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香港工作生活过,期间经历了一些事情,今天挑了一些有趣的,和大家分享分享。经历一:租房香港租房子有两种,一种是普通的民房,另一种叫Service Apartment,也就是“服务公寓”,我初到香港,租的第一套房子,就是Service Apartment(服务公寓)。所谓“服务公寓”,就是一家公司,它租下一大堆的民房,然后,把民房布置得很精美,里面床、枕头、被子、衣柜、电视机、热水器、书桌等一应俱全,每个礼拜,菲律宾女佣会搞两次卫生,把被子枕套都换了,地板也帮你拖干净,所以叫“服务公寓”。我记得我租的第一套服务公寓在湾仔,是12平方米大小,月租12000元港币。我到港第一晚,还遭遇“鬼压床”了,幸好本人是个科学迷,不迷信,所以,我没放在心上。第二年,服务公寓我住腻了,把公寓退了,到湾仔的大街上找民房,去了一家房产中介,给我介绍了一套单人间,是在一栋民房的七楼,面积大约15平方米,月租金9000元。房东是个十几岁来香港定居的潮州人,当时已经五十多岁,预交一个月押金,一个月租金,电费按电表收取,水费每月50港币封顶随便用,中介费和大陆一样,也是半个月的租金。经历二:在香港执法我在香港干的是调查打假的工作,简单地说,就是委托侦探公司,摸查市场上假冒M品牌的产品,然后向香港政府投诉,和执法机关合作,展开执法行动,抓人,销货,判刑。对,老冯以前是干这个的。我在香港从事执法工作十年,有两点深刻的体会:体会之一:香港执法机关官员的职业素养很高,首先,他们坚决不受贿,就是一瓶红茶,他们都不敢要你的,其次就是没有官架子,一起办案的时候,大家都是平等的,还有就是操守很高,我和他们办了十年的案子,从来没有出现过执法机关给犯罪分子通风报信之类的事情。体会之二:香港人不怕官。是的,这一点跟大陆真的很不一样。在香港,每次执法行动,那些被抓的香港人,通常有两种表现,第一种是不屑。经常发生犯罪分子和执法官员顶嘴对骂的事情。第二种表现就是很淡定。因为香港是盛世,“治盛世用轻典”,所以,香港的刑罚很轻,很多情况下判你有罪,也就罚个几万块了事,或者判缓刑,或者判你“守行为”,就是叫你乖乖待在家里,面壁思过,反省一下,时候一到,就“刑满”了,最坏也就坐一两个月的牢,可是香港的监狱是出了名的好,好吃好住,跟家里差别也不大。所以,香港人不怕官,不怕刑法。我不知道,这到底算是好事?还是坏事?经历三:出庭作证作为执法工作的一部分,我在香港十年间,频繁出入香港的法庭,宣誓作证。在香港做证人,和在大陆做证人,有两点很不一样之处:第一点不一样:在香港出庭作证,需要西装革履,以表示尊重法庭,而且,在进入法庭的时候,需要向法官鞠躬,而且在法庭内作证的时候,未经法官允许,不准随意从自己的手提包里拿东西,总之,整个过程,需要十分小心,香港有绝对尊重法官的传统,任何人有藐视法官的言行,都会被以“藐视法庭罪”逮捕治罪,非常严肃。第二点不一样:在香港出庭作证,是有“证人费”可以领取的。一般证人一天的报酬是1000元左右,专家证人一天的费用是2500元左右。作证半天的,报酬折半。经历四:漏税这事说起来很险。我在香港漏税,差点被抓了。其实我不是故意漏税,事情是这样的:我第一家单位报销了我租的“服务公寓”,租金每年144000元,但是,我初到香港,不了解香港的税法,不知道报销房租也算是“所得”,也要交税,所以,我主动申报薪俸税(所得税)的时候,没有申报这一项。于是几个月之后,我接到了香港税务局的电话,税务官告诉我:我漏报了144000元的“房租所得”,并要求我在2天之内补交,否则会依法处理。我当时就吓尿了,立马就补上了。后来,我花了一整天的时间,把香港的税法,好好研究了一下,以防自己再度踩坑。经历五:捡钱还有一件事,说出来也是非常的尴尬,那就是:我在香港捡钱,犯了法,自己还不知道。事情是这样的:我住在湾仔闹市区,晚上下班回家,经常看到街角有各种1元、2元、5元的硬币,还有10元的硬币,明显属于“无主财物”,1元2元的就算了,但是看到10元的硬币,我还是会弯腰去捡,反正捡的,又不是偷的。不过后来有一回我和几个香港同事一起吃饭,我说起这个事,结果全桌的香港同事脸色都变了,他们告诉我:在香港,捡钱是刑事罪行。我当时脸色也变了:难怪香港街角有那么多的硬币没人捡,原来如此。后来一查发现:果然是犯罪。依据香港的刑法,在香港的街头捡到财物,必须“在合理的时间内上交附近的警局”,否则构成“拾遗不报罪”,于是,我才知道自己犯了法,第二天我就主动去了警局,把小猪钱罐里所有的硬币都上交了,香港警察做完笔录,说我是初犯,情节轻微,不予立案。
2、租房子个人介绍登封租房创始人:服务超过1000套公寓/住宅。做短视频以来,接到了很多闲置房源业主的问询,问我们如何合作。那么今天专门出个视频给大家介绍一下我们的合作模式。简单说我们目前主推的业务就是:住宅/公寓类的房源长租或者民宿全托管代运营服务。住宅/公寓类的房源长租、长租推广模式大家都不陌生。业主提供房源我们根据业主的需求,精准的匹配长期租户,然后协助双方签订租房合同以及办理交房手续。第二种,民宿托管代运营服务。也是由业主提供房源,我们提供城市民宿经营管理,然后根据销售结果按月分润。在整个代运营服务过程中,都由我们来负责,可以详细的看到实时的经营情况,在一个月结束后等着分润就可以了。那么分润的公式是:业主收益=总房租-运营成本-管理费。(运营成本:水电气物业费、保洁费、物资耗损费)。以上就是我们针对闲置公寓住宅提供的合作模式,欢迎您来咨询。
3、租房子详细介绍【上海中介晒奇葩出租房,斜顶设计卧室得弯腰走:1500元1月不愁租】近日,上海。一房屋中介介绍了一套比较奇葩的户型引网友热议。视频中的出租房是一个斜顶的设计,斜梁下面摆着一张床,由于斜梁的设计卧室内就得弯着腰走路,比较好的是有独立卫浴和客厅,面积算是比较大的,中介表示虽然设计比较奇葩,但是价格比较适中一月1500元,所以还是很抢手的房子。
4、租房子视频介绍如今,社会上新鲜行业层出不穷,你可能听说过租房子,租车子,那租女朋友呢?你可能只是听说过它,一直以为只是年轻人为打发父母催婚的一种应急方式。但是想象一下,它竟然可以在一个平台上公然交易,在这个平台上,只要你付款,就有人接受订单。有人说“有需求的地方就有市场,只要做的是正经生意,没什么不好。但是近日,某记者对租女友行业展开秘密调查,据出租人介绍,出租价格一天从1000元到几千元不等,根据要求,要求不同,单位价格不同,纯属商品交易。据从业人员介绍,一般为农村学龄男孩,家里人普遍催婚催得紧。为了应付父母,这种单子更多。连父母都撒谎,太不孝顺了。可以拍摄结婚典礼,举行假的婚宴,陪吃,陪玩,陪聊天,陪旅行,寻找刺激,合法和不合法的都有,只要有人付钱,自然会有人接单。同时,由于这项服务的隐私性,除了有关人员之外,外人很难了解情况,因此容易产生一些非法行为和不正当交易。那么,法律怎么看待这件事呢?租女友的这种方式合法么?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所谓的公序良俗实际是两个词,一个是公序,一个是良俗,可以理解为良好的道德风尚。从法律角度来看,租女友”不违法,你没看错,确实也不违法,所以会有人以租女朋友的名义做违法的活动。另外,由于灰色地带的存在,双方的权益不能得到保护。有一则新闻报道说,一个从南方租来的女朋友被带回了家。父母认为这是真的,他们经常以各种方式见面,最终由于钱财问题,女人没有归还而导致争执。所以许多专家呼吁: 及时出具相应的法律法规以及相应对的行业法规,加强对各方的监督,避免滋生灰色事件!#记者暗访“租女友”:过年忙不过来# #315曝光出租女友事件#对此,你觉得怎么样? 欢迎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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