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
1、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在线阅读
(1)、推翻罗马帝国的那些民族滥用征服权后,自由精神唤醒了他们的公正精神。于是,他们在实施其野蛮法律时有所收敛。倘若有人对此有所怀疑,就请看看博马努瓦(注2)那部写于12世纪(注3)的法学佳作吧。
(2)、贵族的权力是天然的中间和从属的权力,贵族在一定意义上构成了君主政体的本质,君主政体的准则就是:没有君主就没有贵族,没有贵族就没有君主,但有一个暴君。p.26
(3)、现在我们看来,这个观点稀松平常,但在当时的欧洲,却颇有反动意味。原因很简单,世界都是上帝创造的,你人类何德何能还能有自己的法呢?这不反了么?对此,孟德斯鸠找到了一种调和的办法,这就是“自然神论”。首先,孟德斯鸠承认上帝的存在,但他认为,上帝在创造出整个世界以后,就不再进行任何干预了,然后世界就按照自身的规律自行发展下去。通过这样的划分,孟德斯鸠便既给了上帝存在的空间,同时又把这哥们赶到了一个无足轻重的角落。我们干啥,你上帝管不着。
(4)、我们应该牢记,什么是不受约束,什么是自由。自由是做法律所许可的一切事情的权利;倘若一个公民可以做法律所禁止的事情,那就没有自由可言了,因为,其他人同样也有这个权力。p.184
(5)、大部分公民有足够的参选能力,却不具备足够的被选能力。同样,人民有足够的能力听取有关管理事务的报告,却不适宜于自己进行管理。事情要办,而且要办得不紧不慢,但是人民往往不是做得太多就是做得太少。有时候人多手杂,把事情弄得一团糟,十万只脚一起走,速度却慢得像爬虫。p.20
(6)、现在提到波尔多,我们往往就会想到红酒,而孟德斯鸠家族也经营着红酒生意,而且火爆,生产的红酒甚至远销英国。所以说,孟德斯鸠其实是个富四代。按理说,孟德斯鸠是继承不了爵位的,因为上一代继承爵位的是他大爷,但他大爷只有一个儿子,不幸死得比较早,于是这位夏尔-德-塞孔达,便在20多岁时成为了新的孟德斯鸠男爵,同时也继承了他大爷高等法院庭长这一职务,当然了还有丰厚的遗产。
(7)、民主政体的基础如果是商贸,一些人就有可能拥有巨额财产,而民风并不因此而败坏,这是真实可信的。因为,商贸精神自然而然地伴之以俭朴、节约、节制、勤劳、聪慧、安定、秩序和守法。只要商贸精神存在,它所产生的财富就不会有任何恶果。商贸精神若因财富过多而遭致破坏,恶果便会产生,过去从未察觉的因不平等而产生的纷乱会突然出现在人们眼前。p.61-62
(8)、他的贡献还体现在所运用的历史主义和整体主义的研究方法上。孟氏的全部理论都建立在对历史事实和世界各国古今政治、社会与法律制度实践分析基础之上,从社会──历史──文化以及人们生存环境中的各个因素相互联系与影响的动态关系中把握一国政制与法律发展变化的规律。这是对传统政治学、法学研究方法的超越,在社会理论"前科学"时期,使政治学和法学的研究向科学前进了一大步。
(9)、“瘟疫这种灾害对人类的摧残更是急激迅猛。埃及是它的主要基地,从那里传布到全世界。欧洲大多数国家都有极优良的法规,防止它的侵入。我们今天已想出了一个防止它的好办法,就是用军队排成一条线,包园感染着这种疾病的国家,断绝一切交通”。
(10)、①(英)以赛亚·柏林著,赵国新译:《自由及其背叛》,2011年,江苏,译林出版社.
(11)、现在各种政体的性质、原则,以及其与法律的关系已经阐明了,那么对于当时的法国来说,什么样的政体才是坠吼的呢?孟德斯鸠确立了两条标准,这就是:政府宽和、人民自由。
(12)、或许是源于孟德斯鸠自身的性格低调而顾忌到他人的攻击,直到他32岁时的1721年,才匿名发表了由一百六十余封书信所组成的《波斯人的信札》,他通过穴居人的寓言,主要讲述了波斯人郁斯贝克遭仇敌忌恨不得不前往法国,朋友黎伽和他一起游历欧洲的故事。故事描绘了在苦难中变得聪明而且品格高尚的部落。文中那些小小的点缀,仅仅用来揶揄当时法国的习俗,并作为其他重要现象的假托,而且不动声色地将他的讥讽逐渐推向深化。
(13)、统而言之,主权者理论是孟德斯鸠政体理论的前提和支撑点。“高权力者掌握的意志就是高权力者本身。”这与霍布斯在《利维坦》中所要表述的思想是一致的。主权者就是千万人意志的统所以主权者的意志就是所有人的意志,主权者的决定就是所有人的决定。在这一点上,可以看作是孟德斯鸠对于主权者理论的提出者——霍布斯思想的继承。
(14)、 1 关于政治分类的学说,他将政治体制划分为共和、君主、专制三种。他认为这三种政体的原则分别是品德、荣誉和恐惧。尽管这一结论并不完备,但是他的许多精辟的、富有启发意义的论断以及运用绝妙笔法鞭笞专制政体和封建主义罪恶,他的无畏和机敏无疑起到了使人振聋发聩、警醒社会和民众的积极作用。
(15)、如果发生了革命,建立了新的政体,那只能是经历了无数艰难困苦后的结果,依仗懒散和腐化的民风是不可能成功的。革命者希望人民分享革命的成果,但是,如果没有良好的法律,这个愿望很难实现。旧机制往往能发挥纠偏作用,而新机制则往往会带来一些弊端。p.63
(16)、政治自由绝不意味着可以随心所欲。在一个国家里,即在一个有法可依的社会里,自由仅仅是做他应该想要做的事和不被强迫做他不应该要去做的事。
(17)、政治自由仅存在于宽和的政体下。可是,政治自由并不始终存在于宽和的国家里。只有权力未被滥用时,政治宽和的国家里才有政治自由。然而,自古以来的经验表明,所有拥有权力的人,都倾向于滥用权力,而且不用到极限决不罢休。p.185
(18)、随后的三年内,孟德斯鸠开始了欧洲之旅,他先后抵达过维也纳、卢森堡、匈牙利、威尼斯、米兰、都灵、佛罗伦萨、罗马、慕尼黑、波恩、阿姆斯特丹、伦敦等地。他曾与一些国家或地区的皇室宗亲与教会人士进行过广泛的接触与深入交往;1731年5月,他从伦敦返回故乡波尔多的拉布莱德堡,开始撰写《罗马盛衰原因论》。
(19)、你或许会认为,三权分立就是《论法的精神》的思想主旨了,毕竟我们今天谈到《论法的精神》,就必谈三权分立,而谈到三权分立,也必谈《论法的精神》。但其实在《论法的精神》刚刚出版的时候,三权分立并没有受到人们的重视,而真正在思想界掀起轩然大波的,其实是孟德斯鸠在第三卷论述的法律与气候和土壤的关系。
(20)、 5 关于经济理论,他重要的论断是私有财产是人类的自然权利。在当时这一主张主要是针对教会和封建统治阶级对私人财产的侵占行为而做出的。
2、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缺点
(1)、大部分公民有足够的参选能力,却不具备足够的被选能力。同样,人民有足够的能力听取有关管理事务的报告,却不适宜于自己进行管理。事情要办,而且要办得不紧不慢,但是人民往往不是做得太多就是做得太少。有时候人多手杂,把事情弄得一团糟,十万只脚一起走,速度却慢得像爬虫。p.20
(2)、正是他先有了《罗马盛衰原因论》,才有后来的《论法的精神》。其实,孟德斯鸠早就有撰写此书的想法,他用了长达二十年的时间,更准确地说,他一生都在不断酝酿和构思这部著作。该书题材的重要性固然推动着他,而题材的广泛性也曾令他退缩,他多次放弃写作的计划,又多次重新拾起。
(3)、读了《论法的精神》之后,我们发现,作者不仅涉猎广泛,而且合理利用了大量阅读所得的材料。要知道,当时的孟德斯鸠,已经完全丧失了视力,不得不依靠他人尤其是二女儿戴妮丝的帮助,才能阅读。在此书中,人人都可以得到的东西是什么?是什么使作者得到了各国人民的钟爱?那就是作者所强调的公民精神,书中处处充溢着对公民福祉的热爱和对人人都能获得幸福的源泉。
(4)、链接:https://pan.baidu.com/s/1qP2JVYh1giUXQRtidQ4XxA提取码:un6j书名:论法的精神(下)
(5)、法律和自由的关系。在一个有法律的社会里,自由只能是人们能够做应该做的事,是做一切法律所允许做的事情的权利。如果一个公民能够做被法律所禁止的事情,那么他就不再有自由了,因为其他人同样有这个权利。没有的政治自由,只有法律约束下的相对自由。政治自由与政体、公民、税收等有着密切的联系。当政治自由和公民联系在一起时,便是指公民的安全感。共和国可以给予公民充分的政治自由,即让公民感到很安全。后,关于征税、国库收入与自由的关系,一般的规律是:国民所享受的自由越多,征收的赋税便越重;国民所受的压迫越重,就越要减轻赋税。
(6)、路易斯安那的蛮人想要果子的时候,就把果树从根部砍倒,然后采摘。这就是专制政体。p.74
(7)、尽管人们热爱自由,憎恶暴力,大多数民族却依然屈从于专制政体之下。这不难理解。想要组成一个宽和的政体,就必须整合各种权力,加以规范和控制,使之发挥作用,并给其中的一种权力添加分量,使之能与另一种权力相抗衡。这是立法上的一件杰作,偶然性很难成就它,审慎也很难成就它。反之,专制政体则是一目了然,无论在何地,它都一模一样,只要有愿望就能把它建立起来,所以这件事谁都能干。p.79
(8)、了解了贸易的作用之后,那么贸易与法律又有什么关系呢?首先,孟德斯鸠对贸易进行了两种类型的划分,一种是奢侈性的贸易,目的是不计成本地满足人的奢侈性需求;另一种是节俭性的贸易,目的是精打细算地满足人的日常基本需求。
(9)、孟德斯鸠说这句话的语境。孟德斯鸠实际上是在讨论征收权。关于这种权力,如今我们在大多数国家的立法中都可以看到这样两条雷打不动的规定,一是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征收公民财产;二是国家为此必须给予公民必要的补偿。征收权,西文写作eminentdomain,字面意思为“高支配权”,一般认为是格劳秀斯之词。上述两个关于征收权的经典条款,实际上格劳秀斯在《战争与和平法》中就已经提出来,并成为后世国际公法著作里的一个保留内容,无论普芬道夫、沃尔夫还是瓦泰尔,对征收权的论述都与格劳秀斯大同小异。可以说在征用权的论述上,已经形成一个稳定而连续的“格劳秀斯传统”,为学界的主流。
(10)、从“入典”到“成典”——我国民法典编纂背景下知识产权法典化之“两步走”方略|前沿
(11)、在他那个时代,就如今天一样,要维修道路。他写道,在道路无法进行维修时,就会尽可能在靠近原有道路的地方兴建新路,并由新路受益人出资补偿新路所占之地的所有人。(注4)当时人们依据的就是市民法,而今天依据的则是政治法。
(12)、孟德斯鸠在《论法的精神》中虽然因被人广为称赞的三权分立的论述而享誉法学界,但是他实际上更是一个老道的政治学家。孟德斯鸠的政体学说占了《论法的精神》一半以上的篇幅,从孟德斯鸠对于政体的分析和解读中我们可以看到不同的政体和相关的法之间的相互作用。
(13)、孟德斯鸠所处的时代是17世纪末和18世纪前叶,此时正值法国封建主义和君主专制从发展高峰急剧走向没落的时期,统治阶级以极其残忍的手段压迫广大人民,宫廷和贵族极尽奢侈,民众却在饥寒中挣扎,长期的战乱、苛政使农民起义此起彼伏,政治、经济危机愈演愈烈。工业革命在法国逐渐兴起,工业资产阶级的利益与专制主义的冲突日益尖锐,资产阶级革命的时机进一步成熟。另外,思想领域的革命也为孟德斯鸠的理论形成做好了较为充分的思想准备。英国培根的实验主义,法国笛卡儿的理性主义对他产生着深刻的影响。一大批进步的史学家、科学家、哲学家、作家和进步人士为新兴的资产阶级奔走呼号,他们激烈地抨击封建主义腐朽的社会秩序。英国资产阶级革命的思想也被广泛接受。这都为《论法的精神》的诞生打下了坚实的社会基础。
(14)、而且事实上,孟德斯鸠自己也在为自己辩护。比如说他就把俄罗斯搬出来了,在自然条件上,俄罗斯那是不知道冷到哪里去了,按理说应该享有自由,但现实却是,俄罗斯的法律和习俗,不但没有保持气候带来的有利因素,反而以专制完全压制了气候带来的自由因素。由此可见,气候和土壤因素不是的。所以孟德斯鸠的结论是,如果人们甘心接受气候和土壤等物质因素带来的影响,那结果自然是奴役多而自由少。不过,人们完全可以借助法律和良好的传统风尚,来抵消气候和土壤的不利影响的,从而摆脱奴役、重获自由,因为自由才是人的自然本性。
(15)、当然了可以想见,孟德斯鸠的这种说法必然会遭到质疑,因为在地理大发现后,很多贸易都伴随着战争甚至是屠杀,殖民者发动战争的一大借口,就是贸易自由。不过,如果我们从大历史的角度去看的话,全球范围内的贸易,确实有助于消除偏见,促进彼此的宽容和尊重。毕竟,谁能和钱过不去呢?
(16)、注1:市民法,即民法。在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中,与政治法相对时,使用“市民法”术语;与刑法相对时,使用“民法”术语。——译注
(17)、19世纪末,中国资产阶级改良派开始接触18世纪西方资产阶级启蒙主义思想。中日甲午战争之后,以康有为为首的资产阶级维新派提倡变法,在他的《戊戌奏稿》中便明确提出了孟德斯鸠的君主立宪思想。其资产阶级宪法论及法制观念也曾深刻地影响过民国时期的宪法和法制。从当时的宪法、民法、刑法的内容,就会发现许多内容都源于《论法的精神》的重要思想,为中国的资产阶级革命提供了重要的理论依据,适应了当时特殊的社会需求。
(18)、而孟德斯鸠给法国开出的这剂猛药,便是《论法的精神》。事实上,早在写作《波斯人信札》时,孟德斯鸠就已经开始为撰写《论法的精神》收集材料了。终,经过长达20年艰苦的撰写,1748年,《论法的精神》横空出世,两年之内就疯狂印刷了22版,平均每个月都再版一次。但可惜的是,眼看法国人就要吃下这剂猛药了,国王和教会察觉到了不对,终,《论法的精神》在法国被列为禁书。
(19)、我们可以再来看双方对于主权者意志的一个描述。孟德斯鸠在《论法的精神》第二章第二节中这样说道“Thesovereign’swillisthesovereignhimself”,即主权者的意志就是主权者本身。换言之,就是主权者的意志代表着组成主权者意志的人民的意志。在民主制度里,毋庸置疑的是,主权者的意志就是人民的意志。在贵族政体里,因为“代议制”的存在,所以,也可以这样说,代表着人民意志的少数人的意志组成了主权者的意志。当然,究竟代表者是否代表着人民的意志,这就是一个程序上操作性的问题,而不是一个理论上的问题了。
(20)、广义上的法指的是源于客观事物性质的必然关系。人们所生活的客观世界是由物质运动构成的,而物质运动必然具有某种固定的规律,即一般的法。法基本上可以分为自然法和人为法两类。前者是在人类和人类社会之前就已经存在的法;后者则是进入人类社会之后产生的法,如国际公法、民法等。
3、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名言
(1)、所以,在孟德斯鸠看来,问题的关键不是权力掌握在一个人、少数人还是多数人手中,问题的关键是权力必须分开,并且由不同的人或机构来行使。按照孟德斯鸠的理论,无论是共和制还是君主制,只要实行权力分立,就会避免专断。也只有实行权力分立,才可能有宽和的治理,这才是值得追求的政治理想。而且,无论客观因素成就了哪种政体,都可以通过权力分立加以改造,使之成为宽和的,也就是政治自由能得到保障的政体。
(2)、对于民主政体来说,由于全体人民既是统治者又是被统治者,所以它的生存所依靠的是“美德”。不过这个美德,并不是什么伦理美德,也不是宗教美德,而是政治美德。这个政治美德就是两方面:爱国和爱平等。因为对于民主政体来说,如果民众之间是不平等的,如果民众不珍爱大家所共同建立的国家,那么显然,民主政体是无法维系的。
(3)、后是专制政体,这就很特殊了,孟德斯鸠认为,在专制政体中,美德根本不需要,朕就是美德本身。荣誉则是危险的,吃了我的早晚都得给我吐出来。节制更是不存在,专制政体需要的原则是“畏惧”,如果专制君主不高高地扬起鞭子,使所有人颤栗,那么它很快就被会推翻,“专制政体以畏惧窒息一切勇气”。
(4)、再来看贵族政体的原则。由于在贵族政体中,高权力由部分人民也就是贵族掌握,贵族和平民是不平等的,所以贵族政体要想维系,贵族就必须“自我节制”,这样才能使得这种不平等相对温和,不至于让下面人受不了了。否则,贵族就将埋葬自己的贵族政体。而且孟德斯鸠认为,即使是在贵族内部,大的贵族也要自我节制,尽量使得贵族内部保持一定的平等。
(5)、尽管霍布斯的许多理论没有得到孟德斯鸠的赞许,但是孟德斯鸠在第二章第二节中对共和政体及其相关的法分析的时候,却不自觉地沿用了霍布斯的思想——主权者理论。在卡尔·斯密特的《论法学思维的三种模式》一书中对于霍布斯的主权者理论有着很好的表述,甚至给予了很高的赞扬。霍布斯是十七世纪决断论思维的早的典型代表人物。对于霍布斯而言,所有的法、规范、法律、所有的法律解释和秩序本质上都是主权者的决定。需要注意的是,这里的主权者不代表一名正当的君主或者具有管辖权的,但凡做出主权决定者,就是主权者。当然,我们必须注意到霍布斯的主权者理论的前提——无秩序的社会。这个所谓无秩序的社会,是一场“万人对万人,既无规则又无秩序的战争”,或者是一场所有人对抗所有人(allagainstall)的战争。主权者之所以拥有决定权,并不是因为现存的秩序赋予他决定的权限,而是在自然状态上无序而不安定的地位上建立国家状态之秩序与安定的决定,使其成为主权者。
(6)、1728年,孟德斯鸠终被接纳为法兰西学院的院士,并于1730年担任了英国皇家学会会员。虽说孟德斯鸠获得了如此重要的官职,但他觉得自己还是应该凭借个人才华去做另外重要的工作,并把自己的成就全部奉献给这个国家,终,他决定弃官从文:“我没有错过任何可以获得教益的机会,为了更好地把握真理,我离开自己的国家,走遍天下,会见了当代所有著名的人物。”于是,就有了他游历欧洲各国的经历。
(7)、《论法的精神》,孟德斯鸠,红旗出版社,2017
(8)、除此之外,孟德斯鸠还强调了政教分离的重要性,他认为即使是在君主政体下,也不应当让所有权力集中在一个人的手里,所以宗教领袖应该与国家分开,否则就会沦落为专制主义。
(9)、孟德斯鸠认为,宽和的政体适宜于基督教的存在,而专制政体则适宜于伊斯兰教的存在。不过,基督教内部也发生了分裂,那就是分为天主教和新教,北方民族皈依了新教,而南方民族依然信奉天主教。这是因为,北方民族具备独立和自由的精神,而南方民族则不具备这种精神;再者,领袖地位不突出的宗教,比较适合因气候条件而养成的独立精神,而对于领袖地位突出的宗教来说,独立精神就不那么合适了。可见在这里,孟德斯鸠再次用气候因素,来解释宗教在欧陆的地理分布及其与政体的关系。
(10)、事实上我们到处都看到,在专制政体下发生动乱时,无人领导的乌合之众总是让局势发展到不可收拾的地步,把混乱推向极端。在君主政体下,过激的行为极为罕见。首领们有所顾忌,他们害怕被抛弃;依附的中间势力不愿意让民众拥有太大的优势。一个国家的各个等级全都彻底腐败的情形很少见。君主十分珍视这些等级,谋乱者既没有颠覆国家的意愿,也没有颠覆国家的期望,所以,他们既不能也不想推翻君主。
(11)、孟德斯鸠 查理•路易•孟德斯鸠(CharlesdeSecondat,BarondeMontesquieu,1689年1月18日-1755年2月10日),法国启蒙思想家,社会学家,是西方国家学说和法学理论的奠基人。
(12)、贸易有什么用?自然可以获取利益,不过孟德斯鸠认为,贸易的作用不止于此,更重要的是,它还可以促进和平和宽容。孟德斯鸠指出,贸易的自然效应就是趋向和平,因为只有和平的环境,才能保障商人安全地从事贸易,而且通过贸易获取的利益,要远远大于战争与掠夺。无独有偶,比孟德斯鸠小35岁的超级宅男康德,在他的著作《永久和平论》中,也表达了类似的观点,康德认为,贸易是抑制战争的重要手段。
(13)、另外,宗教与法律还有一个本质区别。孟德斯鸠指出,宗教是用来指导心灵的,所以宗教给予人们的主要是劝导。而法律是用来指导行为的,所以法律给人们的主要是戒律。不过,即便有着这样差别,二者还是有着相同的目标,那就是使人成为好公民。所以,如果其中一个偏离了方向,另一个就更应该坚持这个目标。也就是说,在宗教较少加以约束的地方,法律就应该严加约束。同样的,当法律软弱无力时,宗教则可以发挥支撑国家的作用。这个好理解,小时候我们就知道以德治国与依法治国相结合。甚至是在专制国家,宗教也能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专制权力,特别是当宗教有神圣典籍时,专制者也无法完全垄断对宗教典籍的解释权。在这里,孟德斯鸠再次表扬了中国,他认为中国的儒家典籍,对历代皇帝正构成了这样一种制约。
(14)、1734年7月,他的《罗马盛衰原因论》开始出售,并在巴黎、波尔多两地之间往返,后在巴黎呆了21年。其间,他的长子让-巴蒂斯特,先后担任过波尔多高等法院的推事,两个女儿也先后结婚,他自己于1739年、1746年先后当选了波尔多科学院的院长、柏林科学院的院士;1742年《罗马盛衰原因论》的德文版在柏林出版;1748年11月,他的《论法的精神》在日内瓦发售,随后的1749-1750年,该书在法国书刊审查局、索尔邦神学院受到了审查,并被列为禁书,但该书的意大利译文版于1752年出版,1755年2月10日,孟德斯鸠因病在巴黎去世。
(15)、该书也是孟德斯鸠重要的、影响力大的著作。其书中提出追求自由、主张法治、实行分权的理论,对世界范围内的资产阶级革命产生了很大影响,被载入了法国的《人权宣言》和美国的《独立宣言》。该书被称为是“亚里士多德以后第一本综合性的政治学著作,是到他的时代为止的进步的政治理论书”,凝结了孟德斯鸠毕生的心血。
(16)、孟德斯鸠作为法国18世纪资产阶级杰出的思想家,成为当时进步的资产阶级向腐朽的封建主义英勇进攻的坚强斗士。《论法的精神》1748年出版,这部影响人类社会发展进程的学术名著内容丰富,体系完整,论点严密,一问世便产生了巨大的影响。
(17)、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主要译本比较——以第一章第一节为例(论法的精神)书评(douban.com)
(18)、孟德斯鸠先生虽然在《论法的精神》出版之后不久与世长辞,但他是带着满意的心情而去的。在他病倒之初,他平静地享受着他的荣耀;他无愧于自己的一生,他忍着病痛的折磨,逗留在远离家乡的地方,挚爱他的人无法为他送终;在朋友和一大批关注者的关照下,他在生命的后一刻,依然保持着心灵的平和。后,在体面地履行了所有义务之后,他充满着对即将投奔而去的永恒造物主的信赖,作为终身只为人类美德而贡献才华的善人,平静地离开了这个世界。
(19)、这话也就是孟德斯鸠说的了,要是放在今天谁敢在网上这么说,肯定会被喷死。不过,孟德斯鸠还真有自己的理论基础。在他看来,亚洲处于比较炎热的地带,酷热的就是印度,所以你看印度人一副萎靡不振的样子。北欧国家处于寒带,你看我孟德斯鸠喜欢的英国,这不就充满了美德吗?而相比之下,法国则处于温暖地带,怎么样我没说错吧,法国人哪一个靠谱?
(20)、“土耳其人在这方面没有任何规章;他们看着在同一城市里,基督徒们避免了灾祸,而灭亡的只有他们自己。他们购买染有瘟疫的病人的衣服来穿,仍旧按照他们的旧方式生活。命运不可移易的教义支配着一切;这种教义使官吏们成为冷静的旁观者。官吏们想,上帝已经做了一切,他们没有什么可做的事了”。
4、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的理论内涵
(1)、《论法的精神》是近代历史学派的创始人之一孟德斯鸠的主要著作。被称为“是亚里士多德以后第一本综合性的政治学著作;是到他的时代为止的进步的政治理论书”。这本书提出了“三权分立”说,奠定资产阶级国家学说的基础,同时它也是一本当代青年不可不读的经典名著。
(2)、我们应该牢记,什么是不受约束,什么是自由。自由是做法律所许可的一切事情的权利;倘若一个公民可以做法律所禁止的事情,那就没有自由可言了,因为,其他人同样也有这个权利。p.184
(3)、孟德斯鸠说:我对世界上各种宗教的审视,仅仅着眼于它们能为生活在尘世中的人带来什么福祉,无论它们源自天上,还是来自人间。孟德斯鸠认为,即使是真实和圣洁的教义,如果不与社会福祉相结合,也会产生恶劣的后果。比如印度佛教相信灵魂不死,假如被个别人错误理解,诱使他们走上自杀之路,那么这就不是好宗教。反之,哪怕是伪宗教,如果能与社会原则相结合,也能产生美妙的后果。比如缅甸勃固人信奉的宗教,估计没人听过,但它的主要教义是不杀、不偷、不做下流无耻的事,不做让众人不快的事。他们相信只要能做到这些,就能得到拯救。孟德斯鸠认为,虽然他们心中并没有神,但这也是一种好宗教。
(4)、好,说完了政体的性质和原则,我们就可以具体看看政体和法律的关系了。孟德斯鸠认为,法律必须遵循并维护政体的原则,比如说民主政体的原则是平等,那么民主政体下的法律,就要依据平等的原则,维持并促进平等。贵族政体的法律就必须鼓励宽和的精神,防止贵族与平民之间的不平等撕裂共同体。而君主政体的法律必须保护贵族,至于专制政体,那就不需要太多法律了,只要依靠恐怖使人民畏惧、老老实实就行了。
(5)、如果发生了革命,建立了新的政体,那只能是经历了无数艰难困苦后的结果,依仗懒散和腐化的民风是不可能成功的。革命者希望人民分享革命的成果,但是,如果没有良好的法律,这个愿望很难实现。旧机制往往能发挥纠偏作用,而新机制则往往会带来一些弊端。p.63
(6)、也和历史上的很多大神一样,年轻时的孟德斯鸠那知识都学杂了。早年时期,作为贵族子弟的孟德斯鸠自然在一所教会学校读书,教会学校教的当然是神学、历史和哲学方面的内容,毫无疑问,这为孟德斯鸠后来的研究,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不过,也正是在这段时期,孟德斯鸠了解到了笛卡尔,于是他的兴趣又转向了自然科学。要说同时代,自然科学谁玩儿得孟德斯鸠发现英国有个老头很牛逼,于是就把他奉为自己的偶像,这老头就是牛顿。从20岁开始,孟德斯鸠开始频繁地参加巴黎学术界的一些高端沙龙,沙龙中的思想都比较先进,都想搞一个大新闻改变世界,孟德斯鸠也深受影响,于是终,他还是转向了人文科学。
(7)、在这种情况下,明智和兼备的人就出来收拾局面,双方趋向缓和,共同作出安排,各自纠正错误,法律于是恢复效力,重新得到尊重。p.72
(8)、其实,这本书还有一个超长的副标题:或论法律与各类政体、风俗、气候、宗教、商业等等之间应有的关系,附作者对罗马继承法、法兰西诸法以及封建法的新研究。此外,《论法的精神》还有一个题记,简简单单一句话:无母而生的孩子。对于这句话,存在着两种解释,一种解释认为,孟德斯鸠是在说这是一部前无古人的著作。而另一种解释是,孟德斯鸠曾说,撰写一部伟大的著作,天才和自由都不可或缺,天才代表父亲、自由代表母亲,显然,孟德斯鸠认为,他有天才,但却没有自由。
(9)、借此,孟德斯鸠告诉我们,每一种政体的腐化,几乎都始于原则的腐化。比如说当君主剥夺或减损贵族的特权时,君主政体便开始腐化,终走向一人专制的政体。英国贵族和国王签订大宪章,防的就是这种情况的出现。为了说明自己的问题,孟德斯鸠还引述了当时一位传教士对中国的论述,他说晋朝与隋朝之所以会灭亡,原因正在于君主们不愿像古人那样只做他们应该做的事情,他们既要统领大局,又要大权独揽、事必躬亲。可见,孟德斯鸠这么说,正是在严厉批评路易十五的中央集权政策,这爷孙俩对君主政体的原则进行肆意破坏,逐渐使法国滑向了专制主义的深渊,无奈为了规避当时严格的书籍审查制度,孟德斯鸠只能指桑骂槐,让中国背锅了。
(10)、尽管当年《波斯人的信札》大获成功,但孟德斯鸠的秘密终有被泄露的时候,于是有人向法兰西学院举报了他。一些卑劣而危险的小人,断章取义地从书中摘取一些段落,向政府告发,甚至时任法国首相、枢机主教的弗勒里(1653-1743)也向法兰西学院去函,称国王陛下永远不会对《波斯人的信札》的作者表示赞同;孟德斯鸠明白,这一指控将给他及其家人的安宁、生命带来怎样的打击。由于受到了令人不堪的侮辱,孟德斯鸠决计移居他国。所幸当时,法兰西学院的院长表现出了崇高的品格,他冒着损害乃至败坏自己的声誉之虞,全力支持孟德斯鸠,并为他伸张了正义。
(11)、④(法)孟德斯鸠著:《思想录》,转引自(德)克劳斯(Sharon·R·Krouse)著,汪海涛译:《孟德斯鸠论两种自由概念》,选自《经典与解释43孟德斯鸠论政制衰败》华夏出版社,北京,2015年12月,页37-
(12)、1713年年底,孟德斯鸠离开巴黎返回波尔多,1714年2月买得波尔多高等法院的推事职位(十八世纪法国的一种爵位继承制度,因其伯父丧子,遂决定将本人的庭长职位与财产传给侄子孟德斯鸠);并于1716年4月当选为波尔多科学院的院士;同年他的第一个儿子让-巴蒂斯特出生;7月13日,孟获得了波尔多法院的庭长职位。
(13)、孟德斯鸠不仅是18世纪法国启蒙时代的著名思想家,也是近代欧洲国家中,早期系统研究古罗马史与东西方法律文化的学者之一。他所处的时代是17世纪末和18世纪前叶,此时正值法国波旁王朝的封建主义和君主专制,从发展高峰急剧走向没落的时期,国王用极其残忍的手段压迫广大人民,苛政使农民起义此起彼伏,国内政治、经济危机愈演愈烈。
(14)、注3:此处孟德斯鸠存在笔误:文中的“12世纪”,应为13世纪。——译注
(15)、除了俄罗斯之外,孟德斯鸠也把法国给搬出来了。法国处于温暖地区,既可能倒向奴役,也可能倒向自由,全看法律如何兴利除害。当然了,权利不是大风刮来的,也不是花4块9抽奖抽来的,要想避免法国沦为专制政体,法国人就要站起来积极反抗,但现实却令孟德斯鸠很是失望。
(16)、说起启蒙运动,我相信你马上就会想到四个人:卢梭、伏尔泰、孟德斯鸠、狄德罗。而要说四个人中谁对今天的世界影响大,没法评价,也没人有这个资格和能力。但我想如果搞个投票,孟德斯鸠应该是当仁不让,原因很简单,那就是在他三权分立思想的基础上,诞生了美国。而在今天,如果我们要认识孟德斯鸠的思想,就必须审视他的集大成之作《论法的精神》。欢迎收看大型娱乐节目回到2049第四季第46集《法的精神:孟德斯鸠思想浅析》。
(17)、书屋丨谢鸿飞:一个法学家眼里的世界、人类与法——读《法的自然精神导论》
(18)、●言语并不构成罪体,它们仅仅栖息在思想里,有时候沉默不言比一切语言表示的意义还更多。所以无论什么地方如果制定了言语是罪体这么一条法律,那么,不但不再有自由民主可言,甚至连自由民主的影子也看不见了!
(19)、纵观孟德斯鸠的一生,他虽然生活在大人物的圈子之中,但他敢于在困境中保护那些遭受迫害和不幸的著名文人,并为他们寻求宫廷的恩宠。无论是与上层交往,还是蜗居乡下,他总是注重观察并寻求他所需要的东西或机会;令人难忘的,是他对生活的节俭。在当时既吝啬又讲排场的上流社会,很多人不理解孟德斯鸠的行事风格,因长期的游历、调节眼疾的花销、印刷著作的费用等,他从不向家人索取。他与妻子生育的一男两女,都有成就;他儿子的性格、为人与成就,都无愧于这位父亲。
(20)、作者阐述了自然法理论、法和法律定义,法律与政体关系,以及政体分类、各种政体的性质和原则等问题。阐述政治自由和三权分立学说,并以英国为例提出了君主立宪制的政治主张。论述了自然条件同政治法律的关系,认为自然地理环境对社会政治法律制度具有重大的制约性。论述了法律和工业、商业、货币、贸易、人口及宗教等关系,主张兴办工商业,发展贸易,反对横征暴敛,促进国际交往和世界和平。并论述罗马继承法和法国民法的起源和变革。强调严格区分各种法律规定的范围和制定法律应遵循的原则及其应注意的问题。
5、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读后感
(1)、为了证明自己是有道理的,孟德斯鸠还特别拿印度人信佛作为例子。孟德斯鸠认为,印度的酷热令人萎靡不振,动起来就难受要死,静下来就会让人舒服一点,所以印度人相信,静和空是万物的根本和终结,把无为视为至高境界和永恒目标。所以印度佛教正是为了应对炎热的气候而创造的。
(2)、好了编不下去了,后装个X总结一下。有人说孟德斯鸠发现了精神世界的法则,正如牛顿提出了物质世界的法则。我想这个说法,虽然有些夸大其词,但也找不出明显的毛病。孟德斯鸠利用自然科学中的观察和实验的研究方法,将法律放到历史、地理、政治、气候、贸易、人口、宗教、风俗等各种与法律有关的事物中,通过观察和分析这些事物间彼此的关系,揭示了法律的精神。这种研究方法和广博的研究内容,不仅前无古人地在法律研究中开创了先河,同时也开创了社会学、人口学、经济学、人类学、民族学的研究先河,可以说,现代社会科学的诸多学科,大多都可以从《论法的精神》中发现初的思想根源。
(3)、2) 法律是人民意志的自由而庄严的表现。――罗伯斯庇尔(法)《革命法制和审判》
(4)、前面说到,孟德斯鸠继承了他大爷高法院庭长的职务,而在乌烟瘴气的法国政界,孟德斯鸠也干不下去了,于是他卖掉了这一职务,狠狠地赚了一笔,开始了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他先后到访德国、意大利以及英国等多个欧洲国家,事实上,他并不太喜欢英国,但却在英国待得久,将近两年时间。因为英国的一切都是那么新鲜,比如他发现,英国报纸的发行,遍及社会各个阶层,即便是一个盖屋顶的工人,也让人送一份《伦敦官报》给他在房顶上边干活边看。而让孟德斯鸠惊讶的是,英国一遇到大事儿,国王居然还要和议会商量着办,这在法国是难以想象的。
(5)、 4 《论法的精神》提出了许多关于法律的理论,诸如:反对酷刑、主张量刑适度,刑罚应富有教化意义,舆论威慑可以作为阻止犯罪的工具之只惩罚行为,不惩罚思想、语言。他还抨击了所谓攻击教会的亵渎神圣罪以及其他的无理的刑罚。
(6)、1717年年初,孟德斯鸠开始旅居巴黎,同时他的大女儿玛丽出生;随后的三年内,孟德斯鸠开始写他的《波斯人的信札》,并开始专注各类学术论文的写作与发表,1721年5月,《波斯人的信札》出版,随后,他一直在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领域进行交叉研究,并于1725年担任过两年的波尔多科学院院长;1727年2月,他的二女儿戴妮丝出生,后来戴妮丝成为他的私人秘书;1728年元月,孟德斯鸠当选为法兰西学院院士。
(7)、孟德斯鸠于1689年1月18日,生于法国波尔多的拉布莱德堡庄园,1700年进入朱伊公学,五年之后,在法国波尔多法学院学习,1708年获得法学硕士学位;同年8月14日,进入波尔多高等法院任律师。次年,他到巴黎开始了4年的旅居生活,并开始撰写《论西塞罗》。
(8)、这里插一句,我知道各位老板听节目看节目,其实都是消遣,没人把这玩意儿当真,但是刚才两段孟德斯鸠关于民主政体和贵族政体的原则的论述,我觉得确实值得细细品味,或许它能解答我们很多的疑问,让人茅塞顿开,别有一番滋味在心头。
(9)、1689年1月18日出生于贵族家庭,1755年2月10日卒于巴黎。曾任律师、波尔多议会议长。从1728年起到奥、匈、意、德、荷、英等国作学术旅行,实地考察其社会政治制度和其他情况。1731年回国后专门从事著述。
(10)、1734年,《罗马盛衰原因论》获得出版,再度获得巨大成功。不过,在孟德斯鸠心中,这还只是个开胃菜,他的目标,是给积重难返的法国开出一剂猛药,如果法国能够吃下这剂猛药,或许还能起死回生,如果不吃,那就只能一条路走到黑了,等待流血的大革命了,这正是:可能我撞了南墙才会回头吧,可能我见了黄河才会死心吧,可能我偏要一条路走到黑吧,可能我需要一场大革命吧。
(11)、注4:领主指派税吏向农民收捐,伯爵强迫乡绅捐款,主教强迫教会捐款。参见博马努瓦:《博韦习惯法》第二十二章。——原注
(12)、总结而言,孟德斯鸠重要的理论其实就是“政治自由”和“哲学自由”的结合。孟德斯鸠所推崇的英国政体,不仅仅是表面上看去的君主政体,更深层次的是在英国的政体和法律的相互关系下,政治自由得以达到,从而确立了个人本身的独立性,完成了独立与自由的统一。这才是孟德斯鸠崇尚英国政体真正的原因。
(13)、西塞罗认为,土地均分不公正,盖建立国家,就旨在保障人人所拥有财产的安全。
(14)、孟德斯鸠的创新之处。在格劳秀斯那里,征用权的行使依据是公法:“公法高于私法,因为这是共同体对其成员的法权,以及基于共同利益而产生的对其成员的财产的法权”。如果我们看《论法的精神》第二十六章第十五节的论述,我们就会发现,虽然没有指名道姓,但是孟德斯鸠针对的就是这个格劳秀斯传统。在孟德斯鸠看来,公家征用公民财产时,不应当依据政治法(格劳秀斯的公法),而应该依据民法,因为这时候,“公家就是以私人的资格和私人办交涉而已”。孟德斯鸠已经意识到格劳秀斯创造的这个概念的危险,为了防止公权对私权可能造成的侵害,孟德斯鸠颠倒了格劳秀斯传统,提出应该用民法来调整征收权,把国家当成和公民平等的一个主体,所以他才说,“在民法慈母般的眼里,每一个个人就是整个国家”。但是孟德斯鸠并不认为自己所说的是什么新鲜东西,他指出,这种用民法调整征收权的做法实际上是日耳曼人的一项古老的习俗,只是——暗示由于受罗马法影响——今天被我们遗忘了:“他们(古代日耳曼人)当时的裁决是依据民法;而我们今天的裁决却是依据政治法”。
(15)、贸易是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而出现的商业活动。它促进人类社会的发展,扩大世界各民族之间的交流。孟德斯鸠分析了很多国家贸易的发展,指出必须建立适合于各类贸易活动的法律法规,努力使贸易活动在其相适应的国家政体下受到保护和发展。历史的车轮不断前进,今天的贸易已经大不同于往日,必须根据实际情况制定适用的法律法规,以便促进各国贸易的发展。货币是贸易活动的必然产物,是代表各类商品价值的标记。货币的使用方便了交易的进行,使买和卖可以在时空上分离,拓展了贸易空间。但货币的发行和兑换应受国家机器的控制,并遵循贸易市场的客观需求。值得一提的是,该书指出,犹太人在遭受贵族和国王的暴行和不断的勒索,通过发明汇票来做出应对,这样富裕的商人的财产又可以寄送到各地区,什么地方都迹。君王们的贪婪反而导致另一件事物的建立,使得贸易多少脱离了君主们的支配。因此,孟德斯鸠提出政府不能垄断一切,民间有活力有空间,政府才不得不尊重民间。
(16)、3) 所谓人的法律,我是指生活的一种方策,使生命与国家皆得安全。――斯宾诺莎(荷)《神学政治论》
(17)、 3 “地理”说,这个著名的理论认为地理环境,尤其是气候、土壤等因素与人民的性格、感情发生直接的关系,法律应考虑这些因素。
(18)、《论法的精神》中的理论和思想对世界资产阶级革命运动产生过极其深远的影响。尤其是其中提出的行政、立法和司法分立,相互制衡,保障公民自由这一脍炙人口的理论为历代资产阶级所啧啧称道。首先运用孟德斯鸠的理论建立资产阶级国家的是美国。美国独立战争时期的领袖们都对《论法的精神》烂熟于心,而且将孟德斯鸠的三权分立理论订入宪法。1789年法国资产阶级革命时期发布的《人权宣言》中也宣布没有三权分立就没有宪法。
(19)、1755年孟德斯鸠去世后,当年法国的数学家、自然科学家、哲学家达朗贝尔,在同年11月的《百科全书》第五卷卷首,发表了对孟德斯鸠的祭文,西方人称之为颂词。
(20)、在谈完自然条件之后,孟德斯鸠继而开始谈贸易和宗教这些人为的、可以改变的事物与法律的关系。这里面有个先后次序的问题,那就是孟德斯鸠先谈贸易,后谈宗教。把客观世界放到人类社会之前,这可以理解,毕竟人类时时刻刻都在受到自然界的客观影响。但把贸易放在前面,把宗教放到后,这就有点大逆不道了。那么孟德斯鸠为什么要这么做呢?原因在于,孟德斯鸠认为,在未来商业将取代宗教,成为现代社会的基础。这一判断在当时,可谓石破天惊。
(1)、较之专制政体,君主政体有一大优点。君主政体中的君主之下,有若干等级与政制休戚与共,这是政体的性质使然,所以,国家较为稳定,政体较为巩固,主政者人身较为安全。p.72
(2)、延伸阅读: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主要译本比较——以法律出版社钟书峰译本和商务印书馆严复译本、张雁深译本、许明龙译本为例
(3)、在《论法的精神》这本巨著中,他把世界各地的居民置于他们的实际状态与彼此联系的环境中去考察,孟德斯鸠所关心的,与其说是义务对我们的要求,毋宁说是可以用来强制我们履行义务的手段;与其说是法律的学究式的,毋宁说是促使人的本性把法律变得切实可行;其说是既有的法律,毋宁说是本应制定而没有制定的法律;与其说是某个国家的特定法律,毋宁说是适用于各国人民的法律。总之,这是一部论述哲学的著作,也是一部花费了他二十年心血的著作。
(4)、政治自由是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中为隐晦的主题,就如他的写作风格一样艰深晦涩,而且可以放置在后几个章节中。可以毫不夸张地说,政治自由在孟德斯鸠的政治哲学中处于核心的地位。但是正如他小心翼翼隐藏的那样,孟德斯鸠自始至终都害怕自己被发现背叛了基督教形而上学主义、背弃了他的上帝,所以他采取这样的——如施特劳斯所认为的那种哲学家常见的“隐微写作”——来隐藏自己核心的观点,具有保护个人人身安全的重要意义。政治自由的概念也成功解决了这样的疑问,为什么孟德斯鸠认为英国的政体是好的,值得羡慕的。那么首先我们必须明白孟德斯鸠指的“政治自由”究竟是什么。政治自由是“能做他应该做的事”,孟德斯鸠随即在十一章中分析了独立和自由的区别。独立是“自己愿意做的事情”。独立是一种权力,一种不受约束的意志的,不管是集体还是个人。但是这样的却不意味着自由,因为每个人的意志都不受限制,那么个人就不会可靠地行使自己的意志。“人放弃了自己天生的状态,生活在政治法的统辖之下。”,政治法就是人们获得自由的一种方式。法律使得政治体制达到一种相互制衡(宪制制衡)的关系(这就是人们往往肤浅停留的阶段),而这种宪制制衡所要完成的,就是孟德斯鸠所要隐藏的中心——政治自由。英国人在孟德斯鸠看来是独立的,而这样的独立正是他们政治自由的结果,详细的解释就是,英国人的自由来自于法律,而正是这样的法律构建了宪制之中的自由。“每个人都感觉自己像君主”一样的英国模式,其实表明的是:政治自由与独立合二为一。“每一个被视为拥有自由灵魂的人,都应该自己统治自己。”
(5)、除了促进和平之外,孟德斯鸠指出,贸易还可以医治偏见,实现对人的启蒙。因为在贸易交往中,人们会认识彼此,并学会尊重对方的习俗,所以孟德斯鸠说:凡是习俗温良的地方,必定有贸易,凡是有贸易的地方,习俗必定温良。贸易可以使人们的习俗不像往昔那样凶残。
(6)、美德的天然位置紧挨着自由,但是,它与极端自由之间的距离,却像它与奴役之间的距离那样遥远。p.136
(7)、符合自然的政体应该是这样的:为一个民族所设置的政体,符合这个民族的秉性。p.15
(8)、首先我们来看法律与气候的关系。前面我们说过,年轻时的孟德斯鸠对自然科学产生了浓厚的兴趣,于是这哥们经过研究后得出了这样的结论,孟德斯鸠说,气候和温度,会对人的精神气质和内心情感产生很大的影响。比如说北方地区寒冷,所以北方人强壮,善于狩猎、跋涉、作战、饮酒,恶习少而美德多,真诚和坦率;而南方地区炎热,南方人就纤弱且敏感,情欲强烈,以至于罪恶丛生,人人都竭尽全力攫取他人的好处,用以为情欲加薪添火。除了南北之外,还有介于南北之间的温暖地区,这些地方的气候冷热不均,经常变化,所以人的风尚不定、恶习无常、美德也无常。
(9)、面对这样的情况,深感自己重任在肩的孟德斯鸠实在看不下去了,于是在1721年,32岁的他出版了自己的第一本书——书信体小说《波斯人信札》,这本书借两个在巴黎游历的波斯人之口,批评路易十四的专制统治。由于在书中,孟德斯鸠疯狂影射巴黎政界各色人物,所以检举控告如雪片般纷至沓来,但孟德斯鸠也因此获得巨大的声誉。于是在1728年,孟德斯鸠当选法兰西科学院院士。
(10)、在这种情况下,明智和兼备的人就出来收拾局面,双方趋向缓和,共同作出安排,各自纠正错误,法律于是恢复效力,重新得到尊重。p.72
(11)、孟德斯鸠认为,气候也可以造成奴役,炎热地区的人精神萎靡、性情胆怯,所以容易接受奴役、不敢反抗,比如印度自古就有着各种各样、五花八门的奴隶制。而寒冷地区的人民比较勇敢,奴役就少很多,自由就多很多。所以当气候的物理力量践踏人类的自然法则时,立法者就应该制定法律,遏制气候带来的不良影响,重建或恢复原始的平等法则。
(12)、 6 他还主张兴办工业和商业,反对横征暴敛。他认为劳动是财富的源泉。他竭力反对奴隶制
(13)、有两种败坏,其一是人民完全不再遵守法律,其二是人民被法律腐蚀。第二种败坏是无药可救的弊病,因为病根就在药中。p.104
(14)、贵族的权力是天然的中间和从属的权力,贵族在一定意义上构成了君主政体的本质,君主政体的准则就是:没有君主就没有贵族,没有贵族就没有君主,但有一个暴君。p.26
(15)、当然了,孟德斯鸠认为,照抄照搬英国的制度是不现实的,毕竟每个国家都有每个国家的国情,不过,不能照抄照搬,并不意味着不能借鉴。而借鉴的第一步,就是探寻英国的制度,它是怎么来的。于是,孟德斯鸠把眼光投向了更遥远的古代,也就是罗马帝国。孟德斯鸠认为,帝国和个人一样,都要经历成长、衰老直至死亡的过程,罗马的历史就蕴含着这样一种内在的变迁机制。于是回到法国后,孟德斯鸠花费两年时间写就了《罗马盛衰原因论》,想从罗马帝国的兴亡更替中,找出带有普遍性的规律,为法国的变革找到出路。
(16)、保持旧有的习俗有利于民风。腐化的人民极少可能办成大事,他们几乎从未建立过社会,建造过城市,制定过法律。反之,民风朴实无华的人民建树颇多。所以,提醒人们不忘古训往往能促成美德的回归。p.63
(17)、不向人民索取更多,便不可能给予人民很多,而要向人民索取更多,就不能不颠覆国家。人民取自于自由的越是显得多,他们就越接近失去自由的时刻。p.134
(18)、至于对外权,洛克认为,在现实的政治生活中,对外权与执行权总是联合在一起,很难分开同时由不同的人所掌握,因为这样一来,就会导致公共的力量处在不同的支配之下,迟早会导致纷乱和灾祸。可见,洛克的执行权与对外权,实际上就是我们今天广义上的行政权。所以事实上,洛克主要区分了立法权和行政权,并且将行政权辅助和隶属于立法权。
(19)、他对各国的考察不抱任何个人偏见,既没有热情的预测,也没有吹毛求疵的苛责,他所带回来的,既不是对异邦的狂妄蔑视,也不是对本国毫无根据的鄙夷。依照孟德斯鸠观察的结果,他认为,德国是一个供人旅游的地方,意大利是一个供人小住的地方,英国是一个供人思考的地方,而法国则是供人生活的地方。回到故乡的孟德斯鸠,在拉布莱德堡住了2年,终完成了《罗马盛衰原因论》,并得以问世。
(20)、除了以上这些作用之外,孟德斯鸠认为,贸易还可以促使人们拥有一种精确、健康的公道观念。因为贸易是建立在互利共赢的基础之上,谁也不做亏本买卖,所以,贸易与一些伦理道德,比如要求人们不要斤斤计较自己的利益,为了他人的利益舍弃自己的利益等伦理道德背道而驰。也就是说,孟德斯鸠既反对以战争进行掠夺的暴力行径,也反对宗教道德严苛的利他主义要求,在他看来,这些都不符合人性和社会的本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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