,学校随即被查封。

(9)、当然,在“大耳朵英语”网站发布了“有意思的100条名言”后,所谓“伏尔泰名言”并没有立刻热起来,它一度沉寂了好几年。其间,有一个比较重要的插曲,导致“伏尔泰名言”被一不小心“撞了一下腰”。2011年11月21日,财新《新世纪》周刊第45期,刊发了学者刘瑜的专栏《恶之平庸》。这是一篇反思纳粹魔头阿道夫·艾克曼(文中如此,更常见的译法为阿道夫·艾希曼)罪行的文章,文中,刘瑜写道:“西谚云:‘没有一滴雨会认为自己造成了洪灾。’当一个恶行的链条足够长,长到看不到链条全貌时,每个环节的人都有理由觉得自己很无辜。”

(10)、伏尔泰在《论风俗》中还谈到巴比伦的历史¾¾它也被说成古老的,但伏尔泰认为那些记载并不可信,因为它记录的不是历史事实。事实的历史应该是天和地的历史。伏尔泰在论述中国时,总是不厌其烦地以事实的历史作为基础,①认为中国宗教(或哲学、道德)的核心是物质性的“天”。伏尔泰笔下的中国是与巴比伦不同的另一个东方神话:它的古老是不言而喻的。它也有自己的圣经,即五经。又是“古老,有的”,因为它早于圣经。与圣经比较,五经以“简洁的理性之光”照亮中国古代的风俗。五经可以说是一部没有迷信的百科全书。中华帝国还有可以昭示于众,满足所有公众需要的真实的日志。这简直令人难以置信,这是何等的自由!这个国家又是由有学识或智慧的人管理的,因为它的考试制度了只有优秀的读书人才有机会做官。这个东方帝国的魅力还在于鞑靼人只能在武力上征服它,而在风俗上不得不屈服它。因为除了力量之外,中国人拥有的一切都在鞑靼人之上!《论风俗》还谈到了中国的父权,它不仅是法律或制度,也是道德,但所有这一切都根源于自然状态:儿子要服从父亲,百姓要服从官员,所有人都要服从皇帝,因为朝官被视为当地的父母官,皇帝被当作国家之父。这样的观念深埋于中国人心中,整个中国就像似一个由家长统治的大家庭。这实在是具有中国特色的世俗风景。当世界上其他民族需要用法律惩治罪犯时,中国的法律和制度都以奖励美德为己任。在这里道德成为主角,道德就是法律或制度。这种传统风俗在世界诸民族中是少见的。因为它虽然也是以观念为基础(就像伏尔泰说的,其他民族有迷信或创世说,这是另一种观念),但都是“世俗”的,或“自然状态”的。广义地说,伏尔泰以上所描述的情形都可以归入这个状态,它迷惑了伏尔泰,使他“失明”,他只看到教会的可耻而没有看到儒家道德虚伪的一面(就像鲁迅说的,仁义道德背后是吃人)。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们说伏尔泰的中国印象是另一个东方寓言,而这一点是伏尔泰所不愿承认的,因为他不可能改变意向。伏尔泰在《论风俗》中从到过中国的传教士那里借来一个中国,作为他资料主要来源。

(11)、我很满意的发现:跟家小妖一样成绩不起眼的学生,其实都是具备黑马实力的潜力股。原来哪一个小妖,都值得被关注。

(12)、存折和钱谈恋爱谈了好多年,钱对存折说,你怎么不娶我呢,存折说,我要是娶了你,你就不是我的了。

(13)、  我们终于高兴地看到,伏尔泰不是在柏拉图的《理想园》而是在古代中国社会中找到了公正和正义的精神原型。它即是一个过去,又是一个未来(法国大革命和法兰西共和国)。公正就象救世主降临说一样,成为一个不可消除的标记。它无疑是一个传统,在古希腊、中国、法兰西及整个世界播撒。于是有成千上万增补的幽灵,前赴后继,成为我们无尚崇高的价值典范。

(14)、此后,“没有一片雪花无辜论”所衍生的近似句式,以越来越高的频次,出现在各种体例、各种传播介质的文章中。2015年之后,“没有一片雪花无辜论”更是呈漫卷中文互联网的态势。这句话或被用来声讨网络暴力对普通个体的伤害,或被用来评判干部腐化过程中身边人的责任,或被用来检视重大事故中每一个细节的失误……

(15)、2013年6月,有一则知乎问答的题目就是“当发生雪崩的时候,没有一片雪花觉得是自己的责任。生活中出现类似的问题,如何解决?”而一位赢得多赞同的网友,在回答时引用了古斯塔夫·勒庞在《乌合之众》的观点来诠释——群体从不承认他们的罪行,即使把事实摆在他们眼前也是一样。

(16)、弟弟上小学五年级,有次语文考试,解释成语六神无主的意思?…尼玛!他写的是,这……瓶……花……露……水……是……谁……的?

(17)、如果说伏尔泰和魁奈是法国启蒙运动中倾向东方尤其是“中国热”(用安田朴的话来说是“对华友好人士”)的主要代表,那么孟德斯鸠(CharlesLouisMontesquieu,1689—1755)则是从总体上否定东方及中国的所谓“对华不友好人士”的代表者。伏尔泰和孟德斯鸠构成了这种对中国的矛盾态度的两根支柱。(注:参见(法)安田朴:《中国文化西传欧洲史》,第455—456页。)孟德斯鸠不仅是18世纪法国启蒙时代的著名思想家,也是近代欧洲国家比较早的系统研究古代东方社会与法律文化的学者之一。他的著述虽然不多,但其影响却相当广泛,尤其是《论法的精神》这部集大成的著作,奠定了近代西方政治与法律理论发展的基础,也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欧洲人对东方政治与法律文化的看法。(注:有的学者认为,孟德斯鸠的学说如同重农学派一样,也受到了中国思想的影响,他的根本理性的观念以及对自然秩序的追求,浸染了中国文化的印迹,“正象孟德斯鸠寻求渗入或管制法的‘精神’或秩序那样,重农主义者找寻经济事务中的基础秩序”。参见(英)埃德蒙·惠特克:《经济思想流派》,上海人民出版社,1974年,第110页。)孟德斯鸠研究东方问题的一条主线,便是对东方政体形态的把握。他继承了自亚里士多德以来的政体分类思想,并且加以改造,作出新的阐释。他把政体区分为共和政体、君主政体和专制政体三种型态,认为“共和政体的性质是:人民全体或某些家族,在那里握有高的权力;君主政体的性质是:君主在那里握有高的权力,但是他依据既成的法律行使这一权力;专制政体的性质是:一个单独的个人依据他的意志和反复无常的爱好在那里治理。”(注:(法)查理·路易·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上册,商务印书馆,1961年,第19页。)在上述三类政体形式中,孟德斯鸠心目中的理想政体乃是英国式的君主立宪政体。

(18)、►第一种,代表一个协会、公司或按照合议原则运作的兄弟会。

(19)、人大复印:《法理学、法史学》2002年02期

(20)、在孟德斯鸠看来,古代东方的政治统治形式基本上表现为专制政体。这一断言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那个时代乃至此后很长一段时期西方人对东方政治生活的认识。(注:有的学者分析了孟德斯鸠的东方政体观的形成及其影响,认为孟德斯鸠关于亚细亚政府的描述,是从他能得到的同时代的旅行者和传教士的著作中多少带点想像地拼凑起来的。他的东方专制主义模式本是打算作为反面的例子提供给法国人考虑,而没有想把它作为系统解释亚细亚政体原则的标本。但是,他的这一思想模式,对比较政治学领域产生了持久的影响。参见(澳)M·索韦尔:“马克思主义亚细亚生产方式概念的史前史”,译载于郝振华编:《外国学者论亚细亚生产方式》上册,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1年,第195页。)他认为,古代东方社会是专制主义的一统天下。而专制的国家既没有任何基本的法律,也没有法律的保卫机构。“由于专制权力的性质的关系,施行专制统治的单独个人也同样地用一个单独个人去替他行使他的权力”。(注: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上册,第18页。)所以,为了国家事务的正常运转,在这种政体的国家里,设置一个宰相,就是一条基本法律,而君主则沉湎于后宫的欢乐。在专制的国家中,政体的性质要求服从;君主的意志一旦发出,便应确实发生效力,绝无所谓调节、限制、和解、条件、等值、商谈、谏诤这些东西。因之,专制政体的原则是恐怖。“一个宽和的政府可以随意放松它的动力,而不致发生危险。它是依据它的法律甚至它的力量,去维持自己的。但是在专制政体之下,当君主有一瞬间没有举起他的手臂的时候,当他对那些居首要地位的人们不能要消灭就立即消灭的时候,那一切便都完了,因为这种政府的动力——恐怖——已不再存在,所以人们不再有保护者了”。(注: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上册,第26页。)孟德斯鸠具体分析了专制政体在立法领域和司法活动中的特有表现,认为“在专制国家里,法律仅仅是君主的意志而已。即使君主是英明的,官吏们也设法遵从一个他们所不知道的意志,那末官吏当然遵从自己的意志了。”“加之,由于法律只是君主的意志,君主只能按照他所懂的东西表示他的意志,结果,便需要有无数的人替君王表示意志,并且同君主一样地表示意志”。“后,由于法律是君主一时的意志,所以那些替他表示意志的人们就必然也是象君主一样,突然地表示意志”。(注: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上册,第66—67页。)因此,在专制的国家里,事物之间的联系不可能得到探寻和预见,而人民是不需要许多法律的,我们不知道立法者有什么法律可以订立。“因为所有土地都属于君主,所以几乎没有任何关于土地所有权的民事法规。因为君主有继承一切财产的权利,所以也没有关于遗产的民事法规。还有些专制国家的君主独揽贸易,这就使一切商务法规归于无用。”(注: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上册,第74页。)在这里,一切都简化为使政治的、民事的管理和君主家庭的管理相调和,使国家的官吏和君主后宫的管理相调和;而要防止国家的完全瓦解,一个好的办法便是用一些既成的习惯去节制君主的贪欲。至于这种政制下的司法活动,由于那里的诉讼人受到极粗暴的对待,而诉讼人不公道的要求因缺乏繁重的法律作掩盖、缓冲或保护,很快就被人看出来,所以“在专制国家里是完全没有发生纠纷和诉讼的机会的。”(注: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上册,第75页。)不知道法官有什么案件可以裁判。即便发生一些案件,有时君主还要亲自审判案件,这必然带来严重的后果。“如果这样的话,政制便将被破坏,附庸的中间权力将被消灭,裁判上的一切程序将不再存在;恐怖将笼罩着一切人的心,每个人都将显示出惊慌失措的样子,信任、荣誉、友爱、安全和君主政体,全都不复存在了”。(注: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上册,第79页。)

2、伏尔伏是哪个国家的

(1)、可见,魁奈为我们描述了一幅理想的国家政治与法律生活的图景,而按照他的看法,符合上述自然的社会基本规律的要求的国度,乃是中华帝国。魁奈甚至认为,他所系统而详细叙述的,是“完全可以作为一切国家的范例的中国的理论”。(注:魁奈:“中国的专制制度”,载于《魁奈经济著作选集》,第396页。)换言之,这是魁奈关于中华帝国国家制度的理想型的理论范式。魁奈的这一识见,似乎是发自内心的。与我们以下将要看到的斯密的态度不同,魁奈对那些欧洲历史家和旅行家关于东方及中国的叙述材料并不持有怀疑的眼光,而是申明那些叙述材料“是完全可以相信的”。(注:参见魁奈:“中国的专制制度”,载于《魁奈经济著作选集》,第396页。)不过,他的那部题为《中国的专制制度》的著作,从书名上看却容易给人们造成错觉,似乎魁奈及其重农学派是专制政治的宣扬者。其实,在魁奈那里,专制君主有“合法的”与“不合法的”之分,由此就产生了“合法的专制主义”与“独裁的专制主义”之区别。魁奈及其重农学派所主张的专制主义,并非专制独裁,而是一种“合法的专制主义”,亦即受到法律制约或法律上的专制主义。(注:安田朴说,一些人由于误解了魁奈的《论中国的专制主义》这部书的标题,所以有时便把重农学派学者误判成专制政治的支持者。事实上,大家只要读一下这本书的内容,就会理解到魁奈及其重农学派的政治理念在任何方面都绝不是专制制度的同道者;这里的“专制主义”,实际上是“合法的专制主义”,它无论是与专制制度还是与专制明君的理论都没有丝毫的共同之处。安田朴继续指出,在那个人们一心向往自由的启蒙时代,魁奈的这部著作的书名确乎具有某种挑衅性的表象,就连托克维尔和卢梭也会产生某种误解。特别是卢梭对“合法的专制主义”的解释也持有异议,声称他对于所谓“合法的专制主义”,既不会欣赏它,甚至也不想听到它,把这两个互相矛盾的词结合到一起,是没有任何意义的。安田朴对卢梭的这种态度的基本判断是,与其说卢梭对“合法的专制主义”这一概念感到费解,莫如说反映了卢梭那反对中国的更广泛的偏见。参见《中国文化西传欧洲史》,第774—775页。)这种“合法的专制主义”,渊源于人类社会的“自然秩序”,强调国家的政治权力决不是暴君的专断任性,并且应当是对人们的所有权和自由的维护与保障。按照有的学者的诠释,“合法的专制主义”意为和仅仅意为“法律的专制主义。”(注:魁奈关于“合法的专制主义”与“独裁的专制主义”相区分的思想,后来也被孔多塞作了进一步的发挥。参见(美)劳伦斯·克拉德:“西欧著作中的东方社会史”,译载于《马克思主义来源研究论丛》,第15辑,第118页。)因此,这一概念的重心不在“专制”上,而是在“法律”上;这就是说,一切都取决于大家认其具有专制力量的法律思想。(注:(法)列昂·谢尼斯:《重农主义者们的政治思想》,巴黎,阿尔图尔·卢梭书局,1914年;参见安田朴:《中国文化西传欧洲史》,第775页。)在魁奈看来,中国的专制政治属于“合法的专制主义”范畴,它建立在明智的和确定不移的法律基础之上;皇帝执行这些法律,并且也审慎地遵守这些法律,因而皇帝的权力要受到制约。(注:魁奈反对孟德斯鸠对中国政制的看法,认为中国的统治不是独裁的专制主义而是合法的专制主义。魁奈关于专制主义的分类,后来在亚历山大·道论印度的著述中以及黑格尔对亚洲的论述中又被重新提起。参见劳伦斯·克拉德:“西欧著作中的东方社会史”,译载于《马克思主义来源研究论丛》,第15辑,第108页。)广大的中华帝国建立在科学的和自然规则之上的政治制度,是科学和自然规律的发展结果。中华帝国是善于进行行政管理的,其中重要的在于依靠治理国家的形式和规则的孔子的儒家学问。“自然状态”的理念与孔子的“天命”思想是一脉相承的。中国人深受孔子思想的熏陶和教育,因而世界上唯有中国人才仅为实施“自然状态”或“天命”而立法;中国之所以繁荣与稳定,这应归功于把自然法则编纂成法典。(注:安田朴甚至断言:蓬巴杜夫人的这名医生(即指魁奈)终若不是从孔夫子的书中又是从哪里得到这种“自然状态”的思想呢?“自然状态”成了任何立法以及任何政治、经济和社会活动的准则。如果不是从中国,他又是在哪里发现了一个安全依赖其农业和季风流向规律的民族呢?如果不是在中国,那么大家又在哪里曾看到堤坝和灌溉需要作出一种共同努力的例证呢?参见《中国文化西传欧洲史》,第777页。)所以,在中国,“在学问的帮助下,形成了国家的第一阶段,这些学问适合于通过理智的光辉来民,使政府完全服从于那些确立社会制度基础的自然的和颠扑不破的规律。”(注:魁奈:“中国的专制制度”,载于《魁奈经济著作选集》,第419页。)中国的统治制度是建立在自然法的基础之上的,对自然法则和自然秩序的追求,成为他们合法管理的一个基本目标。在中国,“皇帝们总是把遵守古代的礼仪和举行这些礼仪看做是他们的主要责任之一。作为一个国家的首领,他们是统治人民的皇帝,是教导人民的导师,是行祭的祭司”。(注:参见何兆武、柳卸林主编:《中国印象——世界名人论中国文化》上册,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1年,第48页。)在这个疆域辽阔的帝国内,实行自由的检举,经常在政府的通报中报道官员滥用职权的现象,经常检查政府的活动,以便使各个省份都能遵守法律,反对滥用权力,——这是稳定而自信的政府的重要条件;中国的法律都是建立在伦理原则基础之上的,伦理与政治构成了中国仅有的科学,统治者的政令不能违反惯例和公共福利;在这里,渊源于“自然秩序”的政治秩序无疑会形成一些强制性的法律,但是这些法律乃是自然法则的体现,司法活动同样不能背离公正的法制;在整个帝国内,财产所有权是相当安全的,子女都是按照继承权的自然秩序来继承自己的父母和亲属的遗产。

(2)、卢梭 提倡“社会契约论”和“人民主权说”

(3)、基于对专制政体特征的上述分析,孟德斯鸠着力考察了古代东方社会的政治与法律的运作机制。按照他的看法,土耳其政体的典型形式是专制政体。(注:孟德斯鸠关于土耳其人政治生活专制主义的结论性意义,曾经引起了人们的非议甚至外交上的抗议。1770年,英国驻君士坦丁堡的特命全权公使波特提出抗议,反对孟德斯鸠关于土耳其专制主义的过份简单化的思想,指出:“照他来看,君主的专制主义消灭了帝国中的全部立法条款,如果孟德斯鸠先生打开《古兰经》,那么仅仅是有关女子的一章便可以使他了解到个人财产是如何明确地受到了法律的保护,它们是如何不受苏丹权力的损坏和处于苏丹权力之上。”参见(法)安田朴:《中国文化西传欧洲史》,第497页。)皇帝不受任何因素包括他本人的誓约的限制。“土耳其的皇帝,如果他的约定或誓言使他的受到限制的话,就完全没有履行该约定或誓言的义务”。(注: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上册,第26—27页。)在司法与诉讼活动中,很少关心公民的财产、生命和荣誉;结案的方式是无关紧要的,一切诉讼,随便用哪种方式很快就结束了;即便遇到一些疑难案件,也无须求助于法律,而法官征询教牧师的意见,这在土耳其是广泛流行的司法方式。同样地,专制主义也是波斯政治生活的基本特性。波斯国王的权力至高无上,他往往亲自干预司法活动,他所作出的司法决定即便与法律相悖,也是不能更改的。在波斯,“如果有一个被国王判了罪,那末人们就不得再向国王谈到他,也不得请求恩赦。如果国王是在酒醉或是精神失常时做出这个决定的话,他的敕定仍然是要执行的;要不是这样的话,他便将自相矛盾了,但是法律是不能自相矛盾的。在那里,这种想法总是存在着的”。(注: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上册,第27—28页。)专制主义把臣民当作奴隶来看待,因而往往不允许人们随意出国;但波斯国王却允许人随意出国,其实这一惯例对波斯专制主义本身却是一桩极好的事。在印度,僧侣制度支配着政治生活领域,因此君主的统治往往同宗教僧侣的权力交织在一起。在土地关系上,“印度的法律把土地给了君主,破坏了私人的所有权的思想”。(注: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上册,232页。)由于社会风俗的影响,印度人不像土耳其、波斯、中国、日本等帝国那样,把妇女严禁在深闺里,他们对妇女的幽闭不那么严格,也不采取许多防备措施去约束他们,其结果,“他们的风俗的腐败是不能想像的。”(注:参见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上册,第266页。)

(4)、   伏尔泰甚至从传教士的记载中发现康熙皇帝还能写诗,一个管理如此大帝国的人怎么能有时间作诗呢?原来皇帝自己就是个文人。伏尔泰在他的《巴比伦公主》第12章中有对古代中国首都的描述,它宏大壮观,具有与巴比伦完全不同的风俗。异国风情让巴比伦公主倾倒。她佩服中国皇帝公正,智慧、彬彬有礼。中国的一切都是好的,以至于伏尔泰动情地说,如果他有机会去周游世界,他将像耶稣会士那样去中国做官。这真是老伏尔泰的终身遗憾,他没能亲自去中国。按照他的感情,那里是一个幸福的王国。

(5)、伏尔泰:法国启蒙思想家中的领袖人物.他也没有完全摆脱神权思想的影响,仍主张信仰上帝,保留宗教.在抨击天主教会方面,如果与文艺复兴时期的思想家对天主教的态度相比,他的思想并不是全新的东西,但他讥讽、嘲笑、攻击天主教的程度和胆量都远远超过了文艺复兴时期的思想家.他认为教会造成了社会的无知和黑暗,号召为科学和进步而奋斗.他也抨击了君主专制,但又希望通过“开明”的君主实行改革.

(6)、在做语文卷子时,我总是觉得自己是英国人。在做英语卷子时,我又觉得自己变回了中国人。当我在面对数学卷子时,我顿时发现自己是外星人!

(7)、中国不是伏尔泰随意掷出的骰子,不是他的赌注,而是他的信念,他相信了自己没有亲眼看见的东西。但是,眼睛看不见的,灵魂可以看见。

(8)、► 为祝贺美国建国一百周年,法国赠送了一尊代表自由的雕像——自由女神像(Statuedelaliberté)。

(9)、   我们从中国皇帝的好客中领会了什么是礼貌,从他对法律的态度中看到了什么是明智,从他对传教士的态度中懂得了什么是公正。在巴比伦公主的心目中,中国皇帝是世界上公正,礼貌,明智的君主。这是神话吗?似乎不是,因为伏尔泰摘录的康熙皇帝言论来自见过康熙的传教士游记。但它又是神话,它出现在虚构的巴比伦公主的中国印象中。

(10)、单身汉自卑的说:“算了,我这辈子都别想结婚了!

(11)、 “中国宗教”具有自然神论的性质,自然神论是一种潜在的复杂的唯物主义。伏尔泰描述了中国古老的自然神论传统。《论风俗》第一章在对中国历史,国家人口等基本状况概述之后,第二章讨论中国的宗教。伏尔泰认为孔子创立了这种宗教。儒学被伏尔泰视为宗教。这是一个值得深思的话题,一向有争论。这是怎样的宗教呢?伏尔泰认为孔子不做预言家,他从不自称自己受过神灵启示,所以儒学与超验的世界是隔离的,儒学专注世俗的事务。其实,这已经不是原来意义上的宗教,或者说我们应该在“宗教”一词上打个双引号,它就是中国古人的道德和哲学。伏尔泰也认为,中国古老宗教的内容主要是道德,而这种古老道德是纯洁的,人道的。换句话说,中国是与基督教不同的关于人的宗教,它具体告诉人们在生活中如何行事才是符合道德的。比如“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中所包含的的宽恕精神并不需要超验的神谕。

(12)、"这次不是讲究谁看得快,而是讲究谁看得懂。“我在教室的过道上一边慢慢的踱步,一边曼声细语,“看不懂的句子,精炼得像名言警句一样的句子,优美得像诗一样的句子,各自打上不同的记号,方便我们读完了就来交流。”

(13)、1789年,法国大革命爆发。受到政局影响,巴黎学校纷纷关闭,只有路易大帝学院尚可勉强授课,而学校的部分校舍也被改名为“平等学院”(CollègeEgalité),先后变成士兵营地、政治监狱。

(14)、一派说自己的明星大腕高颜值好嗓门与生俱来,一派斗鸡一样高声叫唤巴黎人民追思想家堪比今天脑残粉追星,巴黎人民素质高......

(15)、显然,人们时下熟知的“雪崩时没有一片雪花是无辜的”,与斯坦尼斯拉夫初的版本,句式有所调整,意思也发生了微妙的变化。初版本的“认为自己有责任”是主观认定,而网络流行版的“无辜”是客观评判。有趣的是,斯坦尼斯拉夫原版的英文句式,反而与那个“有意思的100条名言”中的“伏尔泰名言”一模一样。

(16)、伏尔泰经历了路易路易路易十六三个封建王朝的统治,目睹了封建专制主义由盛转衰,亦亲身感受到了封建专制主义统治的腐朽和反动。他深刻地预见到革命必然到来,他对朋友说:“我周围发生的一切事情,正在撤下革命的种子,尽管我自己未必成为革命的见证人,但它是必然要到来的。”

(17)、伏尔泰原名弗朗索瓦-马利·阿鲁埃,伏尔泰是他的笔名。法国启蒙思想家、文学家、哲学家。伏尔泰是十八世纪法国资产阶级启蒙运动的旗手,被誉为“法兰西思想之王”、“法兰西优秀的诗人”、“欧洲的良心”。

(18)、长久以来,古代中国的政府形式及其运作就引起了欧洲人的广泛兴趣,伏尔泰尤为赞赏。他心目中的理想政体形式乃是君主制(不是专制政体)。而儒家所宣扬的以“仁政德治”为特征的中国政制形式,与伏尔泰的“开明君主制”的理想政制模式恰恰相契合。(注:参见孟华:《伏尔泰与孔子》,第140—143页。不过,有的学者认为,伏尔泰对道德与政治相结合的中国式的德治主义及家长式统治唱赞歌,这带有过于夸大的溢美之词。伏尔泰的这一政治理想,很快被法国启蒙思想的发展所淘汰。当代伏尔泰后来转向英国式的民主立宪制时,中国的家长式德治主义也就失去了它的吸引力。参见忻剑飞:《世界的中国观》,学林出版社,1991年,第205页。)由此,他分析了传统中国的帝国统治形式,不同意欧洲一些传教士以及孟德斯鸠关于中国专制制度的看法,指出:“旅行者们,尤其是传教士们,都认为到处看到的是专制制度。这些人从表面现象判断一切:看到一些人跪拜,便认为他们是奴隶,而接受人们跪拜的那个人必定是5亿人生命财产的主宰,他一人的旨意便是法律。可实际情况并非如此,而这正是我们将要讨论的。这里我们只须指出:在帝国早时代,便允许人们在皇宫中一张长桌上写下他们认为朝政中应受谴责之事,这个规定在公元前2世纪汉文帝时已经实行;在和平时期,官府的意见从来都具有法律的力量。这一重要事实推翻了(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中对世界上这个古老的国家提出的笼统含混的责难”。(注:伏尔泰:《风俗论》上册,第216页。)伏尔泰对古代中国的行政运行机制大加赞扬,认为比之印度、波斯和土耳其的政治统治形式,中国要幸运得多。在这里,“一切都由一级从属一级的衙门来裁决,官员必须经过好几次严格的考试才被录用。在中国,这些衙门就是治理一切的机构。六部属于帝国各官府之首;吏部掌管各省官吏;户部掌管财政;礼部掌管礼仪、科学和艺术;兵部掌管战事;刑部掌管刑狱;工部掌管公共工程。这些部处理事务的结果都呈报到一个高机构。六部之下有44个常设在北京的下属机构,每个省每个城市的官员都有一个辅佐的衙门。”(注:伏尔泰:《风俗论》下册,第460页。)因此,在伏尔泰看来,人类肯定想象不出比中国这样的政治形式更好的政府,古代中国政府并非孟德斯鸠心目中那样的专制政府。“在这种行政制度下,皇帝要实行专断是不可能的。一般法令出自皇帝,但是,由于有那样的政府机构,皇帝不向精通法律的、选举出来的有识之士咨询是什么也做不成的。人们在皇帝面前必须像敬拜神明一样下跪,对他稍有不敬就要冒犯天颜之罪受到惩处,所有这些,当然都不能说明这是一个专制独裁的政府。独裁政府是这样的:君主可以不遵循一定形式,只凭个人意志,毫无理由地剥夺臣民的财产或生命而不能犯法律。所以如果说曾经有过一个国家,在那里人们的生命、名誉和财产受到法律保护,那就是中华帝国。执行这些法律的机构越多,行政系统也越不能专断。尽管有时君主可以滥用职权加害于他所熟悉的少数人,但他无法滥用职权加害于他所不认识的、在法律保护下的大多数百姓。”(注:伏尔泰:《风俗论》下册,第460—461页。劳伦斯·克拉德认为,伏尔泰称赞了中国的传统政治制度,区分了专制主义与暴政,强调尽管在中国也可以找到暴政的例子,但是“在这幸福的国度里”,这种现象是极少发生的。参见《西欧著作中的东方社会史》,译载于《马克思主义来源研究论丛》,第15辑,第103页。)在伏尔泰的心目中,中国是一个令人钦佩的国度,那里的皇帝应该是“首席哲学家”,他所颁布的诏令,充满着伦理的教诲和教义;中国的皇帝也是“首席大祭司”和“第一位耕农”。由此,伏尔泰甚至肯定一些欧洲传教士关于雍正皇帝的看法,对这位皇帝褒扬有加,指出:“这位皇帝是历代帝王中贤明、宽厚的一个。他一贯关心减轻穷人的疾苦,让他们劳动,他严格地遵守法律,抑制僧侣们的野心和诡计,保护国家的和平和富裕,奖励一切有益的技艺,特别是土地的耕作。在他的治下,所有的公共建筑、交通要道和联结这个大帝国各河流的运河都得到了维修,工程宏伟而又省钱。在这方面,只有古罗马人才比得上”。(注:伏尔泰:《风俗论》下册,第466页。按照安田朴的分析,伏尔泰之所以称赞雍正是为贤明的皇帝,一个重要原因就在于他颁布了将基督教传教士们拒于中国国门之外的敕令。参见(法)安田朴:《中国文化西传欧洲史》,第746—753页。)在伏尔泰的笔下,古代中国政府兴建公共设施之举,是与其家长制统治和施政理念密切相关的。“正因为全国一家是根本大法,所以在中国比在其他地方更把维护公共利益视为首要责任。因之皇帝和政府始其关心修桥铺路,开凿运河,便利农耕和手工制作。”(注:伏尔泰:《风俗论》上册,第216页。)

(19)、而雕像的建造者巴托尔迪(FrédéricAugusteBartholdi)从九岁到十七岁都在路易大帝中学学习。

(20)、伏尔泰,本名弗朗索瓦-马利·阿鲁埃,伏尔泰是他的笔名,伏尔泰是十八世纪法国资产阶级启蒙运动的泰斗,被誉为法兰西思想之王、法兰西优秀的诗人、欧洲的良心。主张开明的君主政治,强调自由和平等。代表作《哲学通信》《路易十四时代》《老实人》等,1778年5月30日逝世,享年83岁。

3、伏尔泰是哪的人

(1)、斯坦尼斯拉夫·莱克是一位传奇式的人物,生于1909年,卒于1966年。他早年从事新闻工作。二次大战爆发,德军入侵波兰。身为犹太人,斯坦尼斯拉夫被迫逃往罗马尼亚。但在逃亡路途中他被德军抓获,关押在乌克兰捷尔诺波尔集中营,不久被判处死刑。斯坦尼斯拉夫被带到树林里,拿铁锹给自己挖墓穴。上天垂青,看管斯坦尼斯拉夫的卫兵们感到饥饿,去吃饭了,只留下一人陪着行将就戮者。于是,斯坦尼斯拉夫瞅准时机,用铁锹击杀了愣神的卫兵。随后,他穿上死去卫兵的军装,潜回华沙并找到了地下抵抗组织。他一直参与反抗纳粹的斗争,直至二战结束。

(2)、伏尔泰着力研究了前近代亚洲社会状况,认为在漫长的历史演进过程中,传统的亚洲社会形成了自己特有的政治统治形式。他不相信欧洲传教士们关于成吉思汗实行专制统治的说法,指出:“13世纪到鞑靼地方旅行的僧倡们写道,成吉思汗及其子孙对他们的鞑靼人实行专制统治。但是,人们难道能够相信,一些手执刀剑跟他们的头目平分战利品的征服者,一些粗壮结实、生性自由散漫的人,一些居处无定、冬宿雪地、夏寝露水的人,会听任在旷野里选出的首领们像对待作为他们的坐骑和食料的马匹那样对待自己么?这不是北方民族的本性”。(注:伏尔泰:《风俗论》中册,第60页。)伏尔泰也不赞同孟德斯鸠关于东方政体观的看法,指出:“《论法的精神》的作者孟德斯鸠说,在亚洲不存在共和政体。但是许多鞑靼人的游牧部落和阿拉伯人的部落组成了四处迁徙的共和国”。(注:伏尔泰:《风俗论》下册,第478页。)与此同时,伏尔泰也分析了亚洲社会等级制度的特点,认为在这方面亚洲与欧洲社会的贵族制有着明显的区别:“亚洲没有任何与欧洲贵族制相似的等级。在东方的任何地方都不存在用世袭的称号、豁免权和只靠出身门第而得来的权利把市民划分成不同等级的制度。鞑靼人似乎是带有这种制度的微弱痕迹的民族。在土耳其、波斯、印度和中国都看不到任何与欧洲各个君主国的主要特征相近似的这种贵族等级”。(注:伏尔泰:《风俗论》下册,第477—478页。)

(3)、伏尔泰出生在巴黎一个富裕的中产阶级家庭,自小受过良好的教育。他父亲是法律公证人,希望他将来做个法官,但他对文学发生兴趣,后来成了一名文人。伏尔泰才思敏捷,一生多才多艺。他的作品以尖刻的语言和讽刺的笔调而闻名。他说:“笑,可以战胜一切。这是有力的武器。”他曾因辛辣地讽刺封建专制主义而两度被投入巴士底狱。他的书被列为禁书,他本人多次被逐出国门。1725年他被迫流亡英国,对英国资产阶级的政治、文化发生了浓厚的兴趣。他研究英国的资产阶级君主立宪制,研究洛克的唯物主义经验论和牛顿的万有引力理论。

(4)、老公前女友叫某静,所以他每次说我想静静,我都啪啪几巴掌乎过去。。。

(5)、 他的《布鲁图斯》(1730)取材于古罗马共和派与贵族派的斗争,宣扬为反对专制政体而牺牲个人利益的崇高理想。

(6)、不久,太阳王正式将它命名为路易大帝学院(CollègedeLouis-le-Grand)。

(7)、学校特意请到了当时知名的建筑师重建校舍,仅保留了两座相对而立的老楼。1995年,学校又进行了全面翻修和现代化改造。

(8)、►第二种,通常指由神职人员管理的教学机构,许多来自富裕家庭的青少年在那里学习,相当于今天的学院和中学。

(9)、很多年前,就有人就在道旁立起了路标,但后来者仍沿着错误的方向越走越远。“伏尔泰说过”,错不在伏尔泰,他生活在两个多世纪前,既不能为自己证明,也不能为自己证伪。错的是互联网上那些思绪纷乱的雪花。

(10)、孟德斯鸠:代表作《论法的精神》既表达了批判法国旧政权的立场,又充实和发展了洛克分权的思想.这一学说的目的,是使国家机器内部权力均衡,互相制约.它既抨击了封建专制制度,又为实现资产阶级争取的“自由”、“民主”和“人权”提出了可行又可靠的,为资产阶级以法制对抗封建专制指出了道路,为资产阶级法学奠定了基础.他的三权分立学说对反对封建专制制度有一定的进步意义.

(11)、“十二段说他的作文带来了黎明的曙光!”小妖丙。

(12)、另一个例子是这句话:雪崩时没有一片雪花是无辜的。

(13)、这一时期的路易大帝学院以传统的古典文学、哲学和神学为中心,意在培养国家的管理人才。它将学生分为六个年级,分科授课,率先开设了物理、化学等科目。

(14)、妻子对丈夫说:“你每次出门,我都会担心。”“亲爱的,别担心,”丈夫安慰她道,“我会随时回来的。”“我担心的就是这个。”

(15)、今天为师临时闭关内修,留一块自留地,小妖们,你们自己随便刨食儿吃哈!

(16)、一句“伏尔泰是个写作文滴”解开了千年魔咒,击散了艰涩文字上面坚硬的外壳。家小妖的确称得起我毫不吝惜的赞美。

(17)、从十六世纪到二十一世纪,路易大帝中学跨越近五百年的时光,将不同年代、不同背景的人们汇聚在同一个名字之下。而每一个被历史铭记的学生,铸成了学校今日的勋章。

(18)、弗朗索瓦-马利·阿鲁埃(1694年11月21日—1778年5月30日),笔名伏尔泰,18世纪法国启蒙思想家、文学家、哲学家。

(19)、然而,这一次真理又是掌握在少数人手里。“没有一片雪花无辜论”真正的版权,属于波兰犹太裔诗人斯坦尼斯拉夫·莱克(Stanisław·Jerzy·Lec),这句话出自他的格言集《思绪纷乱》(MoreUnkemptThoughts)。

(20)、路易十五同样偏爱这所学校,他特许学校徽章上使用皇家特有的纹饰——印于天蓝色背景上的三朵金色百合花。

4、伏尔泰是哪国的思想家

(1)、《亚历山大脚下的达瑞家族》,Jouvenet

(2)、争辩已经水火难容,下课铃声及时替我终止了这场激辩。

(3)、譬如,2015年12月24日,网友BurningMo在回答知乎提问“‘雪崩时没有一片雪花觉得自己有责任’这句话的出处是哪里?”时,就明确表示:出处不是伏尔泰,而是斯坦尼斯拉夫。

(4)、在《中国孤儿》简短的前言中,伏尔泰说这部戏中没有英雄,汇集了人间苦难,但它证明了一种精神:鞑靼人的征服并没有使被征服的民族死亡。这是文明的力量(伏尔泰把《论风俗》中的“中国精神”化为文学形象)。伏尔泰不掩饰《中国孤儿》是出自宣传意向的创作。他赞美中国。他不满意欧洲的状况:因为欧洲只知道雅典,不知道中国。中国被隔离了和遗忘了。伏尔泰对中国作了高度评价,认为中国人、希腊人、罗马人是世界上仅有的,真正懂得社会精神的人民。这么大的历史空缺等待伏尔泰去弥补!在伏尔泰眼里,中国人真正的社会精神在于把这种精神变成一种精神上的享受,像似带有诗情画意的品味,而只有这样的幸福才可完善理性,淳化风俗,才使一个民族社会化(这是一个有趣而又深刻的话题,特别是它出自启蒙泰斗伏尔泰之口,而他是影响18世纪法国风俗的伟大人物之一。伏尔泰与卢梭一向不和,但是法国人把他们二人视为对18世纪影响大的思想家,在巴黎的先贤祠中供奉着他二人的雕像,并且呈伏尔泰为“精神王子”。有一个流传很久的比喻,认为中国人像似亚洲的法国人,两个民族有心灵上的融通,相互敬仰。我们从伏尔泰对中国的颂词中已经体会到了)。我们很容易把“快乐”和《中国孤儿》中的主题“爱”联系起来。在悲剧中体现的“中国精神”,它是孔子颂扬的“天”和“礼”,伏尔泰把它们归结为“爱”或“博爱”。

(5)、小妖们的思路像暗夜里所有灯光的总闸被一下子开启一样,呼啦变得豁然明亮。

(6)、“平等,博爱,善意,权利。第十二段后半部分写了!”小妖丁教育我说。

(7)、由于路易大帝学院得到路易十四的青睐,这种课程设置很快在法国流行开来。

(8)、十六世纪,克莱蒙主教出资,在一家旅社之中建立了耶稣会中学——克莱蒙学院(LecollègedeClermont),这便是路易大帝中学的前身。

(9)、女神弱弱的说了一句:“上辈子看了你500次都没相中你,你认为你有机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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