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商品房销售文案
1、商品房销售的“两书”分别是:《住宅质量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这“两书”是开发商在商品房交付使用时,向购房者提供的质量以及使用说明的法律文件。《住宅质量书》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房屋交付使用时,提供给购房者的,以其对住宅承担质量责任。《住宅使用说明书》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房屋交付使用时,提供给购房者的,以告知其房屋使用的方法及注意事项。根据我国《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31条的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时,向购买人提供住宅质量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2、第三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必须按照预售商品房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且现场工程施工形象进度达到规定的标准。根据土地出让合同及规划批准的范围,制订商品房销售方案,明确上市销售进度,确定商品房项目中企业保留自用的房地产和用于销售的商品房,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备案后,方可组织销售商品房。
3、买一套房子,当一辈子房奴。
4、展开全部给你一个!房地产广告策划方案模板AduertisingPlanOutline日期:企业(品牌/项目)名称:I.概述A.前提—营销计划所提供的信息概述B.广告目标概述C.广告战略概述D.预算概述II.形势分析A.企业(或产品)目前的营销形势商业或行业信息公司、产品或服务描述a.产品生命周期阶段b.商品分类c.竞争或市场定位本市场的总体描述销售纪录与市场份额消费者购买过程描述分销方法采用的定价战略营销调查结果传播纪录
5、请登记购房人认真填报登记信息。请登记、摇号、选房、签约主体信息(姓名、身份证明等)一致。涉及共同购买的,登记购房人须按购房登记平台提示,完善登记购房人信息,共用一个购房登记号,凭此号共同参与公证摇号、选房、签约,中途不得变更或增减共有人。
6、(2)棚改住户依序选房结束后,刚需家庭登记购房人进行依序选房,刚需家庭登记购房人依序选房结束后,第二天进行房源清理,第三天组织棚改/刚需家庭登记购房人依序递补选房及普通家庭登记购房人按照摇号顺序依次选房;
7、如登记购房人委托他人提交相关核验资料的,需核验委托书、委托人和受委托人的身份证明等资料。
8、买受人有权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做出是否退房的书面答复。买受人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同接受规划、设计变更以及由此引起的房价款的变更。房地产开发企业未在规定时限内通知买受人的,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违约责任。
9、安居天下,乐业人生。
10、房子有了,唉唉唉,房奴的生活也开始了!
11、本办法所称分割拆零销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以将成套的商品住宅分割为数部分分别出售给买受人的方式销售商品住宅的行为。
12、如今才租房,这里好方便!
13、第三十五条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退房;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4、产权登记面积-合同约定面积
15、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协助商品房买受人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
16、商品住宅的保修期限不得低于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向建设单位出具的质量保修书约定保修期的存续期;存续期少于《规定》中确定的低保修期限的,保修期不得低于《规定》中确定的低保修期限。
17、第十一条房地产开发企业需在取得商品房销售方案备案,领取预售许可证或现售备案证明十日内,将已备案的商品房销售方案,在售楼场所张贴公示。
18、商品房销售可以按套(单元)计价,也可以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商品房建筑面积由套内建筑面积和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组成,套内建筑面积部分为独立产权,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部分为共有产权,买受人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其享有权利,承担责任。
19、未按照规定向买受人明示《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的;
20、黄鹤世家——东边古楼西边水,黄鹤飞处是我家
二、住房销售文案
1、选房当天未到场选房的、或到场后未与房地产开发企业达成选房合意的、或到场后未按照公示的选房登记规则时限完成选房的、或因未携带购房人身份证原件而无法在选房当日完成网上认购的、或完成选房后拒绝与我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及相关协议、拒绝缴纳购房款的均视作放弃选房资格;对于刚需家庭登记购房人放弃选购商品住房2次及以上的,购房登记平台3年内不再受理刚需购房人及其购房登记时的家庭成员的填报信息。
2、第八条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加强商品房销售方案的指导、审核和管理:
3、如今,无论您几点回来,门都为您留着。
4、一般的商品房代理销售是指开发商委托具有房地产经纪资格的代销商代理销售商品房,开发商按照代销商完成的销售额的一定比例向受托人支付代理费。与商品房的包销不同,一般的商品房代销,代销商无需承担如果商品房没有全部销售,则由代销商自己承购尚未售出的商品房的风险。
5、具体选房流程和未尽事宜以选房当天现场为准。
6、本广告为宣传资料、文中所涉及面积、数据均以政府终批文为准。
7、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8、面积误差比=———————————————×100%
9、第二十四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批准的规划、设计建设商品房。商品房销售后,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擅自变更规划、设计。
10、第三十三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对所售商品房承担质量保修责任。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就保修范围、保修期限、保修责任等内容做出约定。保修期从交付之日起计算。
11、工作人员、客户、礼仪、主持人、贵宾等。
12、⑵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未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前,将作为合同标的商品房再行销售给他人;
13、创意新生活,就在新东和。
14、商品房项目的基本情况,包括项目名称、坐落,土地情况(包括用途、面积、年限、取得方式等)、项目总规模,容积率、绿地率等规划参数。
15、第五条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办理预售许可的项目有前期的,本次价格应参照本项目前期上一年度同期销售价格、同质可比楼盘地价、房价占比等因素综合确定预售申报价格,预售申报价格不得高于上一年度均价高月份的同质可比产品销售价格。
16、进入“选房区”的购房人(或购房人委托的代理人)选定房源,房源一经选定不允许更换,即使选房时间尚未使用完毕,也不得更换,否则视为放弃选房资格;
17、第四十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未组织竣工验收、验收不合格或者对不合格按合格验收的商品房擅自交付使用的,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处罚。
18、当你有选择的时候,生活就是一种享受。
19、与你携手,真情相约,让家重生。
20、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公证处(成都市高新区锦城大道1000号8楼“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公证处”8032号办公室)
三、售楼部销售文案
1、办理产权登记有关事宜;
2、返本销售或者变相返本销售商品房的;
3、第三十七条未取得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擅自销售商品房的,责令停止销售活动,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4、希望开发商能按时交房,别打乱我的计划。
5、一路伴您构建幸福家园
6、因本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的规划设计变更造成面积差异,当事人不解除合同的,应当签署补充协议。
7、都江堰天府置业有限公司
8、年底是返乡置业的好时机,开发商优惠力度大。
9、第十四条房地产开发企业违反商品房销售方案,预售、现售(或租赁)商品房的,经查实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可以要求该房地产开发企业限期改正,逾期未予改正的,暂停项目网上销售合同签订,并作为不良经营行为,记入企业信用档案,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布。
10、公示时间:预计2019年1月3日(若摇号时间变更,则结果公示时间相应顺延)。
11、⑴不符合商品房预售条件进行销售的;
12、按建设部、国家工商总局印发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第四条之规定,现行计价方式可以有如下四种:按套内建筑面积计算:即:套内建筑面积=套内使用面积+套内墙体建筑面积+阳台建筑面积;按套(单元)计算:即:等于是买卖双方的协商价,与面积无直接关系;按建筑面积计算:即: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公共分摊建筑面积。其它:除以上三种方式外,买卖双方另外之约定。
13、奔跑梦想一年,新年把爱带回家。
14、本办法所称产权登记面积,是指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确认登记的房屋面积。
15、如今日租房,就是你今日租房的首选!
16、商品房销售管理这里提出的商品房销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新建商品房向消费者售卖的活动,它区别于其他房屋所有人将自己的房屋出售给他人的行为。商品房销售也是房地产转让行为。根据商品房销售方式不同,商品房销售可以分为商品房预售和商品房现房销售。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尚在建设中的商品房预先出售给商品房预购人,由商品房预购人支付购房定金或房价款的行为。商品房现房销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竣工验收合格的商品房出售给买受人,并由买受人支付房价款的行为。
17、房地产销售代理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或其他房地产拥有者将物业销售业务委托专门的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代为销售的一种经营方式。(1)实行销售代理必须签订委托合同。(2)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的收费。受托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在代理销售商品房时,不得收取佣金以外的其他费用。(3)房地产销售人员的资格条件。房地产专业性强、涉及的法律多,因此对房地产销售人员的资格有一定的要求,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取得相应的资格后,才能从事商品房销售业务。
18、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60日内,将需要由其提供的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资料报送房屋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
19、商品房基本状况;
20、购房登记时,登记购房人应按商品住房购房登记平台要求进行购房登记,填报家庭成员信息(棚改货币化安置住户除外),不得漏报、瞒报、错报。棚改货币化安置住户、刚需家庭、普通家庭一次只能参与一个商品住房项目购房登记、公证摇号、排序选房,在该项目公证摇号选房结束后未能购房的,方可参与下一个商品住房项目购房登记。在此期间不能通过变换登记购房人的方式参与其他商品住房项目购房登记。
四、销售房子广告文案
1、你不应该找房地产商,应该去找单位管交住房公积金的人,和他说一下让他帮你交满一年公积金的钱,当然得你自己掏,然后就可以去公积金申请了,其实很简单,我们这都是这么办的,要不一个月多交的太多了.这事就是个做工作的问题,看你怎么协调了
2、第十六条商品房销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买受人应当订立书面商品房买卖合同。
3、吉祥国际——如意生活,自在随我
4、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5、第二十条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的,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载明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发生误差的处理方式。
6、人,总要拥有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子。
7、今日租,今日住,今日是你家!
8、本办法所称商品房现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竣工验收合格的商品房出售给买受人,并由买受人支付房价款的行为。
9、是《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不是《城市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2001年3月14日由建设部第38次部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发布,自2001年6月1日起施行。
10、如天使的眼泪,带给您幸福美满。
11、第十五条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项目,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违规预售商品房,不得以放号、发放VIP卡、内部认购、内部认筹等任何形式收取或变相收取定金、订金、会员费等费用,不得采取发布虚假信息、炒卖楼号、捂盘惜售、囤积房源等行为恶意炒作、哄抬房价,对存在上述行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将依法依规予以处罚并曝光。
12、本公司对此来源信息仅系展示,不负有解释和实现的义务及责任。
13、第四十一条房地产开发企业未按规定将测绘成果或者需要由其提供的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资料报送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的,处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以2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14、第十八条商品房销售可以按套(单元)计价,也可以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
15、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
16、按照棚改货币化安置住户摇号排序结果、刚需家庭登记购房人摇号排序结果、普通家庭登记购房人摇号排序结果,先后组织摇号选房人依序分批分时段选房,预计具体时段和号段对应如下(终具体时段及号段以本公司发布的选房公告为准):
17、温馨的港湾,由我们打造。
18、第十三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商品房销售方案中已确定保留自用和用于租赁的商品房,在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前不得销售。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及相应的土地使用权登记后,房地产开发企业转让保留自用和用于租赁的房地产的,应当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规定办理存量房交易手续。
19、如今日租房,好房,好梦。
20、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
五、商品房宣传文案
1、由公证机构按照相关的政策、规范予以执行。
2、第二十三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向买受人明示《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和《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预售商品房的,还必须明示《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
3、江南明珠园——至尊私邸,领秀江南;放眼江南明珠满目春色,尽收江城四岸十里繁华
4、要求登记购房人到指定的银行打印银行存单或账户交易明细;
5、第十条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在未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前,将作为合同标的物的商品房再行销售给他人。
6、剑桥春天——引领街区生活,静享都市繁华
7、第四十七条本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8、购房资格核验结果反馈和资料保存
9、要有一个专业的房产顾问!要相信他的专业,听从他的建议。
10、分时段现场开盘选房时间表—棚改住户购房人
11、第四十二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销售商品房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12、第三十九条在未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前,将作为合同标的物的商品房再行销售给他人的,处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处2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3、第四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根据开发建设成本、合理利润等因素合理慎重确定商品住宅销售价格。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对预售方案提报的商品住宅销售均价进行合理指导。对于涨幅明显过高且不接受价格指导的项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可暂缓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14、复地翠微新城——梧桐树下,时尚生活
15、今年上半年,我县列入统计的18家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实现商品房销售面积5万平方米,同比下降3%,
16、《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制定,属于部门规章;《上海市房地产转让办法》由上海市人民政府制定,属于地方政府规章,两个规章具有同等效力,层级一样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七十一条国务院各部、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可以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在本部门的权限范围内,制定规章。第七十三条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性法规,制定规章。第八十二条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具有同等效力,在各自的权限范围内施行。
17、商品房项目的建设情况,包括项目建设周期、各期工程建设计划和进度安排。
18、商品房项目用于销售、租赁以及企业保留自用的位置、面积、套(宗)数等情况。
19、分割拆零销售商品住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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