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7月17日,南丹一个矿区发生重大矿难,81名矿工遇难。可当记者打电话确认时,矿山负责人告诉记者:这里连一个蚯蚓都没死过。事故发生后,矿主黎东明没有及时向主管部门汇报,而是找到主管矿山安全的县委副书记莫壮龙碰面。两人碰面不是为了解决事情,而是商量如何把这件事儿压下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死亡人数在30人以下属于重大事故;死亡人数在30人以上属于特大事故。发生如此重大的安全事故,负有监管责任的部门和责任人不是免职的问题,而是要去吃“牢饭”甚至“吃枪子”。后来事情被曝光,相关人员被查处。县委书记万瑞忠被判处死刑,南丹县长唐毓盛被判20年有期徒刑,县委副书记莫壮龙被判10年有期徒刑,副县长韦学光被判13年有期徒刑。而关联最大的矿主黎东明只被判了20年。更令人不可思议的是,实际上他只坐了4年牢,就出狱了。出狱后,他从广西来到云南,没用几年就再次成为云南首富。黎东明发家史背后到底有什么样的秘密?为何20年的刑期,他只坐4年就能出狱?他在云南又是做的什么生意?想要了解#黎东明#的发家史,欢迎点击网页链接查看完整文章。
2、南丹万瑞忠据澎湃新闻报道,2022年9月2日,唐山市迁西县桃树峪铁矿发生透水事故,事故造成14人死亡、1人失踪。2023年4月28日,河北省应急管理厅公布调查报告,认定这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时任迁西县委书记蔡宗健、时任迁西县县长石井满、时任迁西县常务副县长唐海生等人,分别因主导或参与谎报事故,都已被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调查并采取留置措施。这一起官员谎报矿山透水矿工死亡亊故令人震惊!而使人想起20多年前的广西南丹矿山透水遇难矿工81人的特大责任事故县领导瞒报被追究的事件。让我们回顾一下此事件:2001年7月7月17日凌晨3点40分,广西河池地区南丹县拉甲坡矿由于野蛮爆炸作业,导致岩层漫水,6家矿井全部被淹,造成81名矿工遇难。事情发生后,矿主黎东明隔了十几个小时,才于当晚8点与县委副书记莫壮龙见面汇报。这时他们已经获得信息,这次矿难至少有30名以上的矿工死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死亡人数在30人以下属于重大事故;死亡人数在30人以上属于特大事故。根据相应的事故责任,负有监管责任的部门和责任人不是免职的问题,而是要负刑事责任,不仅仅是坐牢,甚至难逃死刑。因此引起他们极大的恐慌。于是商量怎么才能将事件瞒报下来。当天晚上,县委书记万瑞忠和县长唐毓盛也同时知晓了此事。几位县领导居然不是第一时间考虑救人,商量半天后,决定将此事不上报,由矿主黎东明多赔点钱摆平此事,其他相关部门配合做好事故隐瞒。2001年7月27日下午,有当地知情者向新华社广西分社举报。新华社广西分社即派了一支7人的采访小分队抵达事故现场,自称“护矿队”的工作人员称这里“连一条蚯蚓都没死过”。记者的采访还遭到了不明身份人的跟踪和恐吓。于是,时任新华社广西分社副社长杨维成亲自带队再次赶赴南丹,深入进行调查,有越来越多的证据显示,当地确实发生了重大人员伤亡事故。新华社把情况汇报给了自治区政府以及国家相关部门。7月31日,中央调查组、国务院调查组先后赶赴南丹,最终让整个事件真相大白于天下。南丹“7.17”特大矿难事故被曝出后,4名负有主要责任的领导被批捕。其中,县委书记万瑞忠被判处死刑,南丹县长唐毓盛被判20年有期徒刑,县委副书记莫壮龙被判10年有期徒刑,副县长韦学光被判13年有期徒刑。此案涉及到的50多位广西自治区以及河池地委相关领导被相继撤职,查办。迁西县谎报矿难事件与当年南丹特大矿难县领导瞒报事件如此相似!南丹县一批领导被追究刑事责任,县委书记万瑞忠被判死刑,教训惨痛。前车之鉴,迁西县的县领导难道不知道吗?为什么瞒报、谎报事故的事件时有发生?令人深思!
转载请注明出处阿文说说网 » 南丹万瑞忠(万瑞忠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